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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34章 王鱼鹰的本事 (第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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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权具体化,子荐准备从哪方面入手。”

王一鹗答道:“侦办案件,一般分立案、侦办、破案、抓人、结案、检法、公诉,再到鞫谳定罪量刑等程序。

晚生准备从这些程序入手,确定正确的程序,再根据程序赋予不同部门相应的权力,以及其它方式,对执法权进行具体化。”

海瑞捋胡须的手定住了,他死死地盯着王一鹗,缓缓吐出四个字:“程序正义。”

“海公说得没错,正是程序正义。皇上说的这个词,听似简单,其实蕴含深刻意义。

晚生以前确实疏忽它了,翻阅河南大案时猛然发现,其实这程序正义就是对权力的限定,制衡司法部门的权力滥用。”

海瑞听着王一鹗的话,眼睛发光。

想不到他还真花了一番心思,关键是他的改革思路听上非常靠谱。

“晚生想了想,把案件侦办权拆分成立案权,问讯权和拘捕权,以及其它权力。

立案权,警政部门有权决定立案,但是刑事案件案发必立,这是原则。至于其它涉及民事的案件,原则上民不告官不究。

立案后必须侦办,在侦办过程中,警政部门有权找任何人问讯,调查案情。被问讯的人有责任如实回答,但是也有权不回答。”

海瑞眉头一皱,“有权不回答?这与有责任如实回答相冲了啊?”

王一鹗摇摇头:“海公,其实不相冲。

最初时晚生也在这一条上左思右想了许久。

规定被问讯人必须问答,如果他真的一无所知,你再如何问,他也不知道。但是某些警员会利用必须回答这一条,强迫他回答,不回答就是故意隐瞒。”

“嗯,这确实是过往衙役冤枉好人惯用手段。”

“是的海公。前面晚生说了罪不自证和疑罪从无准则,如果规定被问讯者必须回答问题,就会陷入到自证清白的陷阱里。

所以晚生就定义两条,被问讯者可以什么都不说,但是你愿意说,就一定要保证说实话。要是胡说八道,捏造谎编,耽误了案件侦破,就要追究其伪证以及阻碍公事的罪责。”

海瑞听明白了,点点头,“子荐继续。”

“海公,晚生在设想这个问讯程序时,左右权衡,觉得应该给被问讯者进行一定程度的保护,防止警员自扩其执法权,进而权力滥用。

警员可以依法传唤被问讯者到警局接受问讯,被传唤者必须接受到场。但是问讯时必须有两位警员同时在场,问讯前必须向被问讯者申明其权利以及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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