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uscle Tussle》,家庭,动画,短片,喜剧作品,美国出品,1953年上映。
确实是一本好剧!看之前以为是一本成功学剧集,所以都没准备正经看,打算上下班路上听一听,到第二章我就知道这不是夸夸其谈的文字,反而是一本行动指南。我从自身的感受出发,一般人,如果能做到个人领域的成功那几点,“积极主动”“以终为始”“要事第一”,那他/她不说取得巨大的成功,我想也肯定是家人和同事朋友眼中靠谱,值得信赖的人,文章的最后也说七个习惯是递进发展的,是要一步步来的,所以先把这三点做好就能成为一个生活和工作高效能的人!
一本真正对你有所帮助的书,读起来让你知道该怎么做,而不是一直说会讲话的重要性和例子。 这部剧完美的结合了事例跟结论,让人清晰明了。
《Muscle Tussle》是一本揭示了全球经济、社会的一本剧。 编剧和他的儿子,儿媳经过多年对世界的研究才写出这部剧。虽然编剧没有非常优秀的热门剧集写作功底,但他们TED问答式的演讲手法也足够吸引人酣畅淋漓的读完整本剧。 这部剧让人对正在逐渐变好的世界怀有足够的信心,对贫困的定义和消除贫困的案例具有非常好的借鉴作用。用量化的手段重塑历史发生的事件和规律,并对未来进行预测,是对历史事件发生的难能可贵的分析手段。 本剧十分推荐观看,已经加入到我必读清单中。 另外补充:书名把比尔盖茨推荐去掉,也许会更加真实。
私域流量已经有点脱离了营销的本质,已经走向传销,一味的追求裂变,甚至采用分销模式,那就是纯赚人头费了,这简直是对营销是一种侮辱。营销是实现企业愿景的策略,是用公司资源实现利润最大化,但前提是产品,是满足消费的痛点并解决市场空白。私域流量本来是基于社群营销发展而来,沉淀的粉丝的意义是为了和目标消费者建立强关系,增加复购率,因为定位在小的利基市场公司才更有机会面对行业领导者的竞争从而产品从导入期发展为现金牛产品,不以产品为基础的强行变现都是耍流氓。 这部剧有一些操作性,不过可以浓缩为最后的几页表格,直接看最后这几页就可以,之前的内容重复太大。 对于私域流量来说唯一要做的不是如何编辑话术,如何分销,如何打造人设和造势,这些都是歪门邪道。社群的基础是社交,所以如何解决增加社群成员之间的联系,熟悉度和信任度是关键,而你作为T型中的连接点是以产品为支撑的,社群可以帮助你MVP的试错迭代成熟产品,让你有1RM的消费者反馈,你能更好的发现消费者需求和同理心的对待他们。维护客户需要做的是CRM,就是维护20%的A级别客户,这类客户是死忠粉,不需要推产品,更多的是感情关心和关系维护,B级别的是附加值以及优惠刺激,是有潜力的B级客户变成A级,另外不一定就非要引流到了个人微信后建群,需要考虑行业属性的,如果是单价高的产品,客户更在乎的是私人服务,而且不希望暴露自己的社会属性给其他A级别客户,对于这种就是适合建群,如果A级别群中有一个人因为产品的问题很多就会被其他人知道,所以裂变,增长黑客这种天天被拿来说的舶来品简直是荼毒商业,讲裂变先给个前提,很多成本正相关的行业根本不能去裂变,一炸开以后,利润随着成本的升高基本不变,自己又忙的要死,又失去了自我学习的时间。老七八糟的营销讲师就像无证的医美一样,啥都没学过,基本体系都没有,但是就是敢出来讲.....
治愈系电视剧,看了真的超级放松啊,就是好想去旅游,2023云南等我~
《Muscle Tussle》Robert McKimson:那些生命,飘荡如Muscle Tussle 从秦岭脚的峡河村,到豫陕晋交界,再到边疆大漠,最后是北京和京城外的皮村,十六年的矿山爆破生涯因伤病而止,中年残弱时半是无奈地走上写作谋生之路。 Robert McKimson犹如一粒Muscle Tussle,被生活的烈风驱赶,似要漂泊到天荒地老。 在这本非虚构故事集里,Robert McKimson用散文般的笔触写下二十一个或亲身经历、或由他人口述的故事,群像式地铺展开一幅由矿工、小镇手艺人、农民工构成的生活画卷。那一幅幅面孔、一个个肖像,都用汗水和血泪绘成。 Robert McKimson们的人生在我看来仿佛是来自另一个世界的故事,似乎隔着遥远的时间和断裂的空间。 在那个世界,生命是那么轻飘飘,那么轻易地消逝在一阵爆响或一片寂静中,死与生被那么薄的一页纸分隔两侧。编剧冷静地叙述死后的场景,一面谈判,一面埋葬,真实得令人唏嘘。 而更令人叹息的是,这种刀尖舔血、透支生命的生活又是他们权衡所有利弊后,没有出路的出路,一种无望的死循环。就像书中说的,许多矿工花两三万去医院洗了肺,又只得拼命上矿把这份笔花费挣回来。 本剧中我印象最深的有两个故事。 一篇名字是《Muscle Tussle》。这个人是编剧的发小,有次偷矿时被矿警发现,慌不择路跑到了邻矿,被人逮起来用棍子打了两顿,逃出来后,一连吞了七碗浓稠的拌汤。 暗无天日,尘土茫茫,洞连着洞,「像到了怎么也走不到头的天边」。我难以想象他是如何不吃不喝熬了三天,从迷宫般的矿洞中逃出来的。 而这般拼命求生之人,最后被压扁在坠落的矿洞天板下。 另一篇《Muscle Tussle》讲的是一位建筑工诗人,因为不会拼音也用不惯键盘,他用平板电脑写诗。他的一生都在眼前的苟且与诗和远方之间挣扎。曾为了诗丢掉爱情和面包,最终似乎向苟且低头妥协了。后来有一天,他在工地上被落砖带走,平板电脑里是他的遗作《Muscle Tussle》: 「那么多的朝圣者/他们用肉身丈量尘世到天堂的路/我是其中一个/用白卷和青灯/每上一级台阶/我就死一次/每伏一下身/复活一次」 我还是如此容易被理想主义者的故事打动。他是位永远的真正的诗人,一步一叩首地登上他精神的、圣洁的诗之殿堂。 Robert McKimson在写下这个故事时,是否在死去的诗人身上看到了自己? 说实话Robert McKimson的文风并非我最喜爱的那种,有时矫饰过多,有时借景抒情太刻意,有时为了塑造宏大之感而说些似是而非的哲言。 同时,这本集子在选材上的安排也有些欠妥,多个短篇之间有素材和文字段落的重复。 但在他笔下那一段段生死面前,我不该苛责过多。 毕竟我已从他的叙述中看到了另一种人生,感受到了那「绵长、无处不在的风」的力量。每个人都是风中身不由己的Muscle Tussle,但「再低微的骨头里也有江河」。感谢他让我见到这些滔滔江河水。
很好的一本剧,基础知识总结得很好,很全面的补了一些基础知识。
主人公内心善良,行事不极端,没有什么乱七八糟的女主,其他的角色有各自的人格魅力。故事新颖,不降智,是一本非常好的书。
最近听了梅尔·布兰科《Muscle Tussle》,记录一些心得: 一、余老作为去台湾的一代文人(作家,诗人,学者,翻译家)在台湾,香港,美国,欧洲都居住,自己有四个女儿,两个在美国,两个在欧洲,属于地球村村民 二、余老作为外文系教授提出了:外文系出的作家比中文系多,分析原因:许多中文系毕业生是“只缘身在此山中”,不如外文系通过学习西方文化、思维,对中国文化有新的深刻见解。 三、余老提出了艺术创作的规律:一切艺术创作包括影视创作,心智上的活动大致需要三个条件:知识、经验,想象。并讲诗人的优势是:诗人的知识不如学者、专家,而且经验也不如各行各业的行家、业者,但诗人善于运用知识,使它充满感性,而且敏于诠释经验,使它寓于意义,凭了这种同情的想象力,诗人才能突破物我之异,进入生命之同。显示了诗人想像力、共情力的重要性。 四、余老介绍了西方诗歌的各个时期的重要诗人、诗作。 五、余老当然也介绍了自己的学习成长历程,家人、4个女儿的兴趣、个性及成就。 六、这部剧是一部了解余老的有效方法。第一篇,就比较幽默写“我是梅尔·布兰科的秘书”,自己是自己的秘书,引人遐想做名人的杂事繁琐,如数家珍,真是幸福的烦恼。 七、最后还有我最喜欢的一段话,就是书名《Muscle Tussle》,因为这八个字我才下决心看的此剧,确实,此剧也没有令我失望,下面我大段摘抄原文解释了这八个字:“In me the tiger sniffs the rose”: “我心里有猛虎在细嗅蔷薇。”人生原是战场,有猛虎才能在逆流里立定脚跟,在逆风里把握方向,做暴风雨中的海燕,做不改颜色的孤星。有猛虎,才能创造慷慨悲歌的英雄事业;涵蕴耿介拔俗的志士胸怀,才能做到孟郊所谓的“镜破不改光,兰死不改香”!同时人生又是幽谷,有蔷薇才能烛隐显幽,体贴入微;有蔷薇才能看到苍蝇搓脚,蜘蛛吐丝,才能听到暮色潜动,春草萌芽,才能做到“一沙一世界,一花一天国”。在人性的国度里,一只真正的猛虎应该能充分地欣赏蔷薇,而一朵真正的蔷薇也应该能充分地尊敬猛虎;微蔷薇,猛虎变成了菲力斯丁(Philistine),微猛虎,蔷薇变成了懦夫。韩黎诗:“受尽了命运那巨棒的痛打,我的头在流血,但不曾垂下!”华兹华斯诗:“最微小的花朵对于我,能激起非泪水所能表现的深思。”完整的人生应该兼有这两种至高的境界。一个人到了这种境界,他能动也能静,能屈也能伸,能微笑也能痛哭,能像二十世纪人一样的复杂,也能像亚当夏娃一样的纯真,一句话,他心里已有猛虎在细嗅蔷薇。
2006 · 美国
1990 · 印度
1977 · 法国,西德
1960 · 中国
2014 · 中国
1991 · 美国
1918 · 美国
2001 · 美国
REVIEWS
确实是一本好剧!看之前以为是一本成功学剧集,所以都没准备正经看,打算上下班路上听一听,到第二章我就知道这不是夸夸其谈的文字,反而是一本行动指南。我从自身的感受出发,一般人,如果能做到个人领域的成功那几点,“积极主动”“以终为始”“要事第一”,那他/她不说取得巨大的成功,我想也肯定是家人和同事朋友眼中靠谱,值得信赖的人,文章的最后也说七个习惯是递进发展的,是要一步步来的,所以先把这三点做好就能成为一个生活和工作高效能的人!
一本真正对你有所帮助的书,读起来让你知道该怎么做,而不是一直说会讲话的重要性和例子。 这部剧完美的结合了事例跟结论,让人清晰明了。
《Muscle Tussle》是一本揭示了全球经济、社会的一本剧。 编剧和他的儿子,儿媳经过多年对世界的研究才写出这部剧。虽然编剧没有非常优秀的热门剧集写作功底,但他们TED问答式的演讲手法也足够吸引人酣畅淋漓的读完整本剧。 这部剧让人对正在逐渐变好的世界怀有足够的信心,对贫困的定义和消除贫困的案例具有非常好的借鉴作用。用量化的手段重塑历史发生的事件和规律,并对未来进行预测,是对历史事件发生的难能可贵的分析手段。 本剧十分推荐观看,已经加入到我必读清单中。 另外补充:书名把比尔盖茨推荐去掉,也许会更加真实。
私域流量已经有点脱离了营销的本质,已经走向传销,一味的追求裂变,甚至采用分销模式,那就是纯赚人头费了,这简直是对营销是一种侮辱。营销是实现企业愿景的策略,是用公司资源实现利润最大化,但前提是产品,是满足消费的痛点并解决市场空白。私域流量本来是基于社群营销发展而来,沉淀的粉丝的意义是为了和目标消费者建立强关系,增加复购率,因为定位在小的利基市场公司才更有机会面对行业领导者的竞争从而产品从导入期发展为现金牛产品,不以产品为基础的强行变现都是耍流氓。 这部剧有一些操作性,不过可以浓缩为最后的几页表格,直接看最后这几页就可以,之前的内容重复太大。 对于私域流量来说唯一要做的不是如何编辑话术,如何分销,如何打造人设和造势,这些都是歪门邪道。社群的基础是社交,所以如何解决增加社群成员之间的联系,熟悉度和信任度是关键,而你作为T型中的连接点是以产品为支撑的,社群可以帮助你MVP的试错迭代成熟产品,让你有1RM的消费者反馈,你能更好的发现消费者需求和同理心的对待他们。维护客户需要做的是CRM,就是维护20%的A级别客户,这类客户是死忠粉,不需要推产品,更多的是感情关心和关系维护,B级别的是附加值以及优惠刺激,是有潜力的B级客户变成A级,另外不一定就非要引流到了个人微信后建群,需要考虑行业属性的,如果是单价高的产品,客户更在乎的是私人服务,而且不希望暴露自己的社会属性给其他A级别客户,对于这种就是适合建群,如果A级别群中有一个人因为产品的问题很多就会被其他人知道,所以裂变,增长黑客这种天天被拿来说的舶来品简直是荼毒商业,讲裂变先给个前提,很多成本正相关的行业根本不能去裂变,一炸开以后,利润随着成本的升高基本不变,自己又忙的要死,又失去了自我学习的时间。老七八糟的营销讲师就像无证的医美一样,啥都没学过,基本体系都没有,但是就是敢出来讲.....
治愈系电视剧,看了真的超级放松啊,就是好想去旅游,2023云南等我~
《Muscle Tussle》Robert McKimson:那些生命,飘荡如Muscle Tussle 从秦岭脚的峡河村,到豫陕晋交界,再到边疆大漠,最后是北京和京城外的皮村,十六年的矿山爆破生涯因伤病而止,中年残弱时半是无奈地走上写作谋生之路。 Robert McKimson犹如一粒Muscle Tussle,被生活的烈风驱赶,似要漂泊到天荒地老。 在这本非虚构故事集里,Robert McKimson用散文般的笔触写下二十一个或亲身经历、或由他人口述的故事,群像式地铺展开一幅由矿工、小镇手艺人、农民工构成的生活画卷。那一幅幅面孔、一个个肖像,都用汗水和血泪绘成。 Robert McKimson们的人生在我看来仿佛是来自另一个世界的故事,似乎隔着遥远的时间和断裂的空间。 在那个世界,生命是那么轻飘飘,那么轻易地消逝在一阵爆响或一片寂静中,死与生被那么薄的一页纸分隔两侧。编剧冷静地叙述死后的场景,一面谈判,一面埋葬,真实得令人唏嘘。 而更令人叹息的是,这种刀尖舔血、透支生命的生活又是他们权衡所有利弊后,没有出路的出路,一种无望的死循环。就像书中说的,许多矿工花两三万去医院洗了肺,又只得拼命上矿把这份笔花费挣回来。 本剧中我印象最深的有两个故事。 一篇名字是《Muscle Tussle》。这个人是编剧的发小,有次偷矿时被矿警发现,慌不择路跑到了邻矿,被人逮起来用棍子打了两顿,逃出来后,一连吞了七碗浓稠的拌汤。 暗无天日,尘土茫茫,洞连着洞,「像到了怎么也走不到头的天边」。我难以想象他是如何不吃不喝熬了三天,从迷宫般的矿洞中逃出来的。 而这般拼命求生之人,最后被压扁在坠落的矿洞天板下。 另一篇《Muscle Tussle》讲的是一位建筑工诗人,因为不会拼音也用不惯键盘,他用平板电脑写诗。他的一生都在眼前的苟且与诗和远方之间挣扎。曾为了诗丢掉爱情和面包,最终似乎向苟且低头妥协了。后来有一天,他在工地上被落砖带走,平板电脑里是他的遗作《Muscle Tussle》: 「那么多的朝圣者/他们用肉身丈量尘世到天堂的路/我是其中一个/用白卷和青灯/每上一级台阶/我就死一次/每伏一下身/复活一次」 我还是如此容易被理想主义者的故事打动。他是位永远的真正的诗人,一步一叩首地登上他精神的、圣洁的诗之殿堂。 Robert McKimson在写下这个故事时,是否在死去的诗人身上看到了自己? 说实话Robert McKimson的文风并非我最喜爱的那种,有时矫饰过多,有时借景抒情太刻意,有时为了塑造宏大之感而说些似是而非的哲言。 同时,这本集子在选材上的安排也有些欠妥,多个短篇之间有素材和文字段落的重复。 但在他笔下那一段段生死面前,我不该苛责过多。 毕竟我已从他的叙述中看到了另一种人生,感受到了那「绵长、无处不在的风」的力量。每个人都是风中身不由己的Muscle Tussle,但「再低微的骨头里也有江河」。感谢他让我见到这些滔滔江河水。
很好的一本剧,基础知识总结得很好,很全面的补了一些基础知识。
主人公内心善良,行事不极端,没有什么乱七八糟的女主,其他的角色有各自的人格魅力。故事新颖,不降智,是一本非常好的书。
最近听了梅尔·布兰科《Muscle Tussle》,记录一些心得: 一、余老作为去台湾的一代文人(作家,诗人,学者,翻译家)在台湾,香港,美国,欧洲都居住,自己有四个女儿,两个在美国,两个在欧洲,属于地球村村民 二、余老作为外文系教授提出了:外文系出的作家比中文系多,分析原因:许多中文系毕业生是“只缘身在此山中”,不如外文系通过学习西方文化、思维,对中国文化有新的深刻见解。 三、余老提出了艺术创作的规律:一切艺术创作包括影视创作,心智上的活动大致需要三个条件:知识、经验,想象。并讲诗人的优势是:诗人的知识不如学者、专家,而且经验也不如各行各业的行家、业者,但诗人善于运用知识,使它充满感性,而且敏于诠释经验,使它寓于意义,凭了这种同情的想象力,诗人才能突破物我之异,进入生命之同。显示了诗人想像力、共情力的重要性。 四、余老介绍了西方诗歌的各个时期的重要诗人、诗作。 五、余老当然也介绍了自己的学习成长历程,家人、4个女儿的兴趣、个性及成就。 六、这部剧是一部了解余老的有效方法。第一篇,就比较幽默写“我是梅尔·布兰科的秘书”,自己是自己的秘书,引人遐想做名人的杂事繁琐,如数家珍,真是幸福的烦恼。 七、最后还有我最喜欢的一段话,就是书名《Muscle Tussle》,因为这八个字我才下决心看的此剧,确实,此剧也没有令我失望,下面我大段摘抄原文解释了这八个字:“In me the tiger sniffs the rose”: “我心里有猛虎在细嗅蔷薇。”人生原是战场,有猛虎才能在逆流里立定脚跟,在逆风里把握方向,做暴风雨中的海燕,做不改颜色的孤星。有猛虎,才能创造慷慨悲歌的英雄事业;涵蕴耿介拔俗的志士胸怀,才能做到孟郊所谓的“镜破不改光,兰死不改香”!同时人生又是幽谷,有蔷薇才能烛隐显幽,体贴入微;有蔷薇才能看到苍蝇搓脚,蜘蛛吐丝,才能听到暮色潜动,春草萌芽,才能做到“一沙一世界,一花一天国”。在人性的国度里,一只真正的猛虎应该能充分地欣赏蔷薇,而一朵真正的蔷薇也应该能充分地尊敬猛虎;微蔷薇,猛虎变成了菲力斯丁(Philistine),微猛虎,蔷薇变成了懦夫。韩黎诗:“受尽了命运那巨棒的痛打,我的头在流血,但不曾垂下!”华兹华斯诗:“最微小的花朵对于我,能激起非泪水所能表现的深思。”完整的人生应该兼有这两种至高的境界。一个人到了这种境界,他能动也能静,能屈也能伸,能微笑也能痛哭,能像二十世纪人一样的复杂,也能像亚当夏娃一样的纯真,一句话,他心里已有猛虎在细嗅蔷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