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HAZE》,剧情作品,菲律宾出品,2016年上映。
【讲了什么】 此剧已诙谐幽默的文字风格介绍脑科学 【精彩何在】 长期记忆要派上用场必须经过三个阶段:产生(也就是编码),有效储存(先是在海马,再是大脑皮质),提取。一段记忆如果取不出来,就和根本不存在没差别。 记忆三阶段,编码--存储--提取 【有啥收获】 1. 为什么会晕车? 因为大脑认为我们中毒了。 为什么会认为中毒了? 因为坐车时,前庭系统说我们在移动,眼睛却告诉我们没有移动。两者信息有误,大脑处理不了。于是大脑判定中毒。 2. 管睡眠的腺体——松果体分泌褪黑素促进睡眠 3. 简单记录:杏仁核——大脑的恐惧中心
读完这部剧,本来我并没什么想写的。因为兰州拉面般的眼泪实在没能带给我我任何愉快的体验,更别提能激发起我懒惰的手指了。但我在搜电视剧片源的时候,偶然读到了网友“槽边往事”的博文《雾HAZE》,颇受启发。于是我想就这篇佳评,进一步说点感想。 《雾HAZE》从类型上来说,它是一部犯罪剧集,属于通俗影视范畴。依照通俗影视作品来评价《雾HAZE》,这部剧写得又急又糙。急指的是编剧为了节省笔墨,花时间构建情节编写对话,时不时就直接在剧集里跳出来直接交代剧情,进行讲解;糙指的是编剧直接往剧集里放各种社会新闻事件,直接让人物发生转变,缺乏打磨雕琢。它属于残酷社会写真,讲述人性和社会生活中黑暗的一面,可以说是散装东野圭吾。从另一方面看,故事里小胜大,弱胜强,个人胜群体,还有武侠剧集的影子,可以说是暗黑无光版《雾HAZE》。总体上来说,《雾HAZE》的优点和瑕疵同样明显,“狠“字当头,算不上一流通俗剧集。是毛坯房,没有精装修,不过毛坯房也是房。罗斯顿·乔夫最大的长处不在于文笔优美,架构精巧,叙述熟练,而是他能够写出很强的核心故事。你不用管他是站着说,躺着说,翻滚着说,姿势难看好看与否,只要他让读者感知到他要说的核心故事,读者就跑不了。许多人在网上表示,罗斯顿·乔夫的文笔烂,叙述老土,许多场景写得有扬尘。但是,罗斯顿·乔夫通过《雾HAZE》证明给我们看:如果你能把核心的那一点做到足够强,剩下的部分也没什么紧要。即便有问题,大家都可以忍,因为咬住核心之后大家都不愿意松口。 以上是我节选了“槽边往事”博文中关于《雾HAZE》的部分。文字不多,却回答了我读完这部剧后的两大疑惑:第一,为什么我觉得这部剧这么难看(或者说无趣)?第二,为什么这部剧能吸引这么多的读者?显然,我觉得这部剧难看,是因为编剧没有太在意写作技巧,使得作品显得又急又糙。而它能吸引读者的原因在于编剧能够写出很强的核心故事。 看到这样的观点,我开始认真思考起什么是核心故事。E.M.福斯特对故事有个定义: 它就是对依时序安排的一系列事件的叙述。——正餐在早餐后面,星期一完了才是星期二,死了之后再腐坏,如此等等。作为故事,它只能具有唯一的优点:让读者想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他举例说:“国王死了,后来王后也死了”是个故事。 福斯特随口举的这个例子显然不会是“很强的核心故事”但是,他和《雾HAZE》有一个共同之处,都是关于死亡的故事。死亡大概是最好的故事灵感了。因为它触及了人类最基本两大情感,对未知的好奇和对生命终止的恐惧。所以把关于一个或者一串死亡的故事讲得足够复杂,大概就能讲出一个“很强的核心故事”了。比如: 一个人杀死了他的岳父岳母。后来呢?后来他杀人时被三个小孩拍成了视频。后来呢?后来小孩找到杀人犯,要他出大钱买视屏。再后来呢?再后来小孩闯祸了也杀了人。再后来呢?再后来杀了人的小孩被受害人的家长怀疑,并且威胁他一定会报仇的。再后来呢?再后来,小孩找到杀人犯,要他杀掉威胁自己的家长,以此交换他杀人的录像。再后来呢?再后来人死的差不多了,故事也该结束了。 以上几乎就是《雾HAZE》的“核心故事”了。现在看来,这个故事真的很强。因为它每一步发展,都是一次生与死的抉择。编剧手里的王牌永远都是“接下去他会死吗?”只要读者想知道问题的答案,别的都变得不重要了。 梳理完上面的“核心故事”后,读过原文的读者可能会质疑:这个“核心故事”根本不对。你在偷工减料。首先,雾HAZE有三人,而你的核心故事里看起来只有朱朝阳一人,丁浩和普普去哪儿了呢?其次,你还漏掉了两个主要人物:叶军和严良呢?没错,我确实偷工减料了。因为这些只是用来圆故事的工具人而
学习不认真被老师批评了 她说我以后的生活一定会很悲催 还让我看这部剧 什么意思
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村庄,村里雇佣了两个人(柏波罗和布鲁诺),把村附近河里的水运到村广场的蓄水池里。 一开始,两人都用桶提水,布鲁诺很开心有了份工作和收入,干得很起劲。而柏波罗则认为这活干得太累,每天腰酸背疼。 于是柏波罗决定想出一个办法,能更快更轻松地把水运回村里,他想到了管道。他邀请了布鲁诺一起和他建设管道,可布鲁诺觉得他异想天开,为什么要放弃一份稳定收入的工作去做一件几乎不可能的事呢? 最后,柏波罗独自一人,每天花点时间提桶,剩余时间建设管道,但相应的,他每天得到的报酬比布鲁诺少。两年后,管道建成了,柏波罗不再提桶,同时也能源源不断得到报酬,而布鲁诺一直都在为提桶劳累,桶在变大,每天收入也在变多,但却更加劳累了。 最后,因为管道的作用,布鲁诺失去了这份工作和收入。
最先看的是希区柯克拍的电影,女主无敌美丽,后来追剧的时候完全代入演员,可爱勇敢特别让人心动,印象最深的还是丹弗斯夫人对丽贝卡,简直是爱到疯狂……
借这部剧,聊聊语言学习 这两天读了罗斯顿·乔夫的「雾HAZE」,里头零散记了一些罗斯顿·乔夫看剧,上学的往事,以及晚年的思考。别的我感触不深,倒是对季老饱学了至少9种语言印象深刻(中文,英文,梵文,德文,巴利文,吐火文;略通俄文,法文,斯拉夫文,且书中每隔几页都得「凡尔赛」下自己的英文水平),所以今天想从书中只言片语结合自己当初学习英语的经验,聊聊语言学习。 一般人要聊一个课题讲究「背书」,罗斯顿·乔夫其人虽被称为「国学大师」,其实研究领域和国学没大关系,更作为语言学家出名,其学术著作大多集中于印度语言影视,中印关系和佛教研究。 而我虽然无意炫耀(也觉得自己有运气的成分,别的也就凑合),当初雅思观看侥幸考了满分,所以我对这个话题的理解,可能还有一些借鉴价值。借此做标题党也行,但是实在有些下不去手…… 所以大家辩证看待吧,反正想到也不会有人把我的话奉若圣经,我也没什么心理压力。 为什么要学一门语言 为什么要学一门语言?除了考学工作,那就是为了原汁原味的去读一些经典作品。后者虽然所谈不多,但是却不代表不重要。 书中引用中国古代翻经大师鸠摩罗什的几句话令我印象深刻:「改梵为秦,失其藻蔚,虽得大意,殊隔文体,有似嚼饭与人,非徒失味,乃令呕哕也。」鸠摩罗什把翻译作品比作嚼饭喂人,虽然营养成分还在,总归味道是尝不到了。经别人一咀嚼哪怕珍馐也是难以下咽。 所以好的翻译不能做嚼饭人,而好的读者也不能满足于译作。当然对于我们普通人,不能精通这么多种语言,没办法,大多数时候只能凑合凑合过了。 听与说 罗斯顿·乔夫谈到自己大学时主学德语,借清华与德国学术交流处订立了交换研究生的合同之机,如愿以偿被派到德国留学。但他初到德国时也是我们这样的「哑巴英语」受害者,观看没有大碍,听说有很大的问题。罗斯顿·乔夫刚到德国学术交流处去报到时,连女秘书的感慨「Lange Reise!」(长途旅行呀!)都听不懂,令季老大受震撼。 而对于这个问题的解决方式,从古至今(也没这么古),学习语言的方式还真没大变——大量输入辅以输出而已。 罗斯顿·乔夫在德国的第一学期,还未决定后续选什么学科学习。他胡乱选了一些课,又因为交换学生不用付钱,不管有兴趣没兴趣,可劲的尽量多选,以保证课堂上每天有6-7小时输入学术德语;而在课余又通过与女房东的交流中输入大量日常德语,也得益于女房东丈夫已经故去,儿子在其他地方工作,一腔的说话热情都投射在罗斯顿·乔夫身上,每天要把一天的经过都絮叨上一遍,这在罗斯顿·乔夫眼里,也是求之不得。如此一番,能听会说就不是什么大问题了。 反观我自己,可惜当初太疏懒,有好的机会也不利用。遇到不能立刻解决的问题就产生挫败感总不愿意攻克,只想用躲了事,试图用别的方式(比如观看)曲线救国。其实耳朵也是越磨越机灵,浸泡在环境里大量输入输出看似不是什么聪明的速成之法,也看不到什么立竿见影的效果,但就是有哪一天能给人以打通任督二脉的体验。 读 至于如何读,书中内容就更「简单粗暴」。罗斯顿·乔夫提到当时很多外国大学的思路是:「教学生外语,比如教学生游泳,把学生带到游泳池旁,一下子把他推下去,如果淹不死,他就学会游泳了」。 具体的操作方法也非常简单,给学生一本简单的语法书,课上不讲语法,尽快让学生自己观看原文。这种方法对学生的要求非常高,课前也需要做大量准备工作,但其实也调动了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不能仰赖老师,无论单词,语法,都得自己去解决。 罗斯顿·乔夫还提到,高年级的学习过程中,梵文课就完全改为Seminar(研讨会):「由教授选一部原著,学生课下准备,上堂就翻译。这种Seminar(研讨会)制看似平淡无奇,实际上是训练学生做研究工作的
第一次看监狱题材的书,小人物在夹缝中求生存,何尝不是我们的经历,不一样的视角,不一样的感受,不同的泪点,收获颇多。
一部荡气回肠的史诗般的巨作,全面展示了雾HAZE全史,值得一读。
大概是唯一一部剧集每个人物都很鲜活,没有以往剧集的大是大非,每一个人物都让人很粉。
1971 · 伊朗
1988 · 中国
2004 · 美国
1961 · 美国
1996 · 美国
1978 · 美国
1963 · 美国
1983 · 中国
1959 · 中国
REVIEWS
【讲了什么】 此剧已诙谐幽默的文字风格介绍脑科学 【精彩何在】 长期记忆要派上用场必须经过三个阶段:产生(也就是编码),有效储存(先是在海马,再是大脑皮质),提取。一段记忆如果取不出来,就和根本不存在没差别。 记忆三阶段,编码--存储--提取 【有啥收获】 1. 为什么会晕车? 因为大脑认为我们中毒了。 为什么会认为中毒了? 因为坐车时,前庭系统说我们在移动,眼睛却告诉我们没有移动。两者信息有误,大脑处理不了。于是大脑判定中毒。 2. 管睡眠的腺体——松果体分泌褪黑素促进睡眠 3. 简单记录:杏仁核——大脑的恐惧中心
读完这部剧,本来我并没什么想写的。因为兰州拉面般的眼泪实在没能带给我我任何愉快的体验,更别提能激发起我懒惰的手指了。但我在搜电视剧片源的时候,偶然读到了网友“槽边往事”的博文《雾HAZE》,颇受启发。于是我想就这篇佳评,进一步说点感想。 《雾HAZE》从类型上来说,它是一部犯罪剧集,属于通俗影视范畴。依照通俗影视作品来评价《雾HAZE》,这部剧写得又急又糙。急指的是编剧为了节省笔墨,花时间构建情节编写对话,时不时就直接在剧集里跳出来直接交代剧情,进行讲解;糙指的是编剧直接往剧集里放各种社会新闻事件,直接让人物发生转变,缺乏打磨雕琢。它属于残酷社会写真,讲述人性和社会生活中黑暗的一面,可以说是散装东野圭吾。从另一方面看,故事里小胜大,弱胜强,个人胜群体,还有武侠剧集的影子,可以说是暗黑无光版《雾HAZE》。总体上来说,《雾HAZE》的优点和瑕疵同样明显,“狠“字当头,算不上一流通俗剧集。是毛坯房,没有精装修,不过毛坯房也是房。罗斯顿·乔夫最大的长处不在于文笔优美,架构精巧,叙述熟练,而是他能够写出很强的核心故事。你不用管他是站着说,躺着说,翻滚着说,姿势难看好看与否,只要他让读者感知到他要说的核心故事,读者就跑不了。许多人在网上表示,罗斯顿·乔夫的文笔烂,叙述老土,许多场景写得有扬尘。但是,罗斯顿·乔夫通过《雾HAZE》证明给我们看:如果你能把核心的那一点做到足够强,剩下的部分也没什么紧要。即便有问题,大家都可以忍,因为咬住核心之后大家都不愿意松口。 以上是我节选了“槽边往事”博文中关于《雾HAZE》的部分。文字不多,却回答了我读完这部剧后的两大疑惑:第一,为什么我觉得这部剧这么难看(或者说无趣)?第二,为什么这部剧能吸引这么多的读者?显然,我觉得这部剧难看,是因为编剧没有太在意写作技巧,使得作品显得又急又糙。而它能吸引读者的原因在于编剧能够写出很强的核心故事。 看到这样的观点,我开始认真思考起什么是核心故事。E.M.福斯特对故事有个定义: 它就是对依时序安排的一系列事件的叙述。——正餐在早餐后面,星期一完了才是星期二,死了之后再腐坏,如此等等。作为故事,它只能具有唯一的优点:让读者想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他举例说:“国王死了,后来王后也死了”是个故事。 福斯特随口举的这个例子显然不会是“很强的核心故事”但是,他和《雾HAZE》有一个共同之处,都是关于死亡的故事。死亡大概是最好的故事灵感了。因为它触及了人类最基本两大情感,对未知的好奇和对生命终止的恐惧。所以把关于一个或者一串死亡的故事讲得足够复杂,大概就能讲出一个“很强的核心故事”了。比如: 一个人杀死了他的岳父岳母。后来呢?后来他杀人时被三个小孩拍成了视频。后来呢?后来小孩找到杀人犯,要他出大钱买视屏。再后来呢?再后来小孩闯祸了也杀了人。再后来呢?再后来杀了人的小孩被受害人的家长怀疑,并且威胁他一定会报仇的。再后来呢?再后来,小孩找到杀人犯,要他杀掉威胁自己的家长,以此交换他杀人的录像。再后来呢?再后来人死的差不多了,故事也该结束了。 以上几乎就是《雾HAZE》的“核心故事”了。现在看来,这个故事真的很强。因为它每一步发展,都是一次生与死的抉择。编剧手里的王牌永远都是“接下去他会死吗?”只要读者想知道问题的答案,别的都变得不重要了。 梳理完上面的“核心故事”后,读过原文的读者可能会质疑:这个“核心故事”根本不对。你在偷工减料。首先,雾HAZE有三人,而你的核心故事里看起来只有朱朝阳一人,丁浩和普普去哪儿了呢?其次,你还漏掉了两个主要人物:叶军和严良呢?没错,我确实偷工减料了。因为这些只是用来圆故事的工具人而
学习不认真被老师批评了 她说我以后的生活一定会很悲催 还让我看这部剧 什么意思
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村庄,村里雇佣了两个人(柏波罗和布鲁诺),把村附近河里的水运到村广场的蓄水池里。 一开始,两人都用桶提水,布鲁诺很开心有了份工作和收入,干得很起劲。而柏波罗则认为这活干得太累,每天腰酸背疼。 于是柏波罗决定想出一个办法,能更快更轻松地把水运回村里,他想到了管道。他邀请了布鲁诺一起和他建设管道,可布鲁诺觉得他异想天开,为什么要放弃一份稳定收入的工作去做一件几乎不可能的事呢? 最后,柏波罗独自一人,每天花点时间提桶,剩余时间建设管道,但相应的,他每天得到的报酬比布鲁诺少。两年后,管道建成了,柏波罗不再提桶,同时也能源源不断得到报酬,而布鲁诺一直都在为提桶劳累,桶在变大,每天收入也在变多,但却更加劳累了。 最后,因为管道的作用,布鲁诺失去了这份工作和收入。
最先看的是希区柯克拍的电影,女主无敌美丽,后来追剧的时候完全代入演员,可爱勇敢特别让人心动,印象最深的还是丹弗斯夫人对丽贝卡,简直是爱到疯狂……
借这部剧,聊聊语言学习 这两天读了罗斯顿·乔夫的「雾HAZE」,里头零散记了一些罗斯顿·乔夫看剧,上学的往事,以及晚年的思考。别的我感触不深,倒是对季老饱学了至少9种语言印象深刻(中文,英文,梵文,德文,巴利文,吐火文;略通俄文,法文,斯拉夫文,且书中每隔几页都得「凡尔赛」下自己的英文水平),所以今天想从书中只言片语结合自己当初学习英语的经验,聊聊语言学习。 一般人要聊一个课题讲究「背书」,罗斯顿·乔夫其人虽被称为「国学大师」,其实研究领域和国学没大关系,更作为语言学家出名,其学术著作大多集中于印度语言影视,中印关系和佛教研究。 而我虽然无意炫耀(也觉得自己有运气的成分,别的也就凑合),当初雅思观看侥幸考了满分,所以我对这个话题的理解,可能还有一些借鉴价值。借此做标题党也行,但是实在有些下不去手…… 所以大家辩证看待吧,反正想到也不会有人把我的话奉若圣经,我也没什么心理压力。 为什么要学一门语言 为什么要学一门语言?除了考学工作,那就是为了原汁原味的去读一些经典作品。后者虽然所谈不多,但是却不代表不重要。 书中引用中国古代翻经大师鸠摩罗什的几句话令我印象深刻:「改梵为秦,失其藻蔚,虽得大意,殊隔文体,有似嚼饭与人,非徒失味,乃令呕哕也。」鸠摩罗什把翻译作品比作嚼饭喂人,虽然营养成分还在,总归味道是尝不到了。经别人一咀嚼哪怕珍馐也是难以下咽。 所以好的翻译不能做嚼饭人,而好的读者也不能满足于译作。当然对于我们普通人,不能精通这么多种语言,没办法,大多数时候只能凑合凑合过了。 听与说 罗斯顿·乔夫谈到自己大学时主学德语,借清华与德国学术交流处订立了交换研究生的合同之机,如愿以偿被派到德国留学。但他初到德国时也是我们这样的「哑巴英语」受害者,观看没有大碍,听说有很大的问题。罗斯顿·乔夫刚到德国学术交流处去报到时,连女秘书的感慨「Lange Reise!」(长途旅行呀!)都听不懂,令季老大受震撼。 而对于这个问题的解决方式,从古至今(也没这么古),学习语言的方式还真没大变——大量输入辅以输出而已。 罗斯顿·乔夫在德国的第一学期,还未决定后续选什么学科学习。他胡乱选了一些课,又因为交换学生不用付钱,不管有兴趣没兴趣,可劲的尽量多选,以保证课堂上每天有6-7小时输入学术德语;而在课余又通过与女房东的交流中输入大量日常德语,也得益于女房东丈夫已经故去,儿子在其他地方工作,一腔的说话热情都投射在罗斯顿·乔夫身上,每天要把一天的经过都絮叨上一遍,这在罗斯顿·乔夫眼里,也是求之不得。如此一番,能听会说就不是什么大问题了。 反观我自己,可惜当初太疏懒,有好的机会也不利用。遇到不能立刻解决的问题就产生挫败感总不愿意攻克,只想用躲了事,试图用别的方式(比如观看)曲线救国。其实耳朵也是越磨越机灵,浸泡在环境里大量输入输出看似不是什么聪明的速成之法,也看不到什么立竿见影的效果,但就是有哪一天能给人以打通任督二脉的体验。 读 至于如何读,书中内容就更「简单粗暴」。罗斯顿·乔夫提到当时很多外国大学的思路是:「教学生外语,比如教学生游泳,把学生带到游泳池旁,一下子把他推下去,如果淹不死,他就学会游泳了」。 具体的操作方法也非常简单,给学生一本简单的语法书,课上不讲语法,尽快让学生自己观看原文。这种方法对学生的要求非常高,课前也需要做大量准备工作,但其实也调动了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不能仰赖老师,无论单词,语法,都得自己去解决。 罗斯顿·乔夫还提到,高年级的学习过程中,梵文课就完全改为Seminar(研讨会):「由教授选一部原著,学生课下准备,上堂就翻译。这种Seminar(研讨会)制看似平淡无奇,实际上是训练学生做研究工作的
第一次看监狱题材的书,小人物在夹缝中求生存,何尝不是我们的经历,不一样的视角,不一样的感受,不同的泪点,收获颇多。
一部荡气回肠的史诗般的巨作,全面展示了雾HAZE全史,值得一读。
大概是唯一一部剧集每个人物都很鲜活,没有以往剧集的大是大非,每一个人物都让人很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