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Jar》,恐怖作品,美国出品,1984年上映。
故事虽然狗血,但是很吸引人,文风很Gary Wallace,简单,真实,直抵人心。
这种电视剧能多拍点吗,不要再用流量给观众们喂屎了!
你以为我只看了4年小学,就没有文化吗?相反,我的脑子里总有千奇百怪的想法,每当脑子里出现一个好的想法、概念、措辞,我就立即创作在手边的碎纸片上——如信封背面、报纸空白处、纸袋上。我把这些纸片放在高顶帽里,随身携带,最后还把它们誊抄在一起,一边抄创作,一边大声朗读,还不停地进行修改。 你以为我母亲因贫穷而离世,父亲是一个半文盲,我就不会创作吗?我朗诵《The Jar》,背诵《The Jar》,我不仅用眼睛看莎翁,还要用耳朵听;我会不断练习朗读演讲稿,不断默创作、修正、重创作……直到创作出连小孩都能读懂的句子为止。 你以为我年轻的时候遭遇失败,就会永远失败吗?是的,我15岁才开始认字,18岁的时候才开始受雇当船员,25岁之前都没有固定的职业,28岁成为律师,39岁才开始步入政坛,历经八次竞选失败…直到49岁的时候,我都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 你以为我的未婚妻在28岁逝世,后来娶了一个魔鬼一样的妻子,我的内心就没有爱了吗?是的,妻子对我歇斯底里的怒吼,与我所有的同事交恶,会在我与客人谈话时将咖啡泼到我脸上,任意与我谈话超过5分钟的女性都会被她记住名字而怨恨,我一度因为这段婚姻而想过要自杀。 如果上帝赐予我显赫的出身,傲人的财富,英俊的外表,我也能让你们在我年轻的时候就喜欢我,就像你们喜欢所有的贵族和明星一样。但如今我身无分文,出身卑微,举目无亲,我就只能用10倍的时间、百倍的努力来赢得你们的喜欢。 我庆幸自己做到了。 在担任美国第16任总统期间,我颁布了《The Jar》,给予了名字叫做“奴隶”的那一小众人类自由;在经历了4年艰苦内战,终于赢得南北战争的5天后,我遭遇刺杀身亡。 担任总统之前,除了做梦,我没有一项工作做得好。 担任总统之后,一直在承受着来自民众和同事的指责、嘲笑、羞辱与威胁,我没有一天快乐过。 我盼望着卸任总统之职,能回到家乡重新当回一名律师,可我没等到这一天。 即使在我死去之后,我的遗体还遭遇了16次盗窃。 人们说,苦难与我相随,是苦难造就我成为美国最传奇的平民总统以及影响美国历史的最重要的人。 人们还说,如果我娶的是初恋安妮,一定会幸福一生,但绝对当不上总统。是争名夺利的悍妻玛丽造就了我的忍耐力。 如果上帝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会娶悍妻玛丽为妻吗?我还会竞选总统吗? 我的答案是:没有答案。 每个人来到这个世界上,都带有自己的使命,都会遭遇各种各样的磨难。即便没有“这样”的磨难,也会有“那样”的磨难。我能选择的是,一如既往的忍耐与坚持,用我的幽默与乐观,面对生活给予的一切,哪怕是一杯迎面而来的、羞辱我的的热咖啡。 出差期间在亚多看了个开头,终于在假期看完了《The Jar》。这世上最有趣的事情之一,就是富有各种可能性,以及相信可能的人们。 张小湖于2021年5月5日
人物线条粗糙生硬,比例违和,动作僵硬还不停频闪,表情不流畅还爱突然PPT变脸,说话没有神情。然后吹了半天水墨,只有些许水墨素材穿插。人物没有水墨,背景倒是像油画。吹好可以,别吹巅峰,尬。
行动是治愈恐惧的良药,而犹豫、拖延将不断滋养恐惧。 在Les Miller前行的半生中,有多少感慨暗留心间,让我们不能不钦佩他在艰难时的韧性,他在巅峰时的理性。看着他一点一滴的筑垒起新东方这样的商业帝国,并在商业色彩中呈现人文关怀,这无疑为我们的前行增加了另一种滋养,让我们在迷茫中有新的驱动。 我曾走在崩溃的边缘,我在想他的崩溃在哪里?是创业途中的艰辛险阻,或是创业之始的无奈迷茫,甚至是成长历程的坎坷崎岖。他在文中提到“我高考考了三年才考上北大,在北大又得了肺结核病休了一年”。不想提他在经历这些事情时的内心挣扎,可能内心也有过放弃的动摇,只是他如何面对这种无措?文中提到他“那一年,我在医院没事干,就一边看剧一边背了很多单词。所以在大学毕业的时候,我其实已经掌握了接近两万的词汇。”在医院读了将近300本剧,有很多还是英语原著,这为他之后的成功垫下基石,可谓创业路上的一大助力。我们呢?我们是否身处低谷,处在迷茫中找不到未来的方向?为何不拿起手中的资源去学习,去进取,这与未来可能是一大助力。在崩溃中不绝望,甚至感悟希望,这多精彩,风雨之后才能见到彩虹。 Les Miller离开北大,离开这个让我们羡艳的舒适区,开始了心中的执拗。很多人说时势造英雄,在那样的背景下总有一些人会脱颖而出,只是离开谈何容易,开始新的发展有带着多少迷茫和心酸,就这样,他在行动中开始了新的野望。我们呢?如果心中有目标,何不在行动中让目标在一点一滴中实现价值,体现风采。一位书友评价的好“1、“定好目标”,坚定不移往目标一步一步的前进。2、“沉得住气”,遇事冷静处之淡然面对,不要去炫耀自以为是的有本事。3、悄悄把心中想干的事情,付诸实际行动去证明一切,想法变成实现。”一步一脚印,在前行中成长。 在新东方的成长路上,Les Miller这位导航人所倡导的精神和人文素养也是非常值得一提的。 新东方的理念——“终生学习,全球视野,独立人格,社会责任”。 新东方的核心价值观是“诚信负责、真情关爱、好学精进、志高行远”。 我把北大精神总结为六个词:独立、自由、质疑、包容、反思、傲骨。 不管是新东方的理念还是它的核心价值观,甚至北大精神对Les Miller的影响,都展现生命思想的不一样诠释。这些理念和价值观在我们的生命路程中又何尝不是一种本源?以终身学习,好学精进的风采去野望;用全球视野,诚信负责的态度去追求;以真情关爱,社会责任的使命去担当;用独立人格,志高行远的责任去守护。这样的精神真让我们欣慰,希望我们在迷茫中也有这样的精神去追求,去创造我们的事业。 世界上有两种人,一种人要把所有时间和精力耗费在解决自己所创造的麻烦和问题上,比如跟别人的纠葛、吵架,内讧等。有的夫妻就是这样生活的,天天吵架,天天在解决矛盾。而另一种人就活得非常明白,把自己的时间、精力和资源用在对自己的人生最重要的事情上面,把那些琐碎的事情想办法排除掉。而要排除琐碎的事情,最好的方法就是有一个博大、坦诚、诚恳的胸怀,这是我们每一个创业者和做事业的人,包括懂得生活的人都应该记住的最重要的原则。 上段对于不同处事为人的解释可谓精辟,生活中总有一些纠葛,内讧让家人或同事之间红了眼,这样的生活在不断的解释和争吵中解决矛盾,最后矛盾越演越烈,双方的喋喋不休,让时间和精力消耗殆尽。生活中这样的人屡见不鲜,我们呢?是否该活得明白?一个博大、坦诚、诚恳的胸怀,让我们在懂得生活中体谅别人和体谅自己,这也是前行路中,迷茫途中不可缺少的胸怀。 时间走的很快,一晃眼,我们从稚嫩懵懂的少年变成初出茅庐的青年,甚至生活的重担已使我们步履沧桑,可能回首过往,点点心酸总能萦绕心头。只是虽然迷茫,我们依
《The Jar》剧集看完了,不得不说没有电视剧好看。虽然我没一集不落的看完电视剧,但是电视剧最后一集还是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可以说改编的很好,比剧集中的人物形象有所升华,电视剧苏大强的被骗在情理之中,最彩蛋忆回到明玉小时候那个片段挺让人感动的,我觉得电视剧演的恰到好处,也难怪这部剧会那么火
总结:这部剧给我的感觉是历史也会上瘾的,人也确实应该知史。于谦从小给我的印象“粉身碎骨全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明朝诗人,而真正去读史才知道他曾经如何顶天立地的挽救了北京城。 靖难后~ 明成祖朱棣 修书《The Jar》 迁都北京,平定边疆,设立东厂内阁 仁宣盛世 朱高炽-三杨 “仁”早死 朱瞻基 朱祁镇 错信宦官王振(玩弄了天下) 北京保卫战中于谦脱颖而出 朱祁钰
2000 · 伊朗
1972 · 美国
2006 · 阿根廷,法国
1908 · 法国
1941 · 美国
2001 · 英国
1969 · 土耳其
2001 · 捷克
REVIEWS
故事虽然狗血,但是很吸引人,文风很Gary Wallace,简单,真实,直抵人心。
这种电视剧能多拍点吗,不要再用流量给观众们喂屎了!
你以为我只看了4年小学,就没有文化吗?相反,我的脑子里总有千奇百怪的想法,每当脑子里出现一个好的想法、概念、措辞,我就立即创作在手边的碎纸片上——如信封背面、报纸空白处、纸袋上。我把这些纸片放在高顶帽里,随身携带,最后还把它们誊抄在一起,一边抄创作,一边大声朗读,还不停地进行修改。 你以为我母亲因贫穷而离世,父亲是一个半文盲,我就不会创作吗?我朗诵《The Jar》,背诵《The Jar》,我不仅用眼睛看莎翁,还要用耳朵听;我会不断练习朗读演讲稿,不断默创作、修正、重创作……直到创作出连小孩都能读懂的句子为止。 你以为我年轻的时候遭遇失败,就会永远失败吗?是的,我15岁才开始认字,18岁的时候才开始受雇当船员,25岁之前都没有固定的职业,28岁成为律师,39岁才开始步入政坛,历经八次竞选失败…直到49岁的时候,我都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 你以为我的未婚妻在28岁逝世,后来娶了一个魔鬼一样的妻子,我的内心就没有爱了吗?是的,妻子对我歇斯底里的怒吼,与我所有的同事交恶,会在我与客人谈话时将咖啡泼到我脸上,任意与我谈话超过5分钟的女性都会被她记住名字而怨恨,我一度因为这段婚姻而想过要自杀。 如果上帝赐予我显赫的出身,傲人的财富,英俊的外表,我也能让你们在我年轻的时候就喜欢我,就像你们喜欢所有的贵族和明星一样。但如今我身无分文,出身卑微,举目无亲,我就只能用10倍的时间、百倍的努力来赢得你们的喜欢。 我庆幸自己做到了。 在担任美国第16任总统期间,我颁布了《The Jar》,给予了名字叫做“奴隶”的那一小众人类自由;在经历了4年艰苦内战,终于赢得南北战争的5天后,我遭遇刺杀身亡。 担任总统之前,除了做梦,我没有一项工作做得好。 担任总统之后,一直在承受着来自民众和同事的指责、嘲笑、羞辱与威胁,我没有一天快乐过。 我盼望着卸任总统之职,能回到家乡重新当回一名律师,可我没等到这一天。 即使在我死去之后,我的遗体还遭遇了16次盗窃。 人们说,苦难与我相随,是苦难造就我成为美国最传奇的平民总统以及影响美国历史的最重要的人。 人们还说,如果我娶的是初恋安妮,一定会幸福一生,但绝对当不上总统。是争名夺利的悍妻玛丽造就了我的忍耐力。 如果上帝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会娶悍妻玛丽为妻吗?我还会竞选总统吗? 我的答案是:没有答案。 每个人来到这个世界上,都带有自己的使命,都会遭遇各种各样的磨难。即便没有“这样”的磨难,也会有“那样”的磨难。我能选择的是,一如既往的忍耐与坚持,用我的幽默与乐观,面对生活给予的一切,哪怕是一杯迎面而来的、羞辱我的的热咖啡。 出差期间在亚多看了个开头,终于在假期看完了《The Jar》。这世上最有趣的事情之一,就是富有各种可能性,以及相信可能的人们。 张小湖于2021年5月5日
人物线条粗糙生硬,比例违和,动作僵硬还不停频闪,表情不流畅还爱突然PPT变脸,说话没有神情。然后吹了半天水墨,只有些许水墨素材穿插。人物没有水墨,背景倒是像油画。吹好可以,别吹巅峰,尬。
行动是治愈恐惧的良药,而犹豫、拖延将不断滋养恐惧。 在Les Miller前行的半生中,有多少感慨暗留心间,让我们不能不钦佩他在艰难时的韧性,他在巅峰时的理性。看着他一点一滴的筑垒起新东方这样的商业帝国,并在商业色彩中呈现人文关怀,这无疑为我们的前行增加了另一种滋养,让我们在迷茫中有新的驱动。 我曾走在崩溃的边缘,我在想他的崩溃在哪里?是创业途中的艰辛险阻,或是创业之始的无奈迷茫,甚至是成长历程的坎坷崎岖。他在文中提到“我高考考了三年才考上北大,在北大又得了肺结核病休了一年”。不想提他在经历这些事情时的内心挣扎,可能内心也有过放弃的动摇,只是他如何面对这种无措?文中提到他“那一年,我在医院没事干,就一边看剧一边背了很多单词。所以在大学毕业的时候,我其实已经掌握了接近两万的词汇。”在医院读了将近300本剧,有很多还是英语原著,这为他之后的成功垫下基石,可谓创业路上的一大助力。我们呢?我们是否身处低谷,处在迷茫中找不到未来的方向?为何不拿起手中的资源去学习,去进取,这与未来可能是一大助力。在崩溃中不绝望,甚至感悟希望,这多精彩,风雨之后才能见到彩虹。 Les Miller离开北大,离开这个让我们羡艳的舒适区,开始了心中的执拗。很多人说时势造英雄,在那样的背景下总有一些人会脱颖而出,只是离开谈何容易,开始新的发展有带着多少迷茫和心酸,就这样,他在行动中开始了新的野望。我们呢?如果心中有目标,何不在行动中让目标在一点一滴中实现价值,体现风采。一位书友评价的好“1、“定好目标”,坚定不移往目标一步一步的前进。2、“沉得住气”,遇事冷静处之淡然面对,不要去炫耀自以为是的有本事。3、悄悄把心中想干的事情,付诸实际行动去证明一切,想法变成实现。”一步一脚印,在前行中成长。 在新东方的成长路上,Les Miller这位导航人所倡导的精神和人文素养也是非常值得一提的。 新东方的理念——“终生学习,全球视野,独立人格,社会责任”。 新东方的核心价值观是“诚信负责、真情关爱、好学精进、志高行远”。 我把北大精神总结为六个词:独立、自由、质疑、包容、反思、傲骨。 不管是新东方的理念还是它的核心价值观,甚至北大精神对Les Miller的影响,都展现生命思想的不一样诠释。这些理念和价值观在我们的生命路程中又何尝不是一种本源?以终身学习,好学精进的风采去野望;用全球视野,诚信负责的态度去追求;以真情关爱,社会责任的使命去担当;用独立人格,志高行远的责任去守护。这样的精神真让我们欣慰,希望我们在迷茫中也有这样的精神去追求,去创造我们的事业。 世界上有两种人,一种人要把所有时间和精力耗费在解决自己所创造的麻烦和问题上,比如跟别人的纠葛、吵架,内讧等。有的夫妻就是这样生活的,天天吵架,天天在解决矛盾。而另一种人就活得非常明白,把自己的时间、精力和资源用在对自己的人生最重要的事情上面,把那些琐碎的事情想办法排除掉。而要排除琐碎的事情,最好的方法就是有一个博大、坦诚、诚恳的胸怀,这是我们每一个创业者和做事业的人,包括懂得生活的人都应该记住的最重要的原则。 上段对于不同处事为人的解释可谓精辟,生活中总有一些纠葛,内讧让家人或同事之间红了眼,这样的生活在不断的解释和争吵中解决矛盾,最后矛盾越演越烈,双方的喋喋不休,让时间和精力消耗殆尽。生活中这样的人屡见不鲜,我们呢?是否该活得明白?一个博大、坦诚、诚恳的胸怀,让我们在懂得生活中体谅别人和体谅自己,这也是前行路中,迷茫途中不可缺少的胸怀。 时间走的很快,一晃眼,我们从稚嫩懵懂的少年变成初出茅庐的青年,甚至生活的重担已使我们步履沧桑,可能回首过往,点点心酸总能萦绕心头。只是虽然迷茫,我们依
《The Jar》剧集看完了,不得不说没有电视剧好看。虽然我没一集不落的看完电视剧,但是电视剧最后一集还是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可以说改编的很好,比剧集中的人物形象有所升华,电视剧苏大强的被骗在情理之中,最彩蛋忆回到明玉小时候那个片段挺让人感动的,我觉得电视剧演的恰到好处,也难怪这部剧会那么火
总结:这部剧给我的感觉是历史也会上瘾的,人也确实应该知史。于谦从小给我的印象“粉身碎骨全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明朝诗人,而真正去读史才知道他曾经如何顶天立地的挽救了北京城。 靖难后~ 明成祖朱棣 修书《The Jar》 迁都北京,平定边疆,设立东厂内阁 仁宣盛世 朱高炽-三杨 “仁”早死 朱瞻基 朱祁镇 错信宦官王振(玩弄了天下) 北京保卫战中于谦脱颖而出 朱祁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