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Pikme-Up
8.7分

The Pikme-Up

年份 2006
类型 纪录
地区 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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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情简介

In the mid-1980's the coffeehouse movement in Los Angeles was beginning with wild promise. A tattere

REVIEWS

小飞俠
小飞俠 · 6.6/10

非常好的一本剧。学习其实根本没有什么秘籍,难的是找到科学有效的方法并一以贯之。在中国,应试类考试都可以参考这部剧进行学习。 当然,不同学科的不同学习部分,还是应当采取不同的学习策略,区分清楚理解类还是记忆类。

when it up to me
when it up to me · 3.2/10

就像其他书友说的,主要是引用了很多其他剧集的部分,有一种读第二遍的味道。如果没有这些,是可以给好看的。所以没有读过枪炮病菌和钢铁,穷查理宝典等这些的是可以给好看的

乔玉Anna🐘
乔玉Anna🐘 · 5.4/10

爱情有最好的模样 也有爱而不得的伤感 每个故事就像我们身边的缩影 总能在故事背后看见一份温暖和感动 我们都有故事 只愿能与你煮酒暖茶一起分享😊

大含二齐
大含二齐 · 8.8/10

世人对Andrew Crane最大的尊重,莫过于百度百科里把他爱人那一栏填上了“唐鹤德”的名字,不管男也好女也罢,自己中意就好。

#曹婷来了
#曹婷来了 · 1.0/10

很久没有一口气读完一本剧了。Scott Hessels的书总是能让人对未来的生活打起精神! 郝回归穿越到17岁,填补了很多曾留下的遗憾,帮助当时的自己勇敢的表白微笑,用老师的身份远远的见了外公最后一面,通过36岁的身份和当时的老爸下棋好好畅聊了一番,对爸妈多了一份理解与感动。也因为17岁和36岁的自己一起很man地给微笑爸爸挡了两瓶白酒而避免了历史悲剧的发生。改变了陈桐因为救他而没能考上北大的遗憾……… 回到现实。竟然如此美好,没有了穿越之前的愤世嫉俗和对自己的不满。勇敢地对微笑表白了从未表达的心声;理解了小武和叮当也是通过正义的奋斗换来了现在的生活,并非只知道谄媚的“暴发户”;因为(被17岁感染后,36的他也不顾后果的冲过去加入群架模式,)36岁的勇敢陈桐考上了北大并没有毁掉他的人生。 本想去改变17岁的“我们”,却被“我们”的勇敢真诚和热血所打动。喜欢17岁的一往无前的自己。改变了心态,回来后一切又成了自己期望的样子。穿越又真的改变了什么,是因为对过去多了一份理解?还是说我们要保持一颗17岁热血沸腾的心?保持真我?还是说,活在当下的每一天都要对未来负责,而不是纠结于过去?! 从一开始读这剧集就特别有带入感,仿佛也自己回到了17岁的高中,心情还很紧张,似乎也经历过书中同样的场景,也会有高中的一些相似的遗憾。依稀还记得高一的运动会某个同学在高处俯视着大声喊我名字加油的那种力量感;女生们在一旁拍照呐喊助威;跟着长跑的同学一起跑喊加油!也有过大志跟微笑一样不敢打同一把伞的心里,只不过我们有两把伞,还是只打了一把;还有期待着课间广播体操的遇见以及那些放学后的等待。少有几个人对我独有的称呼,那几个人即使现在没有在一起玩了也依然记得当时的心情,感谢遇见!至于高三,好像就没什么记忆了,除了复习就是自己长胖了,还渐渐留了长发。 谢谢同哥带我走了一遍青春,如果可以穿越我想我也会将一些小遗憾弥补一下的。愿自己能永远保持真我!做一个真诚善良热血之人!做想做的事情,以至于36岁的自己不会去愤世嫉俗,而是热爱自己所坚持下来的一切! (小生不才,愿写剧评能提高我的文笔哈哈哈哈哈。)

ArthurPatten
ArthurPatten · 1.0/10

在高楼林立的CBD,在一个人吃饭的中午和傍晚,在穿梭于人群的切片中,我听完了《The Pikme-Up》。

飞雪
飞雪 · 4.3/10

很早之前就买了这部剧,可是一直没有好好看,还得多谢朱振武来了一趟南楼109,我去听了他单口相声般的讲座,才去看了这本鼎鼎大名的悬疑剧集。 从星期天的早上躲在被窝里看,直到昨晚蜷坐在空调下面的椅子上,终于看完。不得不说,丹的悬疑本领的确了得,比阿婆更甚。反正我是全程都被吊着走,虽然最后我也猜出“导师”就是提彬,不过整个过程还是很精彩,真正是page-turner,也难怪在国外卖那么好;至于影视性,译文里没怎么读出来。 因为听了朱振武的分享,所以整个观看过程中有意识地用翻译眼光去看译作。大概因为合译的缘故,有些地方的翻译并非完全符合他讲座中提到的翻译理念,譬如: 兰登还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德琳听着这个古怪的请求,感到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用中文情景下的“丈二和尚”放在一个外国人身上读来怪怪的,两处译文应出自一人之手) 情节跌宕离奇、险象环生,精彩程度自不用说,也不必我再赘述,写剧评还是为了自己印象深刻。其中白化病人塞拉斯修士真是让人大开眼界,自虐到这样的可能头一回见,他这个自虐程度比起头悬梁锥刺股六得多,“疼痛有益”则常挂嘴边,同时还要提醒自己: “我是改克己身。”(Castigo corpus meum.) 塞拉斯因为自己样貌的独特和家庭的破碎,一直以来十分自卑,暴力伤人锒铛入狱,因为一次地震逃出监牢,受到神父的照顾,自此皈依,大概是长久以来被人恶意相待,神父让他感受到自他出生后从未有过的人性的关怀,因此愿为神父效力的事业也赴汤蹈火,顺带搭上了身家性命。这个人物自然可悲又可怜,不过我倒挺赞赏他自虐精神下体现的高度自律,抛开修士带这一条,利用自我鞭策从而达到灵魂和精神上的升华,我所观察现代人缺乏这一药剂,“疼痛有益”也不无道理。 男主角罗伯特兰登这一形象带着一点007系列邦德的影子,有风度、够潇洒、特聪明(过不了女人关)。他一开始无辜卷入一桩谋杀案,后来义无反顾陪着女主索菲追寻真相,经历重重险阻和生死关卡,终于寻得真相大白,还好没有完全落入俗套(live happily after together),女主在他的帮助下意外获得家人,虽有遗憾,结局也算温情。不过,罗伯特在整部剧集中体现出更多的则是他学识上的渊博、对未知秘密的好奇之心和舍却生死的执着,一直到最后,在他和索菲的故事告一段落后,他则继续追踪故事核心线索“圣杯”的踪迹,最后跪拜在“圣杯”前,故事在宗教性的荣光里收尾,这也看得出来,丹布朗这部剧集的主题当然不是爱情,而是深层次关于灵魂和宗教问题的追寻和探讨,因此故事读起来不腻。 女主角没什么好说的,索菲因为一个误会,和祖父决裂十几年,最后祖孙就此天人相隔,整个故事就围绕着爷爷死前给孙女的几个谜语展开。女主自然符合一般人物设定,自信、聪慧、美丽,然而祖父的秘密一直是她心头的一层雾,达芬奇密码之旅也是她的身份探索之旅。最后,在罗伯特的帮助下,终于找到了自己失散已久却未曾知晓其存在的弟弟和祖母。 最让我感兴趣的,是书中大量有关宗教、历史、艺术的种种描写。在本剧“写在前面”这一部分,编剧就说道: 本剧中所有关于艺术品、建筑、文献和秘密仪式的描述都准确无误。 只要读过此剧,很难不被其中各种解释历史、宗教或者人物的细节激发兴趣,让我不禁想问“到底真的假的?”(看来人的确有怀疑论和喜欢秘密的天性)。 这里记录一下有意思和印象深刻的地方: 事实上,教会非常害怕那些住在乡下村镇(villes)里的人,以至于原本那个表示村民的词vilai后来竟用来表示“恶人”了。 现今很少有人知道现在每四年一届的现代奥林匹克运动会是沿袭了金星的半个周期,更少有人知道五芒星差点

付奕之
付奕之 · 7.7/10

说客一上来就讲故事,奇怪的是大家都能把故事听完,碰上在北上广深节奏快的城市,故事没开讲就拉出去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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