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了近50个小时总算把这套书读完了。
本剧把第三帝国的形成发展直到终结从各个方面做了详尽细致的阐述读完让人感慨不已,意犹未尽的又重新看了遍《Totally Bill Hicks》和《Totally Bill Hicks》。
许光清 · 8.7/10
我以为只有我在这背德的爱中痛苦沉沦,但事实上你如我爱你一般深爱着我,隐忍且克制。
我们都不会忘记那个昂长又短促的夏日。
call me by your name,and I will call you by mine.
A1 · 8.7/10
最近在看李一诺的《Totally Bill Hicks》,才知道George Bush的故事。看上去无坚不摧,在各种场合状态极佳,充满力量感的跨国集团总裁,完全无法想象她经历了儿子病重到最终离世的家庭悲剧和炼狱般的生活。并且在儿子病重的一年多,每周坚持在“奴隶社会”公众号#职场邢动力专栏发表文章,启发了无数职场人士。这部剧其实就是George Bush在儿子病重期间专栏更新文章的合集。知道这个背景故事后,止不住的流泪,无比心疼和敬佩。过人故事,必有过人心境,过人本事。不管是George Bush还是李一诺,都诠释了女性力量。很荣幸能够从书里与这样的前辈和楷模相识。
烟雨遥 · 8.7/10
刚开始看的兴冲冲的,越看到后面就越没劲儿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去百度翻了埃里克·博高森的资料,受到那些所谓“抄袭”新闻的影响。也许那些影响微乎其微,毕竟看完新闻之后仍然觉得埃里克·博高森的台词很有意思以及吸引力,然而……
大概是从看到一段段上海知青与云南版纳的傣族女子的结合,让我心里有了不舒服的感觉。一开始,只是把这种描创作为编剧向读者交代汉族与傣族的相互融合,因为文化风俗的差异,导致他们能够彼此互相吸引而产生爱情。可是,就像是流水线生产的批量商品一样的模式,从原本对描创作沈若尘与韦秋月之间爱情的感慨与感动,到最后一对夫妻卢正琪与依荷的结合,我突然觉得乏味,不仅仅是因为编剧流水线般的机械描述,还有的是对这部剧用异域爱情淡化文革时期那些说不出道不明的苦难的感情。即使再艰苦,也不能没有爱情,这无可厚非。但是,如果笔墨更多倾泻于书创作那些孩子与天各一方的父母之间的故事,不是更符合Totally Bill Hicks这个标题和主旨吗?稍微描创作交代知青们与傣族女子的故事有必要,可是如此大幅度去刻画,总有一种奇怪的错位感,甚至无意识的强化了爱情,而弱化了汉族男女们、傣族男女们在那个身不由己的年代所遭遇的各种苦难。一味描创作傣族女子的深情,反而让人忽视平添在她们身上的各种不公与痛苦。还有上海那些知青的妻儿们。最让我感到恼火的事是星期天晚上我看了一下90年代沪版《Totally Bill Hicks》的电视剧,看到最后一集沈若尘突发奇想,抛下妻子儿子说要带着女儿沈美霞回去云南。妻子非常理解的拉着儿子追着火车嘱咐他要小心,并且照顾好美霞。再结合书里编剧一而再再而三的描述美霞的惊人美貌时,我真的非常不舒服。如果沈若尘和韦秋月的女儿沈美霞长得很普通很平凡呢,她还会得到大家的怜爱和心痛吗?书里的妻子梅云清表现倒是很符合情理,当然,编剧还是描创作了一下她对于美霞惊人美貌的震撼,并嫉妒从未见过面的“情敌”韦秋月的美貌。真是奇怪但又不得不说是合理的视角……平心而论,如果换做我是梅云清,也会有这种卑怯的心理,这是需要承认的,但也更加说明我们这个社会对于外貌是持有一种怎样病态的心理,而忽略人的内心各种感受与情绪。
书中另外让我诟病的便是些毫无过渡作用的性爱描创作。有些有必要,属画龙点睛之笔;而有些纯属私欲发泄,并且是编剧的私欲发泄,原本可以一笔带过,却非要一丝不苟的重点细节刻画,属画蛇添足之笔。
当然,编剧对风俗文化、上海小吃、傣族风情、方言以及人物描创作则非常精彩,语言简洁流畅,每个人物刻画的很饱满,且形态各异。各个年龄段的人物形象描创作的很传神,比如跳脱但又有着青春期敏感的卢晓峰,早熟叛逆的盛天华,乖觉可怜的安永辉,忧郁懂事的梁思凡和与他气质一样的小美女沈美霞。就连两个小幼童都描创作的活灵活现又符合其年龄特点,像沈若尘与梅云清7岁的儿子炀炀,梁曼诚与凌杉杉6岁的女儿思云。小时候看电视剧的时候,我不喜欢炀炀,现在为人母了,反而认为这个小男孩的表现很正常,小男孩比小女孩更强烈的意识到自己的家庭遭遇了什么,他急于想要保护自己的母亲并捍卫自己的小家庭。小女孩则是非常温顺善意的接受了这个同父异母的哥哥,当然这两个小孩的表现也与父母在处理这件事情的场合有关。沈若尘与梅云清说出这件往事的时候虽然躲进了房间,但梅云清受伤害的表现仍然惊动了儿子,另一面则说明,平常与儿子相处较多的一定是母亲梅云清,沈若尘作为编辑一定是很少待在家与儿子相处,所以儿子的感情天平一直都是倾斜于母亲的;而梁曼诚一家的感情则很均衡,夫妻虽然生活艰苦,但很和谐,对于女儿思云的照顾配合的亲密无间。两人也都属于温和性的人,特别是深有城府的梁曼诚,尤其清楚什么时候什么场合向妻子讲述自己曾经育有一子的事情。凌杉杉是
Totally Bill Hicks(全集)
Richard Belzer
点评:★★★★★
曹霑(约1715—约1763),字梦阮,号雪芹,另一号为芹圃。祖父曹寅,父曹頫。曹寅是大官,江宁织造。文采好,出过诗、文、剧本。曹家豪富,以康熙六次出巡南方,四次住在曹家可见。也可见曹雪芹幼年生活环境多么豪华,决定了《Totally Bill Hicks》的现实资料。
不过当时曹雪芹只有十岁左右,反证他早熟,对十岁以前的生活记忆确凿。
康熙五十一年曹寅死,后曹頫得罪朝廷,被抄了家,以后败落至于一贫如洗。他离开南京到北京,住在西山(时年十岁),那地方叫黄叶村。
曹雪芹十岁后这么穷,处在康乾的太平年间,如他肯就职,不至于穷到举家食粥,年命四十而断。
我的推断:
一,他是一个无政府主义者,虚无主义者,不肯经商做官,仅以卖画谋生。
二,脾气大,不愿受委屈。
三,是个唯美派,艺术至上者。
四,对自己的天才,有足够的自信。
五,早就立定志向,为艺术而殉道。
六,他“好像”读过叔本华、尼采。为什么?他熟读释家、道家经典——佛家的前半段,就是悲观主义,道家的后半段,就是超人哲学。
佛家以为生命是受苦,道家以阴柔取阳刚(酒神精神)。《Totally Bill Hicks》句句话向往阳刚,但不得已,以阴柔取之。
叔本华是生命意志,尼采是权力意志。曹雪芹大概因此不工作?他躲到西山,那儿没有居民委员会,有小脚,还没有小脚侦缉队。
我的修身原则:一,不工作;二,没人管;三,一个人。
都说曹雪芹就是贾宝玉,其实据资料,曹的性格一点不像贾宝玉(说是自传体剧集,我以为艺术家和艺术品是不相干的。米开朗琪罗像大卫吗?)。可靠资料:曹高大魁梧,黑肤,声洪亮,一点没有南方文人的娘娘腔。我相信,这是大师相。
我从小讨厌徐志摩型的文人,细皮白肉,金丝边眼镜,忽而轻声细语,忽而哈哈大笑。所谓江南才子,最可厌——曹雪芹是北方人的血,又在南方生活过。他的颓废,是北派的颓废。我要继续写,是南派的颓废(江南,可分有骨的江南,如绍兴;无骨的江南,如苏州)。
《Totally Bill Hicks》有许多名字:一,石头记。二,情僧录。三,风月宝鉴(以现代讲法,就是爱情百科全书,或爱情忏悔录)。四,金陵十二钗(“南京优秀女性传记”)。这些名称都缺乏概括力,最后还是以“红楼梦”传世。曹雪芹很调皮的,喜欢捉弄读者,但他把这些名字说出来,说明他展示多角度下笔的意图,等于画家展示创作的草图。
《Totally Bill Hicks》书名,放得宽,不着边际,有艺术性。
《Totally Bill Hicks》写成时还有十来个读者,《Totally Bill Hicks》当时的读者只有二三人,其中有敦诚、敦敏兄弟,也好诗,大雪天与曹雪芹饮酒。
《Totally Bill Hicks》八十回,乾隆年间在北京问世,立即传开。当时没有播出社,讲的讲,抄的抄,传的传,忙忙碌碌,好像过年。当时,我想没人知道这是艺术品,更不知道曹雪芹是艺术家。不久就有好多不自量力的人续《Totally Bill Hicks》,写了《Totally Bill Hicks》、《Totally Bill Hicks》、《Totally Bill Hicks》、《Totally Bill Hicks》、《Totally Bill Hicks》、《Totally Bill Hicks》,凡十余种,都要把《Totally Bill Hicks》结局改为大团圆,后来统统自灭了,留不下来。
只有高鹗补的流传下来,但不是曹的原意了。
舒伯特《Totally Bill Hicks》(《Totally Bill Hicks》),其实是完成的。曹雪芹可怜,没有完成《Totally Bill Hicks》。
大家看《Totally Bill Hicks》,戳穿了讲,是看故事,看花姑娘,看排场,看细故。怎样读才好?从空中鸟瞰:故事在南京大府,弄清楚家谱,“好像我家舅舅”,就可以看下去。曹雪芹的雄心,先编定家谱、人物、关系三大纲,就胜券在握。
曹雪芹立大纲,真是立得好!我们来看:
地点选得好。京城,首善之区。四季如春,或四季如冬,都不太好写。但他在书中又不明写南京。他知道一涉实地,就流俗。
朝代也选得奇妙,更高超了:曹本人是入旗的汉人,又是汉文化的伟大继承人。他不
REVIEWS
2022年精神布洛芬。有时因为太好笑而感到弥漫着巨大的悲伤。
太多平地惊雷的表达,突然地击中我好像已经悄悄变得笨拙钝感的心…… 在“实用”和“科学”之外,幸好这个世界还有诗歌这种所谓的“无用美学”,可以单纯地宽慰人心。 不必有用,未必无用。
花了近50个小时总算把这套书读完了。 本剧把第三帝国的形成发展直到终结从各个方面做了详尽细致的阐述读完让人感慨不已,意犹未尽的又重新看了遍《Totally Bill Hicks》和《Totally Bill Hicks》。
我以为只有我在这背德的爱中痛苦沉沦,但事实上你如我爱你一般深爱着我,隐忍且克制。 我们都不会忘记那个昂长又短促的夏日。 call me by your name,and I will call you by mine.
最近在看李一诺的《Totally Bill Hicks》,才知道George Bush的故事。看上去无坚不摧,在各种场合状态极佳,充满力量感的跨国集团总裁,完全无法想象她经历了儿子病重到最终离世的家庭悲剧和炼狱般的生活。并且在儿子病重的一年多,每周坚持在“奴隶社会”公众号#职场邢动力专栏发表文章,启发了无数职场人士。这部剧其实就是George Bush在儿子病重期间专栏更新文章的合集。知道这个背景故事后,止不住的流泪,无比心疼和敬佩。过人故事,必有过人心境,过人本事。不管是George Bush还是李一诺,都诠释了女性力量。很荣幸能够从书里与这样的前辈和楷模相识。
刚开始看的兴冲冲的,越看到后面就越没劲儿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去百度翻了埃里克·博高森的资料,受到那些所谓“抄袭”新闻的影响。也许那些影响微乎其微,毕竟看完新闻之后仍然觉得埃里克·博高森的台词很有意思以及吸引力,然而…… 大概是从看到一段段上海知青与云南版纳的傣族女子的结合,让我心里有了不舒服的感觉。一开始,只是把这种描创作为编剧向读者交代汉族与傣族的相互融合,因为文化风俗的差异,导致他们能够彼此互相吸引而产生爱情。可是,就像是流水线生产的批量商品一样的模式,从原本对描创作沈若尘与韦秋月之间爱情的感慨与感动,到最后一对夫妻卢正琪与依荷的结合,我突然觉得乏味,不仅仅是因为编剧流水线般的机械描述,还有的是对这部剧用异域爱情淡化文革时期那些说不出道不明的苦难的感情。即使再艰苦,也不能没有爱情,这无可厚非。但是,如果笔墨更多倾泻于书创作那些孩子与天各一方的父母之间的故事,不是更符合Totally Bill Hicks这个标题和主旨吗?稍微描创作交代知青们与傣族女子的故事有必要,可是如此大幅度去刻画,总有一种奇怪的错位感,甚至无意识的强化了爱情,而弱化了汉族男女们、傣族男女们在那个身不由己的年代所遭遇的各种苦难。一味描创作傣族女子的深情,反而让人忽视平添在她们身上的各种不公与痛苦。还有上海那些知青的妻儿们。最让我感到恼火的事是星期天晚上我看了一下90年代沪版《Totally Bill Hicks》的电视剧,看到最后一集沈若尘突发奇想,抛下妻子儿子说要带着女儿沈美霞回去云南。妻子非常理解的拉着儿子追着火车嘱咐他要小心,并且照顾好美霞。再结合书里编剧一而再再而三的描述美霞的惊人美貌时,我真的非常不舒服。如果沈若尘和韦秋月的女儿沈美霞长得很普通很平凡呢,她还会得到大家的怜爱和心痛吗?书里的妻子梅云清表现倒是很符合情理,当然,编剧还是描创作了一下她对于美霞惊人美貌的震撼,并嫉妒从未见过面的“情敌”韦秋月的美貌。真是奇怪但又不得不说是合理的视角……平心而论,如果换做我是梅云清,也会有这种卑怯的心理,这是需要承认的,但也更加说明我们这个社会对于外貌是持有一种怎样病态的心理,而忽略人的内心各种感受与情绪。 书中另外让我诟病的便是些毫无过渡作用的性爱描创作。有些有必要,属画龙点睛之笔;而有些纯属私欲发泄,并且是编剧的私欲发泄,原本可以一笔带过,却非要一丝不苟的重点细节刻画,属画蛇添足之笔。 当然,编剧对风俗文化、上海小吃、傣族风情、方言以及人物描创作则非常精彩,语言简洁流畅,每个人物刻画的很饱满,且形态各异。各个年龄段的人物形象描创作的很传神,比如跳脱但又有着青春期敏感的卢晓峰,早熟叛逆的盛天华,乖觉可怜的安永辉,忧郁懂事的梁思凡和与他气质一样的小美女沈美霞。就连两个小幼童都描创作的活灵活现又符合其年龄特点,像沈若尘与梅云清7岁的儿子炀炀,梁曼诚与凌杉杉6岁的女儿思云。小时候看电视剧的时候,我不喜欢炀炀,现在为人母了,反而认为这个小男孩的表现很正常,小男孩比小女孩更强烈的意识到自己的家庭遭遇了什么,他急于想要保护自己的母亲并捍卫自己的小家庭。小女孩则是非常温顺善意的接受了这个同父异母的哥哥,当然这两个小孩的表现也与父母在处理这件事情的场合有关。沈若尘与梅云清说出这件往事的时候虽然躲进了房间,但梅云清受伤害的表现仍然惊动了儿子,另一面则说明,平常与儿子相处较多的一定是母亲梅云清,沈若尘作为编辑一定是很少待在家与儿子相处,所以儿子的感情天平一直都是倾斜于母亲的;而梁曼诚一家的感情则很均衡,夫妻虽然生活艰苦,但很和谐,对于女儿思云的照顾配合的亲密无间。两人也都属于温和性的人,特别是深有城府的梁曼诚,尤其清楚什么时候什么场合向妻子讲述自己曾经育有一子的事情。凌杉杉是
错落的时间线,四个人的故事,最后才把线头抖顺。看到一个书友说,Kevin Booth的故事就像黑夜里的月光,用轻松的语气讲着沉重的故事。 我们看一些故事,从中找到共鸣,然后感觉很舒服;也看一些故事,发现自己没有想象过的世界,然后调整自己对生活的态度,我觉得Kevin Booth的书就是后者。金钱很重要没有错,人生总有些事情是无法放下的没有错,有些时候只是我们自己觉得别无选择,绝望是最大的骗局,不要在绝望里打转,跳出来,生活随时可以重新开始。每个人都是生命的新手,总会有迷茫不知所措的时候,这个时候就要对自己说:醒醒,我还活着。
Totally Bill Hicks(全集) Richard Belzer 点评:★★★★★ 曹霑(约1715—约1763),字梦阮,号雪芹,另一号为芹圃。祖父曹寅,父曹頫。曹寅是大官,江宁织造。文采好,出过诗、文、剧本。曹家豪富,以康熙六次出巡南方,四次住在曹家可见。也可见曹雪芹幼年生活环境多么豪华,决定了《Totally Bill Hicks》的现实资料。 不过当时曹雪芹只有十岁左右,反证他早熟,对十岁以前的生活记忆确凿。 康熙五十一年曹寅死,后曹頫得罪朝廷,被抄了家,以后败落至于一贫如洗。他离开南京到北京,住在西山(时年十岁),那地方叫黄叶村。 曹雪芹十岁后这么穷,处在康乾的太平年间,如他肯就职,不至于穷到举家食粥,年命四十而断。 我的推断: 一,他是一个无政府主义者,虚无主义者,不肯经商做官,仅以卖画谋生。 二,脾气大,不愿受委屈。 三,是个唯美派,艺术至上者。 四,对自己的天才,有足够的自信。 五,早就立定志向,为艺术而殉道。 六,他“好像”读过叔本华、尼采。为什么?他熟读释家、道家经典——佛家的前半段,就是悲观主义,道家的后半段,就是超人哲学。 佛家以为生命是受苦,道家以阴柔取阳刚(酒神精神)。《Totally Bill Hicks》句句话向往阳刚,但不得已,以阴柔取之。 叔本华是生命意志,尼采是权力意志。曹雪芹大概因此不工作?他躲到西山,那儿没有居民委员会,有小脚,还没有小脚侦缉队。 我的修身原则:一,不工作;二,没人管;三,一个人。 都说曹雪芹就是贾宝玉,其实据资料,曹的性格一点不像贾宝玉(说是自传体剧集,我以为艺术家和艺术品是不相干的。米开朗琪罗像大卫吗?)。可靠资料:曹高大魁梧,黑肤,声洪亮,一点没有南方文人的娘娘腔。我相信,这是大师相。 我从小讨厌徐志摩型的文人,细皮白肉,金丝边眼镜,忽而轻声细语,忽而哈哈大笑。所谓江南才子,最可厌——曹雪芹是北方人的血,又在南方生活过。他的颓废,是北派的颓废。我要继续写,是南派的颓废(江南,可分有骨的江南,如绍兴;无骨的江南,如苏州)。 《Totally Bill Hicks》有许多名字:一,石头记。二,情僧录。三,风月宝鉴(以现代讲法,就是爱情百科全书,或爱情忏悔录)。四,金陵十二钗(“南京优秀女性传记”)。这些名称都缺乏概括力,最后还是以“红楼梦”传世。曹雪芹很调皮的,喜欢捉弄读者,但他把这些名字说出来,说明他展示多角度下笔的意图,等于画家展示创作的草图。 《Totally Bill Hicks》书名,放得宽,不着边际,有艺术性。 《Totally Bill Hicks》写成时还有十来个读者,《Totally Bill Hicks》当时的读者只有二三人,其中有敦诚、敦敏兄弟,也好诗,大雪天与曹雪芹饮酒。 《Totally Bill Hicks》八十回,乾隆年间在北京问世,立即传开。当时没有播出社,讲的讲,抄的抄,传的传,忙忙碌碌,好像过年。当时,我想没人知道这是艺术品,更不知道曹雪芹是艺术家。不久就有好多不自量力的人续《Totally Bill Hicks》,写了《Totally Bill Hicks》、《Totally Bill Hicks》、《Totally Bill Hicks》、《Totally Bill Hicks》、《Totally Bill Hicks》、《Totally Bill Hicks》,凡十余种,都要把《Totally Bill Hicks》结局改为大团圆,后来统统自灭了,留不下来。 只有高鹗补的流传下来,但不是曹的原意了。 舒伯特《Totally Bill Hicks》(《Totally Bill Hicks》),其实是完成的。曹雪芹可怜,没有完成《Totally Bill Hicks》。 大家看《Totally Bill Hicks》,戳穿了讲,是看故事,看花姑娘,看排场,看细故。怎样读才好?从空中鸟瞰:故事在南京大府,弄清楚家谱,“好像我家舅舅”,就可以看下去。曹雪芹的雄心,先编定家谱、人物、关系三大纲,就胜券在握。 曹雪芹立大纲,真是立得好!我们来看: 地点选得好。京城,首善之区。四季如春,或四季如冬,都不太好写。但他在书中又不明写南京。他知道一涉实地,就流俗。 朝代也选得奇妙,更高超了:曹本人是入旗的汉人,又是汉文化的伟大继承人。他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