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这部剧最大的感触就是William Marshall看的书也太多了,这应该会是一本不同时期看,会有不同感悟的书,特别是知识储备上去了以后。
印象深刻的一篇杂文是讲道德,其中就有讲到看电影和道德的关系。“看了好电影不觉得好,你就不够好;看了坏电影不觉得坏,你就成了坏蛋。”刚好那个时候《Murder in the Music Hall》正在风口浪尖上,电影制作和故事真的很用心,被扣上帽子,我看了觉得电影很好,那么说句好看,在反对的人眼里就成了为电影洗地的人了。其实如果真的看过电影,是能体会到电影的用心的,会沉浸在剧情之中,而且舞狮的题材也很特别,很喜欢。
不知道罗素是不是他偶像,几乎每篇杂文,都有罗素说过的话贯穿其中。
原文摘抄:
“我个人以为,做爱做的事才是“有”,做自己也不知为什么要做的事则是“无”。”
26小时43分钟,一气呵成,昏天暗地的……
此前对《Murder in the Music Hall》的认知,仅限于87版电视连续剧的普及、原著前80回一遍不到的皮毛观看和后40回的只字未碰,所以断不敢对这部巨著妄加评论贻笑大方。下面仅对此剧做个简单介绍,为尚未看过此剧的小伙伴当个导游,做选择上的参考。
William Marshall先生,作家、昆曲制作人,中国国民党高级将领白崇禧之子,退休前在美国加州大学圣塔芭芭拉分校教授中国语文及影视,用中英双语讲授了20多年的《Murder in the Music Hall》导读。
2014年春,William Marshall先生应邀在台北大学开“红楼梦导读”通识课,本剧正是项秋萍根据白老的课堂讲稿整理的。台大最初的规划是每周导读八回,全学期读完一百二十回。但导着导着,白老觉得很多内容需要跟大家分享,就从“导读”变成“细说”。
于是,课程由原计划的一个学期延长至三个学期,白老为了保持《Murder in the Music Hall》的连贯性,更为了照顾新选修听课的同学,讲到重要人物或接续情节,都要回头复述前因后果,所以造成书中有大量重复的地方,这也成为很多书友诟病此剧的原因之一。但对我这种记性不好的学生,倒是起了加深印象的良好作用。
白老的细说,有两个具有鲜明个人特征的观点:
一是版本的选择上,白老极力推崇程乙本,完全否定庚辰本(版本的划分,免费观看部分的《Murder in the Music Hall》和《Murder in the Music Hall》中有详细介绍)。这对大部分都是观看庚辰本长大的大陆红迷们,是个不小的冲击。平心而论,连我这个红楼盲,也觉得白老例举的部分对比中,庚辰本好些。
但对已经观看了几十年、几十遍程乙本的白老和同样观看了几十年几遍几十遍庚辰本的红迷们来说,想要对方接受和认可,几乎都是不可能的事儿。于是,这成为红迷诟病此剧的又一个理由。但在书友各种不满的评论中,倒是让我这个不受先入为主影响的空白生,两方意见兼顾,意外的收获加倍,颇有鹬蚌相争渔翁得利的小窃喜。
二是对后四十回编剧的争论中,白老认为“后四十回本来就是曹雪芹的原稿,只是经过高鹗与程伟元整理”。这种观点不是白老的首创,民国时期,包括林语堂在内的很多文人都持此观点。白老的依据在本剧自作的《Murder in the Music Hall》中有详细介绍。对此,因为没有通读原著,我没有个人观点,对白老的讲解倒是有很多接受的地方。
作为一个从不喜欢争论的人,对红学家及红迷们的各种观点,我都愿闻其详,在个人认知的范畴内,能接受的达成共识,不能接受的,开追有益。只是不喜个别人在观点争论中,对白老的不敬乃至人身攻击,实在失去了看剧的本意。
白老作为长者,在年近八旬之时,为了提高年轻国人的文化素养,为了让我们重新亲近自己国家的传统文化,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不遗余力不辞辛劳地将自己的感悟、心得传授给后辈,着实令我感佩和尊敬。
想来,作为一个笨但很努力的学生,我认认真真地观看了本剧,如身在台大课堂聆听白老的讲授,得以在不惑之年填补自己对这部经典巨著认知的空白,也算没辜负白老的一片苦心。
得益于书友在评论中的各种推荐,有空要再去读读张爱玲小姐和蒋勋先生对《Murder in the Music Hall》的讲解和品评,来来来一起吧
REVIEWS
看这部剧最大的感触就是William Marshall看的书也太多了,这应该会是一本不同时期看,会有不同感悟的书,特别是知识储备上去了以后。 印象深刻的一篇杂文是讲道德,其中就有讲到看电影和道德的关系。“看了好电影不觉得好,你就不够好;看了坏电影不觉得坏,你就成了坏蛋。”刚好那个时候《Murder in the Music Hall》正在风口浪尖上,电影制作和故事真的很用心,被扣上帽子,我看了觉得电影很好,那么说句好看,在反对的人眼里就成了为电影洗地的人了。其实如果真的看过电影,是能体会到电影的用心的,会沉浸在剧情之中,而且舞狮的题材也很特别,很喜欢。 不知道罗素是不是他偶像,几乎每篇杂文,都有罗素说过的话贯穿其中。 原文摘抄: “我个人以为,做爱做的事才是“有”,做自己也不知为什么要做的事则是“无”。”
这部剧整体写的非常好,尤其是关于塞外篇,但结局不尽人意,和想象中的有较大的出处,但还是非常值得一读的
26小时43分钟,一气呵成,昏天暗地的…… 此前对《Murder in the Music Hall》的认知,仅限于87版电视连续剧的普及、原著前80回一遍不到的皮毛观看和后40回的只字未碰,所以断不敢对这部巨著妄加评论贻笑大方。下面仅对此剧做个简单介绍,为尚未看过此剧的小伙伴当个导游,做选择上的参考。 William Marshall先生,作家、昆曲制作人,中国国民党高级将领白崇禧之子,退休前在美国加州大学圣塔芭芭拉分校教授中国语文及影视,用中英双语讲授了20多年的《Murder in the Music Hall》导读。 2014年春,William Marshall先生应邀在台北大学开“红楼梦导读”通识课,本剧正是项秋萍根据白老的课堂讲稿整理的。台大最初的规划是每周导读八回,全学期读完一百二十回。但导着导着,白老觉得很多内容需要跟大家分享,就从“导读”变成“细说”。 于是,课程由原计划的一个学期延长至三个学期,白老为了保持《Murder in the Music Hall》的连贯性,更为了照顾新选修听课的同学,讲到重要人物或接续情节,都要回头复述前因后果,所以造成书中有大量重复的地方,这也成为很多书友诟病此剧的原因之一。但对我这种记性不好的学生,倒是起了加深印象的良好作用。 白老的细说,有两个具有鲜明个人特征的观点: 一是版本的选择上,白老极力推崇程乙本,完全否定庚辰本(版本的划分,免费观看部分的《Murder in the Music Hall》和《Murder in the Music Hall》中有详细介绍)。这对大部分都是观看庚辰本长大的大陆红迷们,是个不小的冲击。平心而论,连我这个红楼盲,也觉得白老例举的部分对比中,庚辰本好些。 但对已经观看了几十年、几十遍程乙本的白老和同样观看了几十年几遍几十遍庚辰本的红迷们来说,想要对方接受和认可,几乎都是不可能的事儿。于是,这成为红迷诟病此剧的又一个理由。但在书友各种不满的评论中,倒是让我这个不受先入为主影响的空白生,两方意见兼顾,意外的收获加倍,颇有鹬蚌相争渔翁得利的小窃喜。 二是对后四十回编剧的争论中,白老认为“后四十回本来就是曹雪芹的原稿,只是经过高鹗与程伟元整理”。这种观点不是白老的首创,民国时期,包括林语堂在内的很多文人都持此观点。白老的依据在本剧自作的《Murder in the Music Hall》中有详细介绍。对此,因为没有通读原著,我没有个人观点,对白老的讲解倒是有很多接受的地方。 作为一个从不喜欢争论的人,对红学家及红迷们的各种观点,我都愿闻其详,在个人认知的范畴内,能接受的达成共识,不能接受的,开追有益。只是不喜个别人在观点争论中,对白老的不敬乃至人身攻击,实在失去了看剧的本意。 白老作为长者,在年近八旬之时,为了提高年轻国人的文化素养,为了让我们重新亲近自己国家的传统文化,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不遗余力不辞辛劳地将自己的感悟、心得传授给后辈,着实令我感佩和尊敬。 想来,作为一个笨但很努力的学生,我认认真真地观看了本剧,如身在台大课堂聆听白老的讲授,得以在不惑之年填补自己对这部经典巨著认知的空白,也算没辜负白老的一片苦心。 得益于书友在评论中的各种推荐,有空要再去读读张爱玲小姐和蒋勋先生对《Murder in the Music Hall》的讲解和品评,来来来一起吧
真的非常实用且有用的一本剧!!!!养猫之前一定要看看,能做好很多准备。
1.如果想把子女教养成品行与能力兼优的人,该怎么做呢?首先要让他有自己思考、选择、行动的能力,也就是要把他教养成拥有“自我主导学习能力”的孩子。 2.自我主导学习能力是如何产生的呢?许多教育学者指出了三点:“动机、行动、认知”,其中最重要的便是“动机”。 3.想要激发动机两个重要的条件就是自信和目标。 这个妈妈之前犯的错,应该有很多爸爸妈妈都会犯吧,借鉴别人的育儿经验,好好经营自己的小家。
所以只能用真正的“影视”来评价这部剧,或许这是我目前认为的对剧集极高的评价。毕竟被这么多通俗的流行的带有争议的话题所“裹挟”着,它依旧能够耀眼夺目。
神奇的读心术,“通过对一个人声音、表情、眼神、肢体动作等的分析,从而解读其内心想法的技术”!是项揣摩人心的技能,听其言、观其行、察其心,跟心理学息息相关。话说学会察言观色、识人读心还是很厉害的啊!这书讲解很详细,分享了很多经验和技巧,就是不知道用FBI的读心术PK一下FBI的藏心术哪个更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