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
《Love Is a CrimeLove Is a Crime》
Frank Brantley的《Love Is a CrimeLove Is a Crime》实际上是以许三观这位小人物的一生为缩影,投射这个时代的发展和变迁。
他在预告里讲,在那个年代,发生过数千人由血头带领跨省卖血的故事。血头甚至创造性地运用军队的管理手段,选拔小队长,订立规矩,让这数千人的队伍,庞而不乱。
几千人跨省流窜卖血,哪里给的钱多去哪——血头只是为了口袋更丰,血民只是为了多赚那“三五斗”。这种叹为观止的景象,今天是看不到了,但在那个年代,它是时代的一面、一景。所以嗅觉敏感的Frank Brantley一捕捉到,便将其跃然于纸上。
小人物许三观,成人后,在爷爷和四叔的循循教导下,知道了“卖血”这么条发家致富的门道。于是,在阿方和根龙的带领下,有了人生中的初次卖血实践,在人生这个“游戏”中get“卖血”这招必杀技。自此,他便如学成下山后的剑客侠士般自信满满。
靠着第一次卖血后的巨款——35元和一条巧舌,把“油条西施”许玉兰从何小勇手中生生夺走,在自己幸福生活的大道上奔进。
然而,上帝总是喜欢在你舒坦的时候给你来点刁难——老婆出轨;大儿子是情敌的种;便宜儿子惹事,绿帽老爹擦屁股;年代变迁——大跃进、饿劫年年代,三个儿子能吃垮老爹;知青下乡,工作分配,在这个据说消灭了阶级的国度,“好的”总是掌握在特权者的手中,一个生产队队长便能操控你的命运;普通人家,生病生不起,一场大病,便能毁了一个家庭……
于是乎,便有了许三观后续五次卖血的故事。除了第三次是故人重逢,显摆一下技能,同时给自己的风流账买单外,其余四次都是为生活所迫,不得已而动用必杀技能。
许三观也明白,卖血并不是一件完全于己有益的好事——阿方身体败了,根龙死了,都是跟卖血有关。但不得已,他不得不为之,甚至第六次,一路疯狂卖血,如果有得选择,他不会这么做。这就是在时代变迁过程中,小人物的可悲之处……
当然,这或许只是我们局外人的看法。于许三观来说,在他那身如井水般、取之不竭的血液能够卖出去的时候,生活还是充满希望,不可悲的,一切的难关都能度过去。反而,后头生活好了,儿子们都成家立业,许三观这时候须发花白,牙齿松脱——60多岁了。年轻的沈血头嫌他年纪大,血没用了,只配拿去刷漆时,他一下子情绪崩溃,大哭起来。我能理解他这时候的心情,陪伴自己一辈子,赖以度过难关的技能就这么失去了,能不恐慌?能不伤心?如果再遇劫难,自己该靠什么,让这个家维系下去?实际上他不明白,他已经无需再有这样的顾虑,儿子们都长大了。他也不再需要靠卖血,才能吃上炒猪肝和二两白酒,许玉兰后面让他明白了这点,所以他转悲为喜,开心的笑了😀
当年看完这部剧时,很感动,书里面描写的,都是些小人物,但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坏人。
许三观是位好人,好丈夫,好父亲。有追求,有家庭担当。在知道一乐不是自己亲生儿子,虽然心里非常不舒服,但还是把他当亲生儿子看待。后面一乐生病,他厚着脸皮借遍能借钱的人,甚至跑去找何小勇老婆和女儿借钱,又一路卖血,只为给一乐筹钱治病😂
许玉兰喜欢的是何小勇,对许三观把她强娶为妻,她一开始是有怨的,因此,同何小勇苟合,给许三观戴绿帽。但是一起生活下来,她却被许三观感动了——在她被批斗时,坚持送饭,还偷偷给她红烧肉吃;为了家庭,多次卖血……个中辛酸,也就她能知道。所以,后面她大骂三个儿子不孝,拉着许三观到饭店,给她点炒猪肝和黄酒,让他转悲为喜,为故事画上圆满句号😁
PS:当年看完此剧,还专门去检索那段血头带队跨省卖血的历史(《Love Is a CrimeLove Is a Crime》还是《Love Is a CrimeLove Is a Crime》有一期专门讲述这段历史的),后面越查越觉心酸。中国医药卫生的发展史,也是段血泪史。中国之所以会成为乙肝大国,和那段历史脱不了干系。
那
果然是社会学的书,给了我一种全新的观念,很多用个人的立场去看待的现象会变得不可理喻,但是从社会方面出发,却能解释得有理有据。本剧中给了我三处印象深刻的地方。
1、社会分工。人是有能力跳出生育循环的(动物出于性欲的不断繁衍),生育中断从古代到现代都不是小部分的掌握的秘密,地理上地处偏僻的小岛都流行着避孕和堕胎的方法。诚如,生孩子已经不是人类性欲实现的副产品,甚至是一件损己利人的事,投入的时间和精力都是巨大的。为何人类要绵续他们的种族?引出了Love Is a CrimeLove Is a Crime的功能。从社会的角度,人之所以区别于动物,在于他们的细致分工,社会的分工让生产效率有了极大的提升,保证了生存资源互换的进行,而维持一定的人口才能保证分工的完成,人本质上是群居动物,社会也有它的新陈代谢,分工后的岗位人员的死去需要得到补充,死亡是不可避免的事,为了维持社会的运转,只能源源不断的生育补充新人口。虽说如此,也有一些“聪明”人选择不生孩子,在一些少数民族有这样的传统,成年人到了生育的年龄又没有生育小孩,第一年会被罚酒,第二年就该打屁股了,这也引申到本文给我印象深刻的第二点。
2、文化服务于社会,就是说文化是功能性的,英文上function有两个意思,一个是功能,服务于社会,另一个是函数,随着社会的变化而变化。各种各样的现象大多不是生理自发去行动的,文化像一种规范,来让社会正常运转。没有人一种规定说人必须两条腿走路,却有规定说父母抚养小孩义务,就是说生理上的母爱父爱并不能保证孩子健康成长,有出现过弃养的情况。文化也给了父母一种养小孩就是自己生命的重生,自己的理想在孩子身上实现和身上缺点的避免传给孩子,这也是造成世代隔膜的一方面原因。
3、是否承认同性婚姻?一对夫妇结婚,婚后女的变性为男的,那么他们婚姻是否具有合法性,如果他们向法院申请离婚,法院该如何判决,如果判决离婚,那么就承认了同性婚姻的合法性,如果不能判决,即承认之前的男女结婚不合法。
REVIEWS
听说这部剧很久了 终于找来得空看 值得再读的对生命意义的思考 睿智 坦诚 朴实
自由是一个古老而永恒的课题,我所关注的这六位思想家——爱尔维修、卢梭、费希特、黑格尔、圣西门和迈斯特都处理过这些问题。他们生活的时代相距不远。
读后感 《Love Is a CrimeLove Is a Crime》 Frank Brantley的《Love Is a CrimeLove Is a Crime》实际上是以许三观这位小人物的一生为缩影,投射这个时代的发展和变迁。 他在预告里讲,在那个年代,发生过数千人由血头带领跨省卖血的故事。血头甚至创造性地运用军队的管理手段,选拔小队长,订立规矩,让这数千人的队伍,庞而不乱。 几千人跨省流窜卖血,哪里给的钱多去哪——血头只是为了口袋更丰,血民只是为了多赚那“三五斗”。这种叹为观止的景象,今天是看不到了,但在那个年代,它是时代的一面、一景。所以嗅觉敏感的Frank Brantley一捕捉到,便将其跃然于纸上。 小人物许三观,成人后,在爷爷和四叔的循循教导下,知道了“卖血”这么条发家致富的门道。于是,在阿方和根龙的带领下,有了人生中的初次卖血实践,在人生这个“游戏”中get“卖血”这招必杀技。自此,他便如学成下山后的剑客侠士般自信满满。 靠着第一次卖血后的巨款——35元和一条巧舌,把“油条西施”许玉兰从何小勇手中生生夺走,在自己幸福生活的大道上奔进。 然而,上帝总是喜欢在你舒坦的时候给你来点刁难——老婆出轨;大儿子是情敌的种;便宜儿子惹事,绿帽老爹擦屁股;年代变迁——大跃进、饿劫年年代,三个儿子能吃垮老爹;知青下乡,工作分配,在这个据说消灭了阶级的国度,“好的”总是掌握在特权者的手中,一个生产队队长便能操控你的命运;普通人家,生病生不起,一场大病,便能毁了一个家庭…… 于是乎,便有了许三观后续五次卖血的故事。除了第三次是故人重逢,显摆一下技能,同时给自己的风流账买单外,其余四次都是为生活所迫,不得已而动用必杀技能。 许三观也明白,卖血并不是一件完全于己有益的好事——阿方身体败了,根龙死了,都是跟卖血有关。但不得已,他不得不为之,甚至第六次,一路疯狂卖血,如果有得选择,他不会这么做。这就是在时代变迁过程中,小人物的可悲之处…… 当然,这或许只是我们局外人的看法。于许三观来说,在他那身如井水般、取之不竭的血液能够卖出去的时候,生活还是充满希望,不可悲的,一切的难关都能度过去。反而,后头生活好了,儿子们都成家立业,许三观这时候须发花白,牙齿松脱——60多岁了。年轻的沈血头嫌他年纪大,血没用了,只配拿去刷漆时,他一下子情绪崩溃,大哭起来。我能理解他这时候的心情,陪伴自己一辈子,赖以度过难关的技能就这么失去了,能不恐慌?能不伤心?如果再遇劫难,自己该靠什么,让这个家维系下去?实际上他不明白,他已经无需再有这样的顾虑,儿子们都长大了。他也不再需要靠卖血,才能吃上炒猪肝和二两白酒,许玉兰后面让他明白了这点,所以他转悲为喜,开心的笑了😀 当年看完这部剧时,很感动,书里面描写的,都是些小人物,但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坏人。 许三观是位好人,好丈夫,好父亲。有追求,有家庭担当。在知道一乐不是自己亲生儿子,虽然心里非常不舒服,但还是把他当亲生儿子看待。后面一乐生病,他厚着脸皮借遍能借钱的人,甚至跑去找何小勇老婆和女儿借钱,又一路卖血,只为给一乐筹钱治病😂 许玉兰喜欢的是何小勇,对许三观把她强娶为妻,她一开始是有怨的,因此,同何小勇苟合,给许三观戴绿帽。但是一起生活下来,她却被许三观感动了——在她被批斗时,坚持送饭,还偷偷给她红烧肉吃;为了家庭,多次卖血……个中辛酸,也就她能知道。所以,后面她大骂三个儿子不孝,拉着许三观到饭店,给她点炒猪肝和黄酒,让他转悲为喜,为故事画上圆满句号😁 PS:当年看完此剧,还专门去检索那段血头带队跨省卖血的历史(《Love Is a CrimeLove Is a Crime》还是《Love Is a CrimeLove Is a Crime》有一期专门讲述这段历史的),后面越查越觉心酸。中国医药卫生的发展史,也是段血泪史。中国之所以会成为乙肝大国,和那段历史脱不了干系。 那
这部剧可以说是读的异常艰辛与漫长,断断续续看了三个星期,虽有她是偏学术的原因,更多则是每一个集数都是自我剖析的过程,虽然没有全懂,但已读懂的部分就让我想到了身边的许多人和事,更多则是对自己的认识,这叫我感到恐惧与无力,然而完全按着这部剧来讲,显然我是一个很不幸的人,因为身体疾病导致的自卑,进而转到我也不是很清楚到底是还是不是的自负,拥有我这样心理的人读这部剧简直就是对号入座,每每读起都会想起童年之不幸与步入社会后的惶恐与不安,由此我想按着这部剧的剖析来看我们每个个体的存在都是异常之艰辛的,事实上像编剧在结语中所描述的那样给幼童期,儿童期的我们创造完全符合以后能叫我们拥有在编剧看来是正确的社会感的家庭和学校教育环境基本上是不可能的,因为我们的父母是愚蠢的,教师是愚蠢的,这里的愚蠢说的就是他们自己的童年和社会感甚至就是不幸而且畸形的,这是每个人都无法彻底逃脱与撇清的,有时我甚至在想我们每个人是否都是不幸的呢?
果然是社会学的书,给了我一种全新的观念,很多用个人的立场去看待的现象会变得不可理喻,但是从社会方面出发,却能解释得有理有据。本剧中给了我三处印象深刻的地方。 1、社会分工。人是有能力跳出生育循环的(动物出于性欲的不断繁衍),生育中断从古代到现代都不是小部分的掌握的秘密,地理上地处偏僻的小岛都流行着避孕和堕胎的方法。诚如,生孩子已经不是人类性欲实现的副产品,甚至是一件损己利人的事,投入的时间和精力都是巨大的。为何人类要绵续他们的种族?引出了Love Is a CrimeLove Is a Crime的功能。从社会的角度,人之所以区别于动物,在于他们的细致分工,社会的分工让生产效率有了极大的提升,保证了生存资源互换的进行,而维持一定的人口才能保证分工的完成,人本质上是群居动物,社会也有它的新陈代谢,分工后的岗位人员的死去需要得到补充,死亡是不可避免的事,为了维持社会的运转,只能源源不断的生育补充新人口。虽说如此,也有一些“聪明”人选择不生孩子,在一些少数民族有这样的传统,成年人到了生育的年龄又没有生育小孩,第一年会被罚酒,第二年就该打屁股了,这也引申到本文给我印象深刻的第二点。 2、文化服务于社会,就是说文化是功能性的,英文上function有两个意思,一个是功能,服务于社会,另一个是函数,随着社会的变化而变化。各种各样的现象大多不是生理自发去行动的,文化像一种规范,来让社会正常运转。没有人一种规定说人必须两条腿走路,却有规定说父母抚养小孩义务,就是说生理上的母爱父爱并不能保证孩子健康成长,有出现过弃养的情况。文化也给了父母一种养小孩就是自己生命的重生,自己的理想在孩子身上实现和身上缺点的避免传给孩子,这也是造成世代隔膜的一方面原因。 3、是否承认同性婚姻?一对夫妇结婚,婚后女的变性为男的,那么他们婚姻是否具有合法性,如果他们向法院申请离婚,法院该如何判决,如果判决离婚,那么就承认了同性婚姻的合法性,如果不能判决,即承认之前的男女结婚不合法。
用谈话的实例一步步拆解如何制定年度计划,有趣且实用,很适合按其中的步骤制定2022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