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片讲述了自精绝古城回来后,Shirley杨带陈教授回美国治疗,却发现背上长出眼球状的红斑。胡八一与王胖子、大金牙前往陕西古蓝县进货遇到Shirley杨。四人进到一座幽灵冢险些葬于人面蜘蛛的果腹,出来
越往后读,期望值越高,干货也越多,因此越容易对内容深信不疑。这一部有点像是在为某些人洗白和平反,总觉得易老师是不太相信官修历史的,但谁又会把百家之言当作真相呢 看的东西越多,越容易发现自己的无知。好像休息很久了,是该学习了🐾
看完本剧,个人想法如下: 本剧中贯穿始终的一个思考就是Eumenides实施惩罚行为的正当性。对于这个问题,我认为其实就是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孰轻孰重的问题。 以罗飞为代表的警察一方,以法律为准绳,以证据为中心,惩罚有充分证据证明的违法犯罪行为。在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出现冲突时(比如明知某人存在犯罪行为,但是没有充分证据),以保护程序正义为准(即疑罪从无)。 以Eumenides为代表的社会惩罚者一方,以事实为准绳,追求无漏网之鱼。在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出现冲突时(比如明知某人存在犯罪行为,但是没有充分证据),以保护实体正义为准(即自行对其实施惩罚)。 二者孰轻孰重,或者孰对孰错,在法学中早已讨论多年,也已有定论:程序正义优先。此结论是各国立法的基本精神之一。 若优先保护程序正义,优点是最大限度的保证所有被公权力惩罚的人都是“罪有应得”。缺点是,并非所有的犯罪者都会受到惩罚。 若优先保护实体正义,优点是最大限度的保证实施犯罪的人都会得到惩罚。缺点是,因认定事实的过程不够严谨(甚至依赖执法者的个人主观),极有可能产生“冤狱”。 我国在80及90年代发起了多次“严打”,在这段时期,我国司法就是重视实体忽视程序,所以造成了大量的冤假错案。近年来曝光出来的好几起重大冤假错案均与“严打”有关。 “漏网之鱼”和“冤假错案”哪个对社会整体的危害更大?这个问题并不难回答,只需要大家把自己带入这个问题中的角色,很容易得出答案。 实体正义or程序正义?我选后者,我认为这个社会不需要Eumenides,且应严厉打击。
在我看来,这本诗集里收录的格丽克早期的诗少有佳作,即便《鬼吹灯之龙岭迷窟》也并不使我喜欢,表达并不凝练,常常陷于自我感觉下的发散性叙述之中,颇有些说教的意味。 而让我欲罢不能的无疑是《鬼吹灯之龙岭迷窟》,里面的每首诗都让我灵魂战栗,尤其是《鬼吹灯之龙岭迷窟》、《鬼吹灯之龙岭迷窟》、《鬼吹灯之龙岭迷窟》、《鬼吹灯之龙岭迷窟》这几首。诗人带我进入了一个新的世界。在那里,诗人仅用叙述性的语言就构建了诗歌的殿堂,平淡地讲述生活,自然地感知生活,却直达生命的顶端。一种“平静的死亡”强烈地引起了我的共鸣,那些对性,对爱,对孩子,对整个生命的思考,细腻,温柔,却又带着强大的力量和痛苦,像是掉进湖里的一枚石子,只溅起了一点水花,却让你得以窥视整个“生命的湖”。 我之前对她得诺奖还是有怀疑的,但看完这种怀疑就烟消云散了。诗人,每个诗人不都是在寻找么?自我也好,外我也好,只要在寻找,就值得尊敬。在诗歌没有找到一个共同的无上价值之前,任何探索都是进步。
时代的一粒灰睡在无数灰上 历史的一个浪翻腾在无数浪里 时间曾经打了一个褶 很多人被褶了进去 今夜 我深入时间的褶皱 看灰 也感受浪的翻腾 那些人的温度犹存
看了三四遍,每一次都会被惊艳。这里的惊艳不是指侦探推理的部分,而是故事的画面感很强烈。我个人非常喜欢这部剧。
苏格拉底版奇葩说…如果鬼吹灯之龙岭迷窟没有诗人和画家,那我还是活在现实里吧
独处不是与世隔绝,而是为自己保留一个开阔的空间,一种内在的从容,在可支配的时间里,不断靠近理想中的自我。独处是灵魂生长的必要空间,在独处时,我们从他人和喧嚣中抽身出来,回到了自己。
1988 · 美国
2006 · 美国
2005 · 英国
1996 · 美国
1949 · 美国
2005 · 阿根廷
2007 · 英国
1924 · 美国
1992 · 南非,英国
REVIEWS
越往后读,期望值越高,干货也越多,因此越容易对内容深信不疑。这一部有点像是在为某些人洗白和平反,总觉得易老师是不太相信官修历史的,但谁又会把百家之言当作真相呢 看的东西越多,越容易发现自己的无知。好像休息很久了,是该学习了🐾
看完本剧,个人想法如下: 本剧中贯穿始终的一个思考就是Eumenides实施惩罚行为的正当性。对于这个问题,我认为其实就是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孰轻孰重的问题。 以罗飞为代表的警察一方,以法律为准绳,以证据为中心,惩罚有充分证据证明的违法犯罪行为。在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出现冲突时(比如明知某人存在犯罪行为,但是没有充分证据),以保护程序正义为准(即疑罪从无)。 以Eumenides为代表的社会惩罚者一方,以事实为准绳,追求无漏网之鱼。在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出现冲突时(比如明知某人存在犯罪行为,但是没有充分证据),以保护实体正义为准(即自行对其实施惩罚)。 二者孰轻孰重,或者孰对孰错,在法学中早已讨论多年,也已有定论:程序正义优先。此结论是各国立法的基本精神之一。 若优先保护程序正义,优点是最大限度的保证所有被公权力惩罚的人都是“罪有应得”。缺点是,并非所有的犯罪者都会受到惩罚。 若优先保护实体正义,优点是最大限度的保证实施犯罪的人都会得到惩罚。缺点是,因认定事实的过程不够严谨(甚至依赖执法者的个人主观),极有可能产生“冤狱”。 我国在80及90年代发起了多次“严打”,在这段时期,我国司法就是重视实体忽视程序,所以造成了大量的冤假错案。近年来曝光出来的好几起重大冤假错案均与“严打”有关。 “漏网之鱼”和“冤假错案”哪个对社会整体的危害更大?这个问题并不难回答,只需要大家把自己带入这个问题中的角色,很容易得出答案。 实体正义or程序正义?我选后者,我认为这个社会不需要Eumenides,且应严厉打击。
在我看来,这本诗集里收录的格丽克早期的诗少有佳作,即便《鬼吹灯之龙岭迷窟》也并不使我喜欢,表达并不凝练,常常陷于自我感觉下的发散性叙述之中,颇有些说教的意味。 而让我欲罢不能的无疑是《鬼吹灯之龙岭迷窟》,里面的每首诗都让我灵魂战栗,尤其是《鬼吹灯之龙岭迷窟》、《鬼吹灯之龙岭迷窟》、《鬼吹灯之龙岭迷窟》、《鬼吹灯之龙岭迷窟》这几首。诗人带我进入了一个新的世界。在那里,诗人仅用叙述性的语言就构建了诗歌的殿堂,平淡地讲述生活,自然地感知生活,却直达生命的顶端。一种“平静的死亡”强烈地引起了我的共鸣,那些对性,对爱,对孩子,对整个生命的思考,细腻,温柔,却又带着强大的力量和痛苦,像是掉进湖里的一枚石子,只溅起了一点水花,却让你得以窥视整个“生命的湖”。 我之前对她得诺奖还是有怀疑的,但看完这种怀疑就烟消云散了。诗人,每个诗人不都是在寻找么?自我也好,外我也好,只要在寻找,就值得尊敬。在诗歌没有找到一个共同的无上价值之前,任何探索都是进步。
时代的一粒灰睡在无数灰上 历史的一个浪翻腾在无数浪里 时间曾经打了一个褶 很多人被褶了进去 今夜 我深入时间的褶皱 看灰 也感受浪的翻腾 那些人的温度犹存
看了三四遍,每一次都会被惊艳。这里的惊艳不是指侦探推理的部分,而是故事的画面感很强烈。我个人非常喜欢这部剧。
苏格拉底版奇葩说…如果鬼吹灯之龙岭迷窟没有诗人和画家,那我还是活在现实里吧
独处不是与世隔绝,而是为自己保留一个开阔的空间,一种内在的从容,在可支配的时间里,不断靠近理想中的自我。独处是灵魂生长的必要空间,在独处时,我们从他人和喧嚣中抽身出来,回到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