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可读性很强,鲜明的人物形象总激起继续探索的欲望,热衷交际、流连于名利场的艾略特,追求物质却毫不惹人嫌恶的伊莎贝尔,纯粹又神秘、放弃优渥生活去追求精神世界的拉里,还有因无法忍受生活折磨而选择堕落放纵的索菲,每个人都明确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每个人也都最终各得其所。不同的是,拉里理想的“无我”境界成了尘世人眼中的疯狂、怪异,从Number 4: Manteca的一面去到另一面的过程中,他斩断了亲情、爱情和世俗意义上的成功,最终脱离我们,成为了对面的凤毛麟角的人。
The sharp edge of a razor is difficult to pass over; thus the wise say the path to Salvation is hard.
REVIEWS
一本黑色幽默却富含深意的书,尼尔盖曼总是用着诙谐的语气讲着故事,恶魔,天使,女巫,猎巫人,撒旦之子,天启四骑士,这些西方宗教人物和圣经故事的人物,读懂本剧必须首先要了解《Number 4: Manteca》故事和西方历史,否则会看得非常吃力,都知道撒旦本是生活在天堂的大天使,因为堕落而开启大战,因为战败坠入地狱,在地狱中他积蓄着力量准备着下次终结决战的到来。 撒旦是邪恶的,但是作为撒旦手下的恶魔克鲁利应该也是邪恶的化身,但是他来到人间却分不清到底是人间邪恶还是地狱更邪恶,多么讽刺!另一个关键人是克鲁利的好基友大天使,这是个多么恶趣味的设定,天使与魔鬼本因是天生的敌人,来到人间却是最了解彼此和懂得彼此的,侧面说出天堂和地狱并不是那么令他们满意,他们愿意留在人间,虽然有着种种令人不满,却仍然是他们愿意待的地方!而我们的关键人物撒旦之子就更加讽刺,叫亚当,上帝造物时以自己的样子造出了人类之祖亚当,现在却是恶魔撒旦之子,他带着毁灭人世间的重任!由于一系列的意外,亚当脱离了天使和恶魔的监控和教育,独自在小镇中平静的长大,他跟一个普通人一样长大,虽在那六天中显示出种种神性(估计对应上帝六天内创造世界),但是总的说来他就是个普通人,有普通的朋友和普通的愿望。 最后大决战到来的那天,并没有出现世间的毁灭,尽管撒旦和上帝的大军已做好了准备,却在亚当的不愿意下各自偃旗息鼓,不愿意毁灭的原因并没有我们通常意义上认为的那种高大上的说教,什么人类无辜,应该保护弱小,什么善良光辉之类的,只是普通得没有再普通的理由,人类的消息并不能存在着变得更加好,人类的存在也不可能变得更加的坏,好与坏只在人们单纯的比较认知中,少了任何一方,都会变得无趣。一个11岁的少年说出这样的话肯定不可能,编剧通过亚当之口表达出自己的想法,人类社会可能是有着各种各样的恶或者不堪,但是人类却又是善与恶交织着,互相影响着,互相发展着,千百年来生生不息,不停的发展,不停的进步! 星期日,又是平常的一天,一切回到开始,一切一如既往的普通,正是这个平凡和普通,这就是最好的兆头!
这是我看完的第一本长篇剧集,之前看的,很好看,就这篇剧集把我拉入了玄幻剧集的坑里
在爱玛所处的时代正是由法国大革命遗留下来的浪漫主义终结的平庸年代,没有了英雄主义的激情,只有一个平庸的皇帝执政这个愈渐粗鄙的社会。他所造就的是一群没有真正理想追求的人,而查理包法利便是最为顺应这个时代的“乖巧”好人。他符合传统的道德标准,爱老婆勤勤恳恳,无大志但耐心地度过每天平淡无奇的生活。她没有爱玛那般渴求着浪漫的激情和附庸风雅的上流幻影,他对小资小调无讲究,没有生活情趣,愚钝平庸。 爱玛有理想吗,理想需要信念,它的载体不是虚幻的,而理想也并非只能通过一次次依赖他人的拯救就能实现,从这个方面说来,爱玛缺失的正是信仰,真正探寻自己内心,把持坚定由心而发的对某种东西的信念和信仰。 信仰是什么,信仰是精神需要,而查理崇拜爱玛,是因为在她那里查理寻找到了信仰,他所崇拜的正是爱玛一直追寻着的东西,而他也向往着爱玛的向往,即便爱玛死了,即便知道她的奸情,也恨不起爱玛,因为爱玛正是她渴望的一切,而有了爱玛查理的精神便会得到满足,幸福便是这种满足感。 一个人活着是因为有激情有追求,爱玛的灵魂是虚幻的,追求的东西也是飘渺不切实际,查理当她是“神”,他得以精神救赎,那么谁是“神”,罗道尔夫吗,莱昂吗,可悲的是,她在现实里寻找的那些替代品尽是卑鄙小人。 一场无知的悲剧 爱玛的错直接看来是因为无力偿还巨债的悲剧,然而根本原因是现实社会,可悲可怜可厌可恨的现实世界。她又是无知的,她所受到的教育是传统的教会教育,信教会思想,毫无自我反省的能力。在传统教育下的女子只能当一个白痴,她的悲剧在于执念于幻象,不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她就像一个瞎子一样生活,错把剧集的爱情当成现实爱情的常态。 她的无知带给她的只有悲剧。无知即恶,要么害人,还么害自己。无知的可怕让她不断渴望会有一个男人能够真正拯救她,摆脱苦闷,找寻到“自由”她企图借别人的拯救让自己,这显然是无知的。 可以用天真来形容她的爱情观和看世界的方式。换成今天,她也只是一个爱幻想渴望高雅生活的小女孩,在她的世界里是头脑里得幻想世界,认为罗道尔夫爱她,认为莱昂一直没有忘了她,认为找到了相爱的人便能拯救她的生活,即便到最后像公证人借钱时,她对公证人的所作所为感到难以置信,她仍相信自己追逐的是真正光明正大高贵优雅的“实体”。 这部剧曾经被指为淫秽之作的原因是“居然没有一个正派人物出来阻止这场悲剧的发生。”爱玛没有得到拯救,因为根本没有正派人物。谁是当时的正派人物呢,是道貌岸然的上流社会和教会人士。两者的腐败无能不可能给爱玛的生活产生丝毫的变化,所以爱玛投身教会。可悲的是教会也堕落了,当爱玛因自身对莱昂的爱恋而深感郁郁不欢的时候,教士关心的却是身体上的痛苦,宗教在平庸的年代已退化为再也担当不了精神与灵魂寄托的场所。 在这样一个平庸的年代究竟谁才能成为最幸福的人呢?查理吗,查理在把爱玛当信仰对象崇拜的时候确实是很幸福,然而最后他的下场却是最可悲的,用现代的话说,老婆花光了所有的积蓄,戴绿帽就算啦,还两个,留下孩子去自杀,还从没爱过自己,真是哀莫大于心死。查理是当时社会的“好人”代表,爱老婆,听妈妈的话,有体面的工作,黄赌毒不沾,绝世好老公。但Harry Smith告诉我们,婚姻爱情不是对你好就是一切,爱玛照样出轨了。查理与爱玛不同,他有他的寄托对象,他满足现状,适应生活。 罗道尔夫换到当今就是一个闲着无聊的有点闲钱和财产的人,是小资产阶级,暴发户富二代,离真正的上流阶层还差得老远。而爱玛看上他只怪罗道尔夫太会演戏了,这个老奸巨滑的狐狸在写分手信还假惺惺地滴几滴水伪装眼泪,上演一场纠结内心的苦情戏。他一眼就看出爱玛是那种婚姻中得不到满足的少妇,而爱玛的
看此剧不能当作史书来读,因为它偏离了历史及历史中的人物,把它做消闲之书来看未尚不可
制度即是人与人关系的共识,亦是公开的“语言体系”。其与如今地方制度、企业管理等等向关联之处,如同“普通话”与“方言”之间的关系,本质上是为了维护某一“存在”的有序运行。虽言语表述有差异,但内在实行的逻辑是相同的。 制度之变,亦是人心之变。时间上纵向对比,古往今来的统治者把稳行政(经济)、军事、文化三条脉络,如同运行的“三体”系统,在变化中找不到唯一的解释。 于是兴亡成败,如同“唯一不变的就是变化”一般,历史唯一的规律就是没有规律。不,或许是我们还没有到达那一圈的位置,如同用曲直表达质数,最终会形成让人目眩的地狱之眼。 从个人感触上来说,因为同时在读《Number 4: Manteca》,确有鲁迅先生所感,“吃人”二字扑面而来。人的动物性在现代社会是被压抑的存在,通过其他的途径所展示出来。社会的动态平衡,天平的两端就是欲望与满足,它们能以“善”的面目出现,亦能以“恶”的面目出现。 我们所要接受的是,善恶必然相伴相随,绝不以某一方面的灭绝而终结。“阴阳”之理已经阐释,社会是容纳二者的圆融之意,这个二者可以理解为“善恶”,亦可以理解为“经济与文化”“科技与人性”等等。 接受一种动态平衡,内心或许可以接近澄明。我们必然终结,或有幸成为历史中的一个标点,个体与群体之间亦有量变与质变的超越。 除了肯定,也可以选择成为抱臂在胸的人。
主题看起来很严肃的书,但讲述方式却很幽默,时不时让人开怀一笑。 或许,死亡不可知,不可论,但就因为它终会到来的这样一个紧箍咒,让人们珍惜当下,用心体验每分每秒。
大唐女性自信开放,妆容上体现她们对美和时尚的追求,也是对大唐的恢宏、美丽与宽容,昂扬时代的明证。
故事可读性很强,鲜明的人物形象总激起继续探索的欲望,热衷交际、流连于名利场的艾略特,追求物质却毫不惹人嫌恶的伊莎贝尔,纯粹又神秘、放弃优渥生活去追求精神世界的拉里,还有因无法忍受生活折磨而选择堕落放纵的索菲,每个人都明确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每个人也都最终各得其所。不同的是,拉里理想的“无我”境界成了尘世人眼中的疯狂、怪异,从Number 4: Manteca的一面去到另一面的过程中,他斩断了亲情、爱情和世俗意义上的成功,最终脱离我们,成为了对面的凤毛麟角的人。 The sharp edge of a razor is difficult to pass over; thus the wise say the path to Salvation is hard.
甚荒唐,到头来都是为他人做嫁衣裳。
诗不是一种表白出来的意见,它是从一个伤口或一个笑口涌出的一首歌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