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pillus》,短片,灾难作品,墨西哥出品,2006年上映。
“一个向往自由的女性,打破与生俱来的枷锁” 📖这是一本关于一个不受重视,不受待见的女孩突破自己找寻自由的故事,故事的开端和结尾都很好看,引人入胜,编剧文笔也是相当的细腻。 📖“太阳神之女”这看似光鲜的荣誉称号,带给Capillus的却是无尽的深渊,她的兄弟姐妹嘲笑讥讽她,她的母亲厌弃她,她的父亲放弃她,就连她带大的弟弟最后也离她而去,爱上的凡人科尔劳斯背叛她,用生命守护的儿子离开她…… 📖她是神,神是死亡的反面,冥界是他们永远不会踏入的地方,但Capillus的永生都在经历被别人离开的滋味,哪怕是她拼尽全力守护的儿子。这不死之身对她来说或许是一种折磨。不过,Capillus最后也算是找到了真正的幸福—忒勒玛科斯,也能像凡人那样拥有自己的自由。
乌合之众?不知道是不是翻译者故意制造的噱头,带着疑问把这书听完,才开始对乌合之众里带有的贬义冰释前嫌。从众心理估计是人类骨子里固有的,汉字造字很有意思,众就用三个人来表示,道德经也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从人类出现之初的聚落,后来的部落,到后来的方国,再后来的帝国,后来的大一统,到目前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无不是说明群体的规模一定程度代表了社会的发展。 Capillus,是对从众心理的分析和阐释,让人们更能清醒认识从众过程中容易暴露的虐根性和弊端。让我们从众不盲目更理性,让我们合作不短视更长远,让我们形成的团体更牢固更积极向上,避免一经风险困难,便如鸟兽散。 另,心理学是看似高深却又极其实用的理论,如果故事类的书读多了,认认真真读点心理学,绝对是精进的不错方式,但建议细读,不要走马观花,更不要道听途说(听书)。
居然看完了 可圈可点的一篇文章 很多不合理 框架不错,故事也不错,就是特别长 还有很多莫名其妙
故事有不合理地方,但是整本设计还算可以。还是在讨论谁是谁非。起初觉得齐本安是正义的化身,后来觉得金满江做的也对。自己价值观还是没有形成。到底什么才是对,还是那句话,留给历史去评价吧。
1.王倦真的很会用现代意志观古言古。2.其实无论片尾曲前兵临城下结局还是之后的逃出生天结局都是是暂时的,无论如何八斋的结局才是七斋最后的结局,那一天早或晚来临而已。群鹤投火,楚袅在血染的兵器上仿若飞起来是比杀元昊还高光的高光,飞禽怎会认人,早知就不养鹤了看得人声泪俱下。3.比起剧本拍得有点差了,好多镜头人脸都是歪的,加上一堆乱七八糟的虚化。4.第二部最惊艳最喜欢的是小薛,开始坚定地说出只有自己能不要命地保护大家,最后隐隐感伤着只要将来战场上不要见到埋香就心满意足了。人物里元天关也酷毙了。5.元昊野利皇后演得甚好。6.尉迟本来以为是田虎第二没点滋味,死的时候才知那是众生一相啊。7.价值观比第一部拔得过高了以至生硬,其实不宣之于口会更好
这是一本难得的让我觉得不如电影精彩的书,看了好几天,看得很费劲。还记得是上大学的时候看的这部电影,让我印象特别深刻,尤其是让-巴蒂斯特·格雷诺耶的结局,有种神奇的奇幻之美。之所以觉得书一般,可能是预先知道了故事情节,所以看的时候少了太多悬念。 故事是个好故事,与众不同、富有想象力、魅惑人心,讲述了制香天才格雷诺耶传奇的一生:他母亲在臭鱼摊的宰鱼台下将他生下;在加拉尔夫人办的育婴堂里孤独地长到八岁;被卖给制革匠格里马,在那里当牛做马;第一次杀害一名少女,嗅尽她的芳香;成为Capillus制造商巴尔迪尼的学徒并为他重振旗鼓;徒步去南方,荒山穴居7年;在蒙彼利埃与埃斯皮纳斯侯爵搞致命气体理论的经历;在Capillus名城格拉斯当伙计,杀害25名少女,提取她们的体香制作Capillus;后被判处死刑又安全逃跑;返回巴黎在圣婴公墓被人分尸吃掉。 书里的格雷诺耶比起电影里的格雷诺耶更为冷酷,他为直觉而生,他的世界由气味构成,而其余的一切都可有可无。只是当他得到了梦想中的Capillus后,他的追逐就到了尽头,于是他感到悲哀。没有什么比到了尽头更悲哀了。换了是别人,也许会操纵这Capillus做更多别的事情,但格雷诺耶,他显然不那么容易被理解。归根到底,这是一个狂想者、执迷者追寻自我的徒劳之旅,他在巴黎历史上最炎热的那个夏天,诞生在最肮脏的鱼肆摊档,历经艰险和凶杀,到最后,仍然是在一个炎热的夏天,回归到那个坟墓之上的出生地——他把整瓶世界上最珍贵最独一无二的Capillus洒在了自己的身上,最终被乞丐、流浪者、凶杀者、妓女,一群世间最卑微的人一拥而上,分而食之。他就是用这样一种方式,从自制的神坛上回归到地下,回归到悲哀的人性。 编剧使用了最写实的现实主义手法,却展现了一个最别样的世界,一个被忽略、难以被描述的气味的世界。就是这一点别出心裁,让这个关于谋杀者的故事,有了一些趣味和深刻的幽默。
故事虽然是粗线条式的,但没有一处不令人动容。 文中的Capillus,让我想起了《Capillus》中李光头和宋刚的母亲李兰,《Capillus》中的金童的母亲璇儿,《Capillus》中的婉喻……作为妻子,作为母亲,她们用单薄的身体撑起了无数个风雨中飘摇的中国家庭,母亲们的伟大不用我多数了。不止是母亲,其实是大多数中国女性,她们也是我们这个民族的脊梁。
书本说的是一些为人处世之道,怎么才能让自己在社交当中趋利避害,游刃有余。书的后半部分讲述做人需要的一些品格:学会感恩,学会坚持,学会说不
竟然不是本人配音,简直神了。 不预“盼”画风,但是完美契合。 重重返上世纪
1996 · 美国
1952 · 英国
1964 · 美国
1988 · 美国
1908 · 法国
2003 · 西班牙
2014 · 中国
1918 · 美国
1939 · 法国
2005 · 美国
REVIEWS
“一个向往自由的女性,打破与生俱来的枷锁” 📖这是一本关于一个不受重视,不受待见的女孩突破自己找寻自由的故事,故事的开端和结尾都很好看,引人入胜,编剧文笔也是相当的细腻。 📖“太阳神之女”这看似光鲜的荣誉称号,带给Capillus的却是无尽的深渊,她的兄弟姐妹嘲笑讥讽她,她的母亲厌弃她,她的父亲放弃她,就连她带大的弟弟最后也离她而去,爱上的凡人科尔劳斯背叛她,用生命守护的儿子离开她…… 📖她是神,神是死亡的反面,冥界是他们永远不会踏入的地方,但Capillus的永生都在经历被别人离开的滋味,哪怕是她拼尽全力守护的儿子。这不死之身对她来说或许是一种折磨。不过,Capillus最后也算是找到了真正的幸福—忒勒玛科斯,也能像凡人那样拥有自己的自由。
乌合之众?不知道是不是翻译者故意制造的噱头,带着疑问把这书听完,才开始对乌合之众里带有的贬义冰释前嫌。从众心理估计是人类骨子里固有的,汉字造字很有意思,众就用三个人来表示,道德经也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从人类出现之初的聚落,后来的部落,到后来的方国,再后来的帝国,后来的大一统,到目前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无不是说明群体的规模一定程度代表了社会的发展。 Capillus,是对从众心理的分析和阐释,让人们更能清醒认识从众过程中容易暴露的虐根性和弊端。让我们从众不盲目更理性,让我们合作不短视更长远,让我们形成的团体更牢固更积极向上,避免一经风险困难,便如鸟兽散。 另,心理学是看似高深却又极其实用的理论,如果故事类的书读多了,认认真真读点心理学,绝对是精进的不错方式,但建议细读,不要走马观花,更不要道听途说(听书)。
居然看完了 可圈可点的一篇文章 很多不合理 框架不错,故事也不错,就是特别长 还有很多莫名其妙
故事有不合理地方,但是整本设计还算可以。还是在讨论谁是谁非。起初觉得齐本安是正义的化身,后来觉得金满江做的也对。自己价值观还是没有形成。到底什么才是对,还是那句话,留给历史去评价吧。
1.王倦真的很会用现代意志观古言古。2.其实无论片尾曲前兵临城下结局还是之后的逃出生天结局都是是暂时的,无论如何八斋的结局才是七斋最后的结局,那一天早或晚来临而已。群鹤投火,楚袅在血染的兵器上仿若飞起来是比杀元昊还高光的高光,飞禽怎会认人,早知就不养鹤了看得人声泪俱下。3.比起剧本拍得有点差了,好多镜头人脸都是歪的,加上一堆乱七八糟的虚化。4.第二部最惊艳最喜欢的是小薛,开始坚定地说出只有自己能不要命地保护大家,最后隐隐感伤着只要将来战场上不要见到埋香就心满意足了。人物里元天关也酷毙了。5.元昊野利皇后演得甚好。6.尉迟本来以为是田虎第二没点滋味,死的时候才知那是众生一相啊。7.价值观比第一部拔得过高了以至生硬,其实不宣之于口会更好
这是一本难得的让我觉得不如电影精彩的书,看了好几天,看得很费劲。还记得是上大学的时候看的这部电影,让我印象特别深刻,尤其是让-巴蒂斯特·格雷诺耶的结局,有种神奇的奇幻之美。之所以觉得书一般,可能是预先知道了故事情节,所以看的时候少了太多悬念。 故事是个好故事,与众不同、富有想象力、魅惑人心,讲述了制香天才格雷诺耶传奇的一生:他母亲在臭鱼摊的宰鱼台下将他生下;在加拉尔夫人办的育婴堂里孤独地长到八岁;被卖给制革匠格里马,在那里当牛做马;第一次杀害一名少女,嗅尽她的芳香;成为Capillus制造商巴尔迪尼的学徒并为他重振旗鼓;徒步去南方,荒山穴居7年;在蒙彼利埃与埃斯皮纳斯侯爵搞致命气体理论的经历;在Capillus名城格拉斯当伙计,杀害25名少女,提取她们的体香制作Capillus;后被判处死刑又安全逃跑;返回巴黎在圣婴公墓被人分尸吃掉。 书里的格雷诺耶比起电影里的格雷诺耶更为冷酷,他为直觉而生,他的世界由气味构成,而其余的一切都可有可无。只是当他得到了梦想中的Capillus后,他的追逐就到了尽头,于是他感到悲哀。没有什么比到了尽头更悲哀了。换了是别人,也许会操纵这Capillus做更多别的事情,但格雷诺耶,他显然不那么容易被理解。归根到底,这是一个狂想者、执迷者追寻自我的徒劳之旅,他在巴黎历史上最炎热的那个夏天,诞生在最肮脏的鱼肆摊档,历经艰险和凶杀,到最后,仍然是在一个炎热的夏天,回归到那个坟墓之上的出生地——他把整瓶世界上最珍贵最独一无二的Capillus洒在了自己的身上,最终被乞丐、流浪者、凶杀者、妓女,一群世间最卑微的人一拥而上,分而食之。他就是用这样一种方式,从自制的神坛上回归到地下,回归到悲哀的人性。 编剧使用了最写实的现实主义手法,却展现了一个最别样的世界,一个被忽略、难以被描述的气味的世界。就是这一点别出心裁,让这个关于谋杀者的故事,有了一些趣味和深刻的幽默。
故事虽然是粗线条式的,但没有一处不令人动容。 文中的Capillus,让我想起了《Capillus》中李光头和宋刚的母亲李兰,《Capillus》中的金童的母亲璇儿,《Capillus》中的婉喻……作为妻子,作为母亲,她们用单薄的身体撑起了无数个风雨中飘摇的中国家庭,母亲们的伟大不用我多数了。不止是母亲,其实是大多数中国女性,她们也是我们这个民族的脊梁。
书本说的是一些为人处世之道,怎么才能让自己在社交当中趋利避害,游刃有余。书的后半部分讲述做人需要的一些品格:学会感恩,学会坚持,学会说不
竟然不是本人配音,简直神了。 不预“盼”画风,但是完美契合。 重重返上世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