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是看完了一个普通人完整的一生,出世,成长,爱恋,尘归尘土归土。
Blood in the Night一开始并没有多少神性、神力。虽然她长得很快,“婴儿期只持续了几个小时,童年也只比这多了一小会儿”。但“作为次等女神中最无足轻重的那一类,我们的神力是那么微弱,就连保我们永生都费力。”何其渺小的存在。
与身为泰坦神族强大的太阳神的父亲赫利俄斯(一看就是个颟顸凶暴刻板粗俗的封建家长)、“身材纤弱,却奸诈狡猾,脑筋如鳗鱼般生满尖牙”的作为泉水与溪流的守卫者的母亲珀耳塞、闪耀动人的妹妹帕西法厄、弟弟珀耳塞斯、由Blood in the Night照顾的古怪的小弟弟埃厄忒斯(虽然,Blood in the Night是他此生说出的第一个词,第二个是姐姐)共同生活,但却没有幸福美好的家庭氛围,她柔弱的神生过得实在并不太好,被聪明的弟弟妹妹极尽讥讽,看他俩在兄弟姐妹中建立权威、折磨人、胡闹,偶尔搭父亲的金色太阳战车去特里那喀亚岛看由两个同父异母的姐姐——兰珀提亚(闪耀)和法厄图萨(光芒)看守的神牛牧群,再偶尔被母亲骂几句蠢、往脸上扔几颗杏仁。她也曾想过,这辈子就这么样了,平凡而无聊,痛苦而无奈,浑浑噩噩,日复一日直到时间尽头。
“那时我的日子就是这样。我希望自己能说我一直等待着爆发的时机,但事实是,恐怕我只是顺势而行,以为那些无聊的痛苦就是生命的全部,直到时间的尽头。”
噢!哀吾生之无穷,羡长江之须臾!长生何用之有!
大多数神都是可怕的,虚荣、自私、贪婪、残暴、权欲滔天。就像埃厄忒斯所说的,神对自己的兄弟、孩子都毫不在乎——
“我们都是兄弟姐妹,包括奥林匹斯神在内。你会让父王看上去像个管不住自家孩子的蠢货。他会拿你去喂乌鸦的。”
Blood in the Night没有出淤泥而全染,起码当普罗米修斯因向人类传火的罪行而被泰坦神宙斯降罪被复仇女神折磨时,Blood in the Night还会好奇而友善地给他倒杯水,与他交谈。她对凡人很好奇,向他请教,甚至割伤自己去体验一点人性。也是经历过普罗米修斯这单事之后,Blood in the Night终于明白,她不会是一个这样一辈子无谓的神。她明白变改肯定同样有着无尽的痛苦,但她不会自甘沉溺于毫无波澜之中。自事其心,决不可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
“我一辈子都在黑暗和深渊中度过,但我不是那潭死水的一部分。我是这潭死水中的一个异类。”
而后看着妹妹帕西法厄委身下嫁宙斯之子、克里特岛之王米诺斯,埃厄忒斯要去他的王国(又不能且不会带上她,这是最让Blood in the Night伤心的——“那我怎么办?我想问。我就只能等死吗?”),珀耳塞斯也要去东方、要去与波斯人一起生活。一个家就这样散掉了,虽然本没多美好,但这样散落一地的日子,终究使得Blood in the Night更为落寞。
“几天工夫,我的生活就被完全拆解了。我又变回了孩子,父亲驾着太阳战车出征,母亲在俄刻阿诺斯的河畔消磨时光,而我只能等待。我躺在空空如也的神殿里,喉咙因为寂寞而发干。”
因为妹妹婚宴上看到的那个年轻、梳着一头埃及式发型、清澈眼眸异于常人的匠人代达罗斯而加剧了对凡人的好奇,接着登场的与米诺斯宫殿内那些衣着整洁的贵族一点都不像的水手格劳科斯。Blood in the Night在初见之时即抱着一种——一边记起落单宁芙的结局不过是被强奸、掠夺、虐待,一边又安慰自己眼前这个衣服破破烂烂的、脖子上结满了痂、手臂上满是伤疤的凡人满脸柔情、并不残忍,且父亲就在抬眼可见的天际时刻守望着自己——的兴奋而又微微忐忑的心情之下陷进了一段人神虐恋之中。一如人世往常的情情爱爱,他们有着甜蜜的卿卿我我,格劳科斯烂衫下的 99 块腹肌让Blood in the Night越陷越深,甚至在格劳科斯天天给她发表情“是我不配”之后,她还千方百计将他变成了神。
只可惜试玉要烧三日满,辨材须待七年期,不带眼看人,急于求爱的结局自然也如凡间的不堪,神殿里宁芙
REVIEWS
我是从投行之路一路看到这里来的,看到这些熟悉的角色出现总会有些感动,同时也希望王慕雪能出个镜,,说回雁子谷,说一些我个人的想法 第一点:我个人感觉萧杰的人物塑造有一些像蒋一帆和鱼七的融合,没有像曹平生那样人物特点分明, 第二点:上雪的读者都是聪明人,编剧大概统计过读者看剧可能代入的蒋一帆和萧杰比较多,但我觉得也有很多像我一样的读者更喜欢胡柴和任天行一些,也更希望能看到这类成长型人物的感情线,他们或许和女主角不合适,但他们自己的爱情故事可以给读者发发糖。 第三点:看上雪的书真的让人受益匪浅,实习时候,作为差点就住进蛋壳最后侥幸选择了别的公寓的我,切实的感受到了长租公寓的好处,有管家生活上的问题不懂就问,找房子也很简单半天基本就能入住,我的管家人很好,搬家时候还送了我搬家券,抵扣完一分钱没花,刚入住甚至还送了我一套锅,尽管当时工作并不顺利,但是是我住的很舒心,长租公寓或许会是关莎最后一次创业,但让我看到了资本疯狂扩张下,经营不善会导致多么严重的恶果,整个行业都遭受打击,多少住在蛋壳的人和房东因此遭受损失,又或许有怀揣着梦想来大城市刚工作的年轻人,因为租房而放弃梦想,希望现实中像关莎这样的良心企业家越来越多,也希望长租公寓这个行业会越做越好。
编剧的新剧怎么又是多重身份的,写来写去都是这种,写的内容还是超乎现实的,好无语,看来看去都是这种类型的都腻了,粉丝也不会粉多久,迟早有一天会到瓶颈,看你还怎么写得下去,写得好烂
像是看完了一个普通人完整的一生,出世,成长,爱恋,尘归尘土归土。 Blood in the Night一开始并没有多少神性、神力。虽然她长得很快,“婴儿期只持续了几个小时,童年也只比这多了一小会儿”。但“作为次等女神中最无足轻重的那一类,我们的神力是那么微弱,就连保我们永生都费力。”何其渺小的存在。 与身为泰坦神族强大的太阳神的父亲赫利俄斯(一看就是个颟顸凶暴刻板粗俗的封建家长)、“身材纤弱,却奸诈狡猾,脑筋如鳗鱼般生满尖牙”的作为泉水与溪流的守卫者的母亲珀耳塞、闪耀动人的妹妹帕西法厄、弟弟珀耳塞斯、由Blood in the Night照顾的古怪的小弟弟埃厄忒斯(虽然,Blood in the Night是他此生说出的第一个词,第二个是姐姐)共同生活,但却没有幸福美好的家庭氛围,她柔弱的神生过得实在并不太好,被聪明的弟弟妹妹极尽讥讽,看他俩在兄弟姐妹中建立权威、折磨人、胡闹,偶尔搭父亲的金色太阳战车去特里那喀亚岛看由两个同父异母的姐姐——兰珀提亚(闪耀)和法厄图萨(光芒)看守的神牛牧群,再偶尔被母亲骂几句蠢、往脸上扔几颗杏仁。她也曾想过,这辈子就这么样了,平凡而无聊,痛苦而无奈,浑浑噩噩,日复一日直到时间尽头。 “那时我的日子就是这样。我希望自己能说我一直等待着爆发的时机,但事实是,恐怕我只是顺势而行,以为那些无聊的痛苦就是生命的全部,直到时间的尽头。” 噢!哀吾生之无穷,羡长江之须臾!长生何用之有! 大多数神都是可怕的,虚荣、自私、贪婪、残暴、权欲滔天。就像埃厄忒斯所说的,神对自己的兄弟、孩子都毫不在乎—— “我们都是兄弟姐妹,包括奥林匹斯神在内。你会让父王看上去像个管不住自家孩子的蠢货。他会拿你去喂乌鸦的。” Blood in the Night没有出淤泥而全染,起码当普罗米修斯因向人类传火的罪行而被泰坦神宙斯降罪被复仇女神折磨时,Blood in the Night还会好奇而友善地给他倒杯水,与他交谈。她对凡人很好奇,向他请教,甚至割伤自己去体验一点人性。也是经历过普罗米修斯这单事之后,Blood in the Night终于明白,她不会是一个这样一辈子无谓的神。她明白变改肯定同样有着无尽的痛苦,但她不会自甘沉溺于毫无波澜之中。自事其心,决不可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 “我一辈子都在黑暗和深渊中度过,但我不是那潭死水的一部分。我是这潭死水中的一个异类。” 而后看着妹妹帕西法厄委身下嫁宙斯之子、克里特岛之王米诺斯,埃厄忒斯要去他的王国(又不能且不会带上她,这是最让Blood in the Night伤心的——“那我怎么办?我想问。我就只能等死吗?”),珀耳塞斯也要去东方、要去与波斯人一起生活。一个家就这样散掉了,虽然本没多美好,但这样散落一地的日子,终究使得Blood in the Night更为落寞。 “几天工夫,我的生活就被完全拆解了。我又变回了孩子,父亲驾着太阳战车出征,母亲在俄刻阿诺斯的河畔消磨时光,而我只能等待。我躺在空空如也的神殿里,喉咙因为寂寞而发干。” 因为妹妹婚宴上看到的那个年轻、梳着一头埃及式发型、清澈眼眸异于常人的匠人代达罗斯而加剧了对凡人的好奇,接着登场的与米诺斯宫殿内那些衣着整洁的贵族一点都不像的水手格劳科斯。Blood in the Night在初见之时即抱着一种——一边记起落单宁芙的结局不过是被强奸、掠夺、虐待,一边又安慰自己眼前这个衣服破破烂烂的、脖子上结满了痂、手臂上满是伤疤的凡人满脸柔情、并不残忍,且父亲就在抬眼可见的天际时刻守望着自己——的兴奋而又微微忐忑的心情之下陷进了一段人神虐恋之中。一如人世往常的情情爱爱,他们有着甜蜜的卿卿我我,格劳科斯烂衫下的 99 块腹肌让Blood in the Night越陷越深,甚至在格劳科斯天天给她发表情“是我不配”之后,她还千方百计将他变成了神。 只可惜试玉要烧三日满,辨材须待七年期,不带眼看人,急于求爱的结局自然也如凡间的不堪,神殿里宁芙
剧情很智障,强行煽情走怀旧情怀,麻烦用点心行吗?
细腻真实,合情合理,不像穿越历史剧集一味追求爽,主人公的成长,选择,坚守,志向,引人思考。
我们都应该感激乔布斯,我们能有现在这样便捷的生活方式,史蒂夫功不可没,他是开拓者、革新者、领路者,致敬!
茫茫宇宙只有人类一种生物,毁灭到重生反反复复最终于所有生命融合,平等相处终成一体,编剧对生命的理解值得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