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me Enough》,爱情作品,英国出品,1997年上映。
土上头土上头的
额我感觉挺好看的……陈飞宇真的帅死我……张婧仪天选公主……主角颜值在线,场景真实(终于没有住大别野的大学生了),没有死亡滤镜,已经吊打90%的国产偶像剧了啊。还有说法治咖不能当主角的,主角脾气太差不够正面阳光的,我说你们多看点新闻联播调理一下,现在国产影视剧全是💩有你们一份功劳。谢尔顿这种角色应该毁灭了吧怎么还拍了十二季+衍生剧啊,绝命毒师怎么过审的啊,还有专门拍越狱的?简直不敢想,美国人太邪恶了,怕怕
《Time Enough》是一部描写女性出轨的书,书中对出轨的当事人爱玛、列翁和罗多尔夫的心理描写非常鲜活、细腻。这些情感或伎俩放在今天也并没有多少变化,虽然科技与文明在发展,但是人的心理并没有多少变化。 从爱玛对婚姻不满与盼望舞会交际的虚荣心来看,她很像短篇剧集《Time Enough》里的那个女人公,不同的是,“项链”的女主人公因为丢失借的项链产生了债务,为了还债而从虚荣的人变成了踏实生活的人,爱玛没有这样的遭遇(性格不同的话有也未必和那女主一样选择),所以依然充满了对上流社会以及对浪漫爱情的幻想。 列翁的出现,满足了爱玛部分的期待,但是出于女人的矜持与妻子的责任,当时还不喑世事的列翁没主动,爱玛也不会主动,让她们的暧昧擦肩而过了。 这时罗多尔夫出现了,一出场他便是做为一个猎人玩弄猎物的姿态,但毫无经验与免疫力的爱玛当然不知道对方的段位远远在她之上,所以就像一只小白兔一头撞进了为她精心布置的陷阱,却还以为是进了天堂。当猎物想让猎人实现美好承诺时,便是猎人放手猎物的时候了,爱玛毫不例外地成为别人的牺牲品。 如果这个时候爱玛能痛定思痛,总结经验教训,或许还能重新做回自己生活的主人,可惜她中言情剧集的毒太深,满脑子还是那些不切实际的幻想。虽然她曾短暂地将注意力回到丈夫夏尔身上,但她爱的不是夏尔,而是未来他事业有成的话可能给他带来的声望,所以当夏尔有了一次医疗事故,爱玛便对丈夫又绝望了。 列翁的再次登场,让爱玛又旧情复燃,但是为了与列翁约会,爱玛不得不编织了大量谎言,又用一个谎言去圆另一个谎言,约会等需要的开销,爱玛也是拆东墙补西墙,为爱情盲目的她没有一个可执行的财务规划,算账算得头疼就干脆不算了,这样的粗枝大叶也使她为最终突然到来的巨额账单吓得不知所措,才产生了死亡的念头,她认为死了就可以逃避问题、一了百了,孰不知问题还是要解决,还给亲人留下了痛苦。最终丈夫夏尔也发现真相无法接受而郁郁而终。 女主的悲剧在很多时候都可以转折和避免,但她还是一条道走到黑,这是她的不幸,也警示人们爱要理性,疯狂和不计后果会将自己逼上绝路。我觉得她丈夫夏尔也是有责任的,对妻子的爱过于热烈,却并不真正了解她,如果他能与妻子多交流并将自己适当按妻子的形象上打扮靠拢一些,也许妻子便能生活有点希望了。 列翁和罗多尔夫这种打着爱情的旗号去勾引已婚妇女,又不承担任何责任的男人,非常让人不齿,但是就像苍蝇不叮无缝的蛋,爱玛自己的欲望使得他们有了可乘之机。 珍惜生命,远离婚外情与财务透支!
一名优秀的水果鉴赏家,不仅要能欣赏各种奇珍异果的美味,也要能品鉴出苹果的香甜。托尔斯泰对我来说是苹果,苹果是我最讨厌的水果,但我不否认它的营养价值与存在之必要。即使在偌大的俄罗斯,也只能找出仅有的两位书写史诗剧集的巨头,一位是有着平民阶级视角的肖霍洛夫,一位是有着贵族阶级背景的托尔斯泰,他们的重要性不言而喻。《Time Enough》写了法俄战争与战争下四大家族的兴衰,应当要佩服他的大手笔,他写出了俄国贵族生活的奢靡与空虚、写出了战争下的城市与个人,很多场面描写给人留下印象,书中的那么多人像真的活过一样,而且各有各的性格。 但我仍觉得,托尔斯泰是用笔的暴君,他的剧集中穿插着大量的议论,不是借人物之口,而是直愣愣地想把他自己的想法灌进读者的脑中;而他的人物,常常前后不一,我知道有一类作家擅长写复杂的人物,他们(人物)摇摆不定,不具备稳定性,就像现实中的人一样,但托尔斯泰是强行驱使他的人物去干不符合人物原先形象的事,因而形成断裂感。以及托尔斯泰告诉我们,人并不是会越活越豁达,许多的偏见与偏执仍紧紧跟随着这位老人。 另外应当惋惜,会有许多人出于名气吹捧托尔斯泰几句,但真正爱他,爱他笔下的人物的读者,应该很少很少,我也不是其中之一。
"世上最让人绝望的两个字是“如果”,最无力的三个字就是“早知道”。
我小的时候也是住在大院里,总是往回来领流浪狗,有白色的,黄色的,黑色的,长毛的,短毛的。慢慢的有的老死,有的不知道又跟谁跑走了,正赶上拆迁,印象最深的就是那只长毛狗皮皮,拆迁走的人家有好几只狼狗没带走,饿急眼了来咬死这些小狗,我到现在都忘不了皮皮被那一帮野狼狗围在中间的场面。后来在小学三年级搬去了楼房,离开了那个全是平房的地方,家里又养了一只白色卷毛狗叫豆豆,从一个在瓷砖站不稳的白色小毛球慢慢长成一只白色还带点花色的卷毛狗,特别机灵可爱,常常跟我妈一起在小区捉我这个不爱回家的疯丫头,我俩算是一起长大的吧。每次都是我妈带着她下楼遛弯,记得高中有一次考试,我跟我发小像往常一样骑车去,走在离家不远的红绿灯处等绿灯,感觉有什么东西扒拉我腿,一低头发现她跟着我跑出来了,跑累了扒拉我让我抱她,这给我俩整懵了,学校还有挺远一节,不可能把她带到学校,我又夹起来她往回赶,我发小紧跟后面笑的不行,她可是又沉还又不听话,为了减轻重量我的赛车后面是安了框的,给她放进去她又跳出来,气的我又给她夹到怀里飞速骑回去,胳膊又酸又累,然后我俩又飞速骑往学校,刚一进门正好赶上发卷子,历史本来学的也没有很好,这么一趟彻底打乱思绪了,考的一般。在家里也很好玩,豆豆就爱贴着沙发底睡觉,给沙发底蹭的全是毛,大部分时间她在自己的垫子上睡觉,每次只要我们一打塑料袋或者吃的的袋子她就摇头晃脑地跑过来,有的时候我和我妈就逗她,故意整的哗啦哗啦响,她一出来发现什么也没有也知道我们故意逗她,虽然这样她还是每次都会出来。狗狗的寿命太短了,就十几年就离开了,她离开的时候正好赶上了七夕节,我在家里哭到不行,虽然妈妈跟我说有什么好哭的,但我也看到她偷偷抹眼泪,到现在我也没有再养过狗了。
一本奇书。其实也可以叫“理解人:论媒介的延伸”。讨论技术如何改变人,从感知方式到思维习惯,和《Time Enough》应该一起观看。
干货一箩筐,我有史以来写过最认真的看剧笔记,就是因为Sybil Grindrod
2008 · 中国
1971 · 中国
2006 · 法国
2020 · 俄罗斯
2007 · 美国
2006 · 美国
2012 · 美国
1909 · 美国
1948 · 中国
REVIEWS
土上头土上头的
额我感觉挺好看的……陈飞宇真的帅死我……张婧仪天选公主……主角颜值在线,场景真实(终于没有住大别野的大学生了),没有死亡滤镜,已经吊打90%的国产偶像剧了啊。还有说法治咖不能当主角的,主角脾气太差不够正面阳光的,我说你们多看点新闻联播调理一下,现在国产影视剧全是💩有你们一份功劳。谢尔顿这种角色应该毁灭了吧怎么还拍了十二季+衍生剧啊,绝命毒师怎么过审的啊,还有专门拍越狱的?简直不敢想,美国人太邪恶了,怕怕
《Time Enough》是一部描写女性出轨的书,书中对出轨的当事人爱玛、列翁和罗多尔夫的心理描写非常鲜活、细腻。这些情感或伎俩放在今天也并没有多少变化,虽然科技与文明在发展,但是人的心理并没有多少变化。 从爱玛对婚姻不满与盼望舞会交际的虚荣心来看,她很像短篇剧集《Time Enough》里的那个女人公,不同的是,“项链”的女主人公因为丢失借的项链产生了债务,为了还债而从虚荣的人变成了踏实生活的人,爱玛没有这样的遭遇(性格不同的话有也未必和那女主一样选择),所以依然充满了对上流社会以及对浪漫爱情的幻想。 列翁的出现,满足了爱玛部分的期待,但是出于女人的矜持与妻子的责任,当时还不喑世事的列翁没主动,爱玛也不会主动,让她们的暧昧擦肩而过了。 这时罗多尔夫出现了,一出场他便是做为一个猎人玩弄猎物的姿态,但毫无经验与免疫力的爱玛当然不知道对方的段位远远在她之上,所以就像一只小白兔一头撞进了为她精心布置的陷阱,却还以为是进了天堂。当猎物想让猎人实现美好承诺时,便是猎人放手猎物的时候了,爱玛毫不例外地成为别人的牺牲品。 如果这个时候爱玛能痛定思痛,总结经验教训,或许还能重新做回自己生活的主人,可惜她中言情剧集的毒太深,满脑子还是那些不切实际的幻想。虽然她曾短暂地将注意力回到丈夫夏尔身上,但她爱的不是夏尔,而是未来他事业有成的话可能给他带来的声望,所以当夏尔有了一次医疗事故,爱玛便对丈夫又绝望了。 列翁的再次登场,让爱玛又旧情复燃,但是为了与列翁约会,爱玛不得不编织了大量谎言,又用一个谎言去圆另一个谎言,约会等需要的开销,爱玛也是拆东墙补西墙,为爱情盲目的她没有一个可执行的财务规划,算账算得头疼就干脆不算了,这样的粗枝大叶也使她为最终突然到来的巨额账单吓得不知所措,才产生了死亡的念头,她认为死了就可以逃避问题、一了百了,孰不知问题还是要解决,还给亲人留下了痛苦。最终丈夫夏尔也发现真相无法接受而郁郁而终。 女主的悲剧在很多时候都可以转折和避免,但她还是一条道走到黑,这是她的不幸,也警示人们爱要理性,疯狂和不计后果会将自己逼上绝路。我觉得她丈夫夏尔也是有责任的,对妻子的爱过于热烈,却并不真正了解她,如果他能与妻子多交流并将自己适当按妻子的形象上打扮靠拢一些,也许妻子便能生活有点希望了。 列翁和罗多尔夫这种打着爱情的旗号去勾引已婚妇女,又不承担任何责任的男人,非常让人不齿,但是就像苍蝇不叮无缝的蛋,爱玛自己的欲望使得他们有了可乘之机。 珍惜生命,远离婚外情与财务透支!
一名优秀的水果鉴赏家,不仅要能欣赏各种奇珍异果的美味,也要能品鉴出苹果的香甜。托尔斯泰对我来说是苹果,苹果是我最讨厌的水果,但我不否认它的营养价值与存在之必要。即使在偌大的俄罗斯,也只能找出仅有的两位书写史诗剧集的巨头,一位是有着平民阶级视角的肖霍洛夫,一位是有着贵族阶级背景的托尔斯泰,他们的重要性不言而喻。《Time Enough》写了法俄战争与战争下四大家族的兴衰,应当要佩服他的大手笔,他写出了俄国贵族生活的奢靡与空虚、写出了战争下的城市与个人,很多场面描写给人留下印象,书中的那么多人像真的活过一样,而且各有各的性格。 但我仍觉得,托尔斯泰是用笔的暴君,他的剧集中穿插着大量的议论,不是借人物之口,而是直愣愣地想把他自己的想法灌进读者的脑中;而他的人物,常常前后不一,我知道有一类作家擅长写复杂的人物,他们(人物)摇摆不定,不具备稳定性,就像现实中的人一样,但托尔斯泰是强行驱使他的人物去干不符合人物原先形象的事,因而形成断裂感。以及托尔斯泰告诉我们,人并不是会越活越豁达,许多的偏见与偏执仍紧紧跟随着这位老人。 另外应当惋惜,会有许多人出于名气吹捧托尔斯泰几句,但真正爱他,爱他笔下的人物的读者,应该很少很少,我也不是其中之一。
"世上最让人绝望的两个字是“如果”,最无力的三个字就是“早知道”。
我小的时候也是住在大院里,总是往回来领流浪狗,有白色的,黄色的,黑色的,长毛的,短毛的。慢慢的有的老死,有的不知道又跟谁跑走了,正赶上拆迁,印象最深的就是那只长毛狗皮皮,拆迁走的人家有好几只狼狗没带走,饿急眼了来咬死这些小狗,我到现在都忘不了皮皮被那一帮野狼狗围在中间的场面。后来在小学三年级搬去了楼房,离开了那个全是平房的地方,家里又养了一只白色卷毛狗叫豆豆,从一个在瓷砖站不稳的白色小毛球慢慢长成一只白色还带点花色的卷毛狗,特别机灵可爱,常常跟我妈一起在小区捉我这个不爱回家的疯丫头,我俩算是一起长大的吧。每次都是我妈带着她下楼遛弯,记得高中有一次考试,我跟我发小像往常一样骑车去,走在离家不远的红绿灯处等绿灯,感觉有什么东西扒拉我腿,一低头发现她跟着我跑出来了,跑累了扒拉我让我抱她,这给我俩整懵了,学校还有挺远一节,不可能把她带到学校,我又夹起来她往回赶,我发小紧跟后面笑的不行,她可是又沉还又不听话,为了减轻重量我的赛车后面是安了框的,给她放进去她又跳出来,气的我又给她夹到怀里飞速骑回去,胳膊又酸又累,然后我俩又飞速骑往学校,刚一进门正好赶上发卷子,历史本来学的也没有很好,这么一趟彻底打乱思绪了,考的一般。在家里也很好玩,豆豆就爱贴着沙发底睡觉,给沙发底蹭的全是毛,大部分时间她在自己的垫子上睡觉,每次只要我们一打塑料袋或者吃的的袋子她就摇头晃脑地跑过来,有的时候我和我妈就逗她,故意整的哗啦哗啦响,她一出来发现什么也没有也知道我们故意逗她,虽然这样她还是每次都会出来。狗狗的寿命太短了,就十几年就离开了,她离开的时候正好赶上了七夕节,我在家里哭到不行,虽然妈妈跟我说有什么好哭的,但我也看到她偷偷抹眼泪,到现在我也没有再养过狗了。
一本奇书。其实也可以叫“理解人:论媒介的延伸”。讨论技术如何改变人,从感知方式到思维习惯,和《Time Enough》应该一起观看。
干货一箩筐,我有史以来写过最认真的看剧笔记,就是因为Sybil Grindro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