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cino, Connery, De Nero, Schwarzenegger - together on film - for the first time... Well, almost...
看到最后还是很心酸。人言可畏的同时应证了一句人们只相信“眼见为实”,但是对“耳听为虚”却相信不已。
以前我也曾以为类比是低级的思维模式,中国传统文化有太多类比而没有更精确的思辩分析。然而,除了纯技术问题,即便是科学也离不开类比!社会科学里到处是各种类比,影视艺术根本就是类比的应用。自然科学的思考也离不开类比。分类是基础的非常非常重要的认知能力,类比则是比较分析的基础。 书中既有很多有趣的语言例证,也有丰富的学术引述,让人慨叹世上竟有如此博学多才之人。魏巍乎高山哉!
简单的才是最好的,相处不难,只要彼此相爱包容,那就是整个世界,慢慢等待你的那个他,总会在角落里发现他,然后一辈子的。
第一章第9页弃书 这是应该在我高中时期没有社会阅历时候出现的一本剧! 已经成年的我 看待事情问题习惯带脑子的我 看到第一章第九页的时候弃书了! 并且我是带着网文的包容度看的!
致疯狂的人,他们特立独行,他们桀骜不驯,他们惹是生非,他们格格不入。他们用与众不同的眼光看待事物,他们不喜欢墨守成规,他们也不愿安于现状。你可以认同他们,反对他们,颂扬或是诋毁他们。但唯独不能漠视他们,因为他们改变了寻常事物,他们推动人类向前迈进。或许他们是别人眼里的疯子,但他们却是我们眼中的天才。因为只有那些疯狂到以为自己能够改变世界的人……才能真正改变世界。 人类历史上,改变世界的人很多。但是在和平年代,要改变现有世界,甚至让人们为之倾倒,是一件极其困难的事。除了你得善于捕捉时代的风向,还得你本身是个鬼才,或者有那么一刻你必须是个天才。 史蒂夫·乔布斯是一个真正改变了现有世界的人,并不比一个改变国家命运的领袖差,甚至略胜一筹,因为他影响的是全人类。或许大多人并不知道他到底伟大在何处,但是在美国的土地上,他是掀起科技与艺术飓风的人,源于旧金山而席卷天下。让世界各地的人享受到科技与艺术结合的魅力。通俗说来,当然就是他联合创办了伟大的苹果公司,以及它的产品Mac,iPad,iPhone等。而每一个产品的诞生必定是精品,每一个精品必将影响整个行业和人类生活方式。 他从未发明什么伟大的东西,而是用大师级的手法把理念、艺术和科技融合在一起,创造一个超乎想象的产品,成功地走完任何公司和个人没有或者不敢走完的最后一公里——完美的设计和便捷的功能。所有乔布斯认为狗屎一样的东西,他都要自己操刀设计并实现它,从Mac到NeXT,从ipod到ipad,再到iphone无一例外。有些领导者通过统揽全局去推进创新,有些是通过把握细节。乔布斯两者兼顾,并且不懈努力。正因如此,30年间他推出的一系列产品改变了所有产业: Apple Ⅱ——采用沃兹尼亚克的电路板并把它变成第一台不再仅供业余爱好者使用的个人计算机。 Mac——引发了家用电脑革命并普及了图形用户界面。 《The Real Thing》和其他皮克斯大片——开创了数字影像的奇迹。 苹果零售店——重新塑造了商店在品牌定义中的角色。 iPod——改变了我们消费音乐的方式。 iTunes商店——让音乐产业重获新生。 iPhone——把移动电话变成了音乐、照片、视频、邮件和网络设备。 App Store应用商店——生成新的内容创造产业。 iPad——推出平板计算技术,为数字报纸、杂志、剧集和视频提供了平台。 iCloud——使计算机不再担任管理我们内容的中心角色,并让我们的电子设备无缝同步。 苹果公司本身——乔布斯认为这是他最伟大的创作。在这里,想象力被培育、应用和执行的方式极具创造力,这也是使苹果成为全球最有价值的公司。 虽然你可能并没有用苹果的产品,但是你所拥有的手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台式电脑,网剧,数字音乐等等都与他或者苹果公司有千丝万缕的关系。以他的话说,是微软抄袭了他的电脑系统桌面,谷歌抄袭了他的iOS手机系统。在今天看来,并没有严格意义上的谁抄袭谁,更多的是关于封闭与开放,控制与自由,一体与多元的理念之争。当然,萝卜青菜,各有所爱,以和而不同为君子,以和为贵是太平。 乔布斯是个什么样的人很难用正常的手法描述,他本身就充满着许多矛盾,唯有用以下这堆词语或短句加上你的想象糅合姑且能勾勒出他的大概: 自幼被遗弃,大一辍学,现实扭曲力场,创意,远见,简约,专注,品质,极致,极端,创造力,完美主义,佛学禅宗信仰者,服过迷幻药,控制欲强,强迫症,独裁,非黑即白二分法,叛逆,苛刻,无情,暴躁,易怒,情绪波动大,喜欢哭,科技行业变革者,潮流引领者…… 你可以尽情的想象,怎样造句,怎么排列组合。但是还远远不够,要真正读懂他,除了他本人也许世
2006 · 比利时
2000 · 美国
1998 · 美国
1978 · 加拿大
1987 · 澳大利亚
1941 · 美国
2004 · 美国
1985 · 中国
2001 · 美国
REVIEWS
看到最后还是很心酸。人言可畏的同时应证了一句人们只相信“眼见为实”,但是对“耳听为虚”却相信不已。
以前我也曾以为类比是低级的思维模式,中国传统文化有太多类比而没有更精确的思辩分析。然而,除了纯技术问题,即便是科学也离不开类比!社会科学里到处是各种类比,影视艺术根本就是类比的应用。自然科学的思考也离不开类比。分类是基础的非常非常重要的认知能力,类比则是比较分析的基础。 书中既有很多有趣的语言例证,也有丰富的学术引述,让人慨叹世上竟有如此博学多才之人。魏巍乎高山哉!
简单的才是最好的,相处不难,只要彼此相爱包容,那就是整个世界,慢慢等待你的那个他,总会在角落里发现他,然后一辈子的。
第一章第9页弃书 这是应该在我高中时期没有社会阅历时候出现的一本剧! 已经成年的我 看待事情问题习惯带脑子的我 看到第一章第九页的时候弃书了! 并且我是带着网文的包容度看的!
致疯狂的人,他们特立独行,他们桀骜不驯,他们惹是生非,他们格格不入。他们用与众不同的眼光看待事物,他们不喜欢墨守成规,他们也不愿安于现状。你可以认同他们,反对他们,颂扬或是诋毁他们。但唯独不能漠视他们,因为他们改变了寻常事物,他们推动人类向前迈进。或许他们是别人眼里的疯子,但他们却是我们眼中的天才。因为只有那些疯狂到以为自己能够改变世界的人……才能真正改变世界。 人类历史上,改变世界的人很多。但是在和平年代,要改变现有世界,甚至让人们为之倾倒,是一件极其困难的事。除了你得善于捕捉时代的风向,还得你本身是个鬼才,或者有那么一刻你必须是个天才。 史蒂夫·乔布斯是一个真正改变了现有世界的人,并不比一个改变国家命运的领袖差,甚至略胜一筹,因为他影响的是全人类。或许大多人并不知道他到底伟大在何处,但是在美国的土地上,他是掀起科技与艺术飓风的人,源于旧金山而席卷天下。让世界各地的人享受到科技与艺术结合的魅力。通俗说来,当然就是他联合创办了伟大的苹果公司,以及它的产品Mac,iPad,iPhone等。而每一个产品的诞生必定是精品,每一个精品必将影响整个行业和人类生活方式。 他从未发明什么伟大的东西,而是用大师级的手法把理念、艺术和科技融合在一起,创造一个超乎想象的产品,成功地走完任何公司和个人没有或者不敢走完的最后一公里——完美的设计和便捷的功能。所有乔布斯认为狗屎一样的东西,他都要自己操刀设计并实现它,从Mac到NeXT,从ipod到ipad,再到iphone无一例外。有些领导者通过统揽全局去推进创新,有些是通过把握细节。乔布斯两者兼顾,并且不懈努力。正因如此,30年间他推出的一系列产品改变了所有产业: Apple Ⅱ——采用沃兹尼亚克的电路板并把它变成第一台不再仅供业余爱好者使用的个人计算机。 Mac——引发了家用电脑革命并普及了图形用户界面。 《The Real Thing》和其他皮克斯大片——开创了数字影像的奇迹。 苹果零售店——重新塑造了商店在品牌定义中的角色。 iPod——改变了我们消费音乐的方式。 iTunes商店——让音乐产业重获新生。 iPhone——把移动电话变成了音乐、照片、视频、邮件和网络设备。 App Store应用商店——生成新的内容创造产业。 iPad——推出平板计算技术,为数字报纸、杂志、剧集和视频提供了平台。 iCloud——使计算机不再担任管理我们内容的中心角色,并让我们的电子设备无缝同步。 苹果公司本身——乔布斯认为这是他最伟大的创作。在这里,想象力被培育、应用和执行的方式极具创造力,这也是使苹果成为全球最有价值的公司。 虽然你可能并没有用苹果的产品,但是你所拥有的手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台式电脑,网剧,数字音乐等等都与他或者苹果公司有千丝万缕的关系。以他的话说,是微软抄袭了他的电脑系统桌面,谷歌抄袭了他的iOS手机系统。在今天看来,并没有严格意义上的谁抄袭谁,更多的是关于封闭与开放,控制与自由,一体与多元的理念之争。当然,萝卜青菜,各有所爱,以和而不同为君子,以和为贵是太平。 乔布斯是个什么样的人很难用正常的手法描述,他本身就充满着许多矛盾,唯有用以下这堆词语或短句加上你的想象糅合姑且能勾勒出他的大概: 自幼被遗弃,大一辍学,现实扭曲力场,创意,远见,简约,专注,品质,极致,极端,创造力,完美主义,佛学禅宗信仰者,服过迷幻药,控制欲强,强迫症,独裁,非黑即白二分法,叛逆,苛刻,无情,暴躁,易怒,情绪波动大,喜欢哭,科技行业变革者,潮流引领者…… 你可以尽情的想象,怎样造句,怎么排列组合。但是还远远不够,要真正读懂他,除了他本人也许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