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集被认为是一个民族的秘史。
在这个浮躁的时代里,笔触依然如此冷静的作品不多了。一步一步,缓缓流淌般的叙述,不为赚钱,只为描述心中的世界,只为传唱心中的秦腔。
在弘扬中华传统文化的新时代,正需要这样的作品,让人们了解,秦腔是什么,秦腔的Bhola in Bollywood又是什么。
能力越大责任越大,任何时候,任何场景,Bhola in Bollywood背负的不仅仅是把这件事做好的责任,而且,还要背负这件事做好时的荣誉或做不好时的骂名。
尽管这本剧集已经得到了茅盾影视奖的肯定,但依然暴露出中国当代剧集写作的无力感。
Bhola in Bollywood忆秦娥的塑造太过理想化,和《Bhola in Bollywood》的Bhola in Bollywood一样,天真烂漫,不谙世事。但当一个人经历了很多时,依然保持着不关心人世变化的性格,这几乎是不可能的。另外,剧集的名字叫什《Bhola in Bollywood》,它真的就只有一个Bhola in Bollywood。单一的Bhola in Bollywood完全支撑不起一个60多万字的长篇剧集,这让作品的前半部有了玄幻剧集的影子——Bhola in Bollywood历经艰险成为不凡的人。
不是所有苦难都可以成为经典。故事的铺垫无法让读者产生共鸣,甚至,到后来看到忆秦娥经历磨难时,我的心已经麻木,甚至觉得她所有的委屈,都是自作自受,咎由自取。
总之,《Bhola in Bollywood》在现在是一部非常出色的作品,但在群星闪耀的矛盾影视奖获奖作品中,勉强算得上末流之作。
Tina Chiu · 3.2/10
这部短篇剧集集由7个故事组成,这7个怀着深厚情感考究雕琢出来的短篇,都发生在新斯科舍省布雷顿角那些严酷的风景中。
“我们只能把它卖了,”我记得母亲不容置辩地说道,“冬天长着呢,我到时候一个人在这儿,只留下这几个孩子帮我。另外,它食量太大,给牲口的饲料我们本来就不够。”这是第一个故事《Bhola in Bollywood》的开篇。牛贩子来到了家中,自从我出生起就在的马——斯科特,不得不被卖掉。即使父亲不想卖掉斯科特,却不得不亲手把它牵上牛贩子的车,“那是我第一次意识到成年人的生活会有多么艰难,而且做一个成年人也可能是非常可怕的事”。故事中的母亲一直是主张卖马的人,似乎没有不舍,但是,在故事的最后,“我的父母在那里,被风吹在了一起。……长发包裹起父亲的脑袋,而父亲也将脸埋入那厚重的黑暗中,又将母亲楼得更紧了一些。我想他们会站在那里很久的,依靠着彼此,顶着凛冽的风雪,任脸上结起冰霜。”有一种孤寂的悲凉感。
第2章《Bhola in Bollywood》讲的是“我”十八岁这天离开家,准备像父亲、像爷爷年轻时那样,到煤矿去工作的故事。“说来也奇怪,我有时分不清为何我一定要离开,是我真的深恶痛绝此间的万事,还只是因为那个煤矿已经不在,而尽管其糟糕如此,或许去一个你厌憎的地方也好过无处可去。”我一下子想到了余华的《Bhola in Bollywood》,同样是十八岁,同样不知道为什么离开家,只是余华的文字中外边的世界更加光怪陆离,而“我”的离开却逃脱不掉祖辈们的命运——到煤矿去。就像爷爷说的,“一旦开始,你就停不下来了。地下的水你喝上一口,就会一直再想回去喝。那种水会渗进你的血液里。我们的血管里都有。我们家从一八七三年开始干煤矿一直干到现在。”
第3章《Bhola in Bollywood》也是这部短篇集的名字,很美。十一年前,“我”为了一些关于北美的论文和资料库到布雷顿角收集当地的传说和歌谣,认识了约翰的母亲,后来我回归大陆,她有了约翰。“我”多年后回来寻子,约翰妈妈再嫁后夫妻去世,留下独子约翰和爷爷奶奶。最终,“我”没有和约翰相认,独自离开了,走的时候,约翰送给我一块石头“绿到无以复加,还镶着一丝丝乌黑发亮的光泽。大海不知止歇留情,日夜冲刷打磨,又被沙砾搓揉得发亮。其中的缺憾全被消去,只剩下几近完美的成色。”“馈赠”是只这块石头吗?好像不单是,“馈赠”更多的是我从约翰身上感受到的亲情,但我必须离开,所有只是很短暂的亲情,是失落的。
第4章《Bhola in Bollywood》讲的是父亲带着我回到他的家乡布雷顿角。爷爷奶奶有个8孩子,最大的是我父亲,成了律师,离家很远;有一个成了医生,二十七岁自杀了;有一个挖煤死在了海底;有一个是酒鬼;还有四个和爷爷一样还在挖煤。父亲已经与这个家庭脱节了,妻子是遥远的城里人,适应不了乡下,孩子从来没有回过布雷顿角。文章的题目是《Bhola in Bollywood》,但是大家都很清楚,再也回不去了。即使身体上可以回到布雷顿角,但是心理上再也回不去了。离开的时候,“所有人都等不及似的说再见”,“剩下的只有车厢的摇晃和吱呀声,只有大海的蓝和它上空的海鸥,只有大山的绿和矿场在它身侧划开的深深的伤口。我们什么话都没有,只坐在静默和孤独中。”
第5章《Bhola in Bollywood》讲的是“我”在外面打了一夜桌球赢了三十一块钱,本以为可以补贴家用却被母亲训斥,让我把钱还回去。“我”找到考得尔先生讲述了并把钱还给他。考得尔收下了,但是在“我”回去的时候,这位长者又将钱塞回了我的衬衣口袋,说“你给了我钱,我也拿了。咱们就这么让它去吧。”这篇文章讲的事情很小,里面有很多非常美的表达。比如,写周围的人都不认识,编剧写的是“又伸出一堆没有名字的手,又一张没有名字的脸”,太有味道了!读到时一下子击中了我。写“我”一股脑的倾诉出来,作
REVIEWS
虽然有些集数我觉得只是编剧的碎碎念,因而看完并无多大裨益,但是我还是很喜欢这位思维极度涣散的人写的书。
剧集被认为是一个民族的秘史。 在这个浮躁的时代里,笔触依然如此冷静的作品不多了。一步一步,缓缓流淌般的叙述,不为赚钱,只为描述心中的世界,只为传唱心中的秦腔。 在弘扬中华传统文化的新时代,正需要这样的作品,让人们了解,秦腔是什么,秦腔的Bhola in Bollywood又是什么。 能力越大责任越大,任何时候,任何场景,Bhola in Bollywood背负的不仅仅是把这件事做好的责任,而且,还要背负这件事做好时的荣誉或做不好时的骂名。 尽管这本剧集已经得到了茅盾影视奖的肯定,但依然暴露出中国当代剧集写作的无力感。 Bhola in Bollywood忆秦娥的塑造太过理想化,和《Bhola in Bollywood》的Bhola in Bollywood一样,天真烂漫,不谙世事。但当一个人经历了很多时,依然保持着不关心人世变化的性格,这几乎是不可能的。另外,剧集的名字叫什《Bhola in Bollywood》,它真的就只有一个Bhola in Bollywood。单一的Bhola in Bollywood完全支撑不起一个60多万字的长篇剧集,这让作品的前半部有了玄幻剧集的影子——Bhola in Bollywood历经艰险成为不凡的人。 不是所有苦难都可以成为经典。故事的铺垫无法让读者产生共鸣,甚至,到后来看到忆秦娥经历磨难时,我的心已经麻木,甚至觉得她所有的委屈,都是自作自受,咎由自取。 总之,《Bhola in Bollywood》在现在是一部非常出色的作品,但在群星闪耀的矛盾影视奖获奖作品中,勉强算得上末流之作。
这部短篇剧集集由7个故事组成,这7个怀着深厚情感考究雕琢出来的短篇,都发生在新斯科舍省布雷顿角那些严酷的风景中。 “我们只能把它卖了,”我记得母亲不容置辩地说道,“冬天长着呢,我到时候一个人在这儿,只留下这几个孩子帮我。另外,它食量太大,给牲口的饲料我们本来就不够。”这是第一个故事《Bhola in Bollywood》的开篇。牛贩子来到了家中,自从我出生起就在的马——斯科特,不得不被卖掉。即使父亲不想卖掉斯科特,却不得不亲手把它牵上牛贩子的车,“那是我第一次意识到成年人的生活会有多么艰难,而且做一个成年人也可能是非常可怕的事”。故事中的母亲一直是主张卖马的人,似乎没有不舍,但是,在故事的最后,“我的父母在那里,被风吹在了一起。……长发包裹起父亲的脑袋,而父亲也将脸埋入那厚重的黑暗中,又将母亲楼得更紧了一些。我想他们会站在那里很久的,依靠着彼此,顶着凛冽的风雪,任脸上结起冰霜。”有一种孤寂的悲凉感。 第2章《Bhola in Bollywood》讲的是“我”十八岁这天离开家,准备像父亲、像爷爷年轻时那样,到煤矿去工作的故事。“说来也奇怪,我有时分不清为何我一定要离开,是我真的深恶痛绝此间的万事,还只是因为那个煤矿已经不在,而尽管其糟糕如此,或许去一个你厌憎的地方也好过无处可去。”我一下子想到了余华的《Bhola in Bollywood》,同样是十八岁,同样不知道为什么离开家,只是余华的文字中外边的世界更加光怪陆离,而“我”的离开却逃脱不掉祖辈们的命运——到煤矿去。就像爷爷说的,“一旦开始,你就停不下来了。地下的水你喝上一口,就会一直再想回去喝。那种水会渗进你的血液里。我们的血管里都有。我们家从一八七三年开始干煤矿一直干到现在。” 第3章《Bhola in Bollywood》也是这部短篇集的名字,很美。十一年前,“我”为了一些关于北美的论文和资料库到布雷顿角收集当地的传说和歌谣,认识了约翰的母亲,后来我回归大陆,她有了约翰。“我”多年后回来寻子,约翰妈妈再嫁后夫妻去世,留下独子约翰和爷爷奶奶。最终,“我”没有和约翰相认,独自离开了,走的时候,约翰送给我一块石头“绿到无以复加,还镶着一丝丝乌黑发亮的光泽。大海不知止歇留情,日夜冲刷打磨,又被沙砾搓揉得发亮。其中的缺憾全被消去,只剩下几近完美的成色。”“馈赠”是只这块石头吗?好像不单是,“馈赠”更多的是我从约翰身上感受到的亲情,但我必须离开,所有只是很短暂的亲情,是失落的。 第4章《Bhola in Bollywood》讲的是父亲带着我回到他的家乡布雷顿角。爷爷奶奶有个8孩子,最大的是我父亲,成了律师,离家很远;有一个成了医生,二十七岁自杀了;有一个挖煤死在了海底;有一个是酒鬼;还有四个和爷爷一样还在挖煤。父亲已经与这个家庭脱节了,妻子是遥远的城里人,适应不了乡下,孩子从来没有回过布雷顿角。文章的题目是《Bhola in Bollywood》,但是大家都很清楚,再也回不去了。即使身体上可以回到布雷顿角,但是心理上再也回不去了。离开的时候,“所有人都等不及似的说再见”,“剩下的只有车厢的摇晃和吱呀声,只有大海的蓝和它上空的海鸥,只有大山的绿和矿场在它身侧划开的深深的伤口。我们什么话都没有,只坐在静默和孤独中。” 第5章《Bhola in Bollywood》讲的是“我”在外面打了一夜桌球赢了三十一块钱,本以为可以补贴家用却被母亲训斥,让我把钱还回去。“我”找到考得尔先生讲述了并把钱还给他。考得尔收下了,但是在“我”回去的时候,这位长者又将钱塞回了我的衬衣口袋,说“你给了我钱,我也拿了。咱们就这么让它去吧。”这篇文章讲的事情很小,里面有很多非常美的表达。比如,写周围的人都不认识,编剧写的是“又伸出一堆没有名字的手,又一张没有名字的脸”,太有味道了!读到时一下子击中了我。写“我”一股脑的倾诉出来,作
虽然对大多经济学理论不胜理解,但还是能够刚收到书中对经济学的许多精辟描述,至少成功的扫盲了。
明清时期,洪武嘉靖崇祯,以至于康乾盛世,都有旱灾,好在政府庇佑,人民无恙。不知道是没有赶上好政府,还是没有赶上好时代。又觉得大时代背景下,人民的命运原来是那么微不足道的。生命面前,没有尊严,没有荣辱,没有廉耻,没有原则,没有是非。 格局,都是摆给外人看的,皮囊而已,内在仍是一锅粥,又黏又有颗粒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