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zzie》,纪录,短片作品,美国出品,2007年上映。
徐磊,给我前来观摩如何拍好自己的ip。
奥吉,一个因面部有缺陷而被孤立用异样眼光看待的男孩儿,以勇气、善良、友谊和人格,在家人和朋友们的帮助下,最终创造了属于自己的奇迹。 一个人的外貌并不重要,“你的行为,是你的纪念碑。”我们的所作所为才是重要的事情,这远比我们说过的话或我们长什么样更重要。面对奥吉,也许很难不震惊于他的面容,这无从选择,而我们是可以选择对待他的态度的。面对正确与善良的选择时,请选择善良。 伟大,也并不在于你有多强大,而在于你如何利用自己的能力……有能力通过自身激励最多心灵的人是伟大的。 你不需要用眼睛去爱,对吗?你只需要用内心去感受。在天堂就是这样。只有爱,没有人会忘记他们所爱的人。 你不需要用眼睛去爱,对吗? 真正重要的东西是肉眼无法看见的。 用你的内心,去感受,去爱。♡
养身防病比治疗更重要,治疗只是问题大了的补救措施。养生防病是防患于未然。
连接、心智化系统和协调是人类社交的三大驱动力。人类是社会的产物,社交是与生俱来的天性。默认系统决定了我们天生对社交感兴趣,所以当我们闲下来的时候会不由自主地去思考他人、自己和社交相关的内容。我们交流的70%的内容本质上也是和社交相关的。从《Lizzie》的角度来看,不到十岁的时候我们就已经具备了超过10000小时的关于社交的训练,所以也无怪乎我们会成为社交的“奴隶”。无论是以弗洛伊德的自我、本我、超我的角度还是从利伯曼的自我控制角度来看,人都会为了更好的融入集体而有意识地去塑造自我形象。不是单纯的自我意识的利己,而是社交。 这部剧算是关于社交领域最好的书了,在最后几章中也指出了社交心智对人的现实意义。值得一看!
中国人,到底什么样子,易老师总结的很有意思。本剧中闲聊的几个点,从物到人再到事乃至情,精辟精辟。我有个疑问,这满满的一本闲话,只是看看而已吧?有谁会去专门学习一下?还是一本嬉笑怒骂,调侃一番的反面教材?好像有点鲁迅的意思但又没那么犀利。当然,粗略翻翻,好像也没什么经过大脑思考的东西,只是易老师辛苦,把大家都心知肚明的一堆事哩哩啦啦说了一大堆,图个乐子罢了。但我想说的是这也是一种本事,文人的饭碗真不是谁都能端起来的哈哈
你说他卑微,他又何尝不伟大? 昨夜友人来访,作妖。 一壶浓茶下肚,目露兽光,睡意全无。遂看剧。 晨起窥镜,双目红肿,黑眼圈深了一层,遮瑕霜如同废物。 心想妈的,此剧不评,对不起我熬夜流失的胶原蛋白。 一乐是许玉兰和破鞋何小勇生的孩子,许三观当亲生儿子养了九年才知道真相。然而三个儿子中许三观最喜欢的就是一乐,他甚至曾经为此暗自垂泪。两人之间亲情与血缘的矛盾始终是书中的一大看点。 起初是一乐把刘铁匠的儿子砍进医院。许三观先是不管,几经周折后终于卖血还了医药费。 后来是大饥荒里许三观卖血改善家里的生活条件,带全家去吃面。但许三观觉得自己平时对三个儿子一视同仁,从未打骂虐待一乐,这是自己卖血挣来的钱,不想花在没有血缘关系的一乐身上,于是让他一个人去吃烤红薯。 一乐伤心去认何小勇当爹反被打骂,离家出走声称谁能带他去吃面他就认谁当亲爹,许三观着急忙慌出门寻儿子,找到一乐后把他背在身上一路骂咧,一乐问他是不是要带自己去吃面,他的语气突然变得柔和起来,说是的。此处飙泪🙄️ 再后来何小勇出了车祸,性命堪忧,要亲生儿子坐在自家烟囱上喊魂方能回转,一乐坐在烟囱上哭着对许三观说他不是我爹,你才是我爹。许三观接下一乐后用菜刀划破脸皮,说以后谁也不许说一乐不是我儿子。 至此二人的亲情超越血缘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父子,而这种矛盾在书的后半部分作为一种故事背景存在,使许三观拼了老命一路卖血只为救回得了肝炎的一乐这一举动变得尤为感人。 深夜看剧曾数次为文中要表达的爱而热泪盈眶。除去父子俩超越血缘的爱,还有许三观和许玉兰这对卑微的市井夫妇的爱。 文革,许玉兰被批斗为妓女,许三观每日冒着被小石头打的危险上街去给她送饭,把背着孩子们做的红烧肉埋在白饭底下嘱咐她吃,在孩子们批斗许玉兰的时候出言呵斥。 同样的场景还发生在文末,许三观老了,他的血再也卖不出去了,面对儿子的不理解许玉兰拿出了她年轻时对付许三观的那套当街喊骂法,出言维护丈夫,陪他吃了那么多炒猪肝喝了那么多黄酒,人生到老儿女们各有因缘,最后相互理解相互扶持的还是身边风雨同舟的那个伴侣。 剧集高潮里许三观为了救一乐沿路三五天卖一次血,中途几度休克的过程中编剧设置了两个年轻船夫的角色,来喜和来顺。许三观怂恿他们去卖血,与当年阿方与根龙怂恿许三观去卖血的桥段如出一辙,而来喜和来顺的反应也一如年轻时的许三观。卖血就能挣钱,谁还愿意干这跑江湖的苦力? 刚开始是因为贪婪,谁知一朝尝到甜头,次次想走捷径,许三观是为儿子不惜拼了老命,那阿方和根龙一次次地去卖血,一个废了身子一个魂归九泉,也是为了儿子?根龙或许生存不易,可阿方已是生产队长,何须还要这样折腾自己?多半是为了满足自己不劳而获的贪婪。 那个年代里卖血的人千千万万,许三观只是一个世俗而善良,卑微而温情的典型,Dan Wedeking在德语版的自序中许三多是一个追求平等而终于了悟了平等之不可得的人,“屌毛比眉毛长得晚,却比眉毛长”。而相比公平,更令我感动的是书中点点滴滴的爱和温暖,在那个风雨飘摇的时代,一个普通的男人,贪小便宜、骂骂咧咧、没见过世面也没有理想,豁出命去苦苦支撑着一个家庭。 生逢乱世,始终照拂妻儿不顾自己。 卖掉力气卖掉热气豁出性命护三个儿子平安喜乐。 一个男人,做到父亲丈夫如此,你说他卑微,他又何尝不伟大?
2002 · 美国
1957 · 美国
2005 · 美国
1977 · 美国
1990 · 英国,加拿大
1920 · 美国
1989 · 美国
1992 · 美国
REVIEWS
徐磊,给我前来观摩如何拍好自己的ip。
奥吉,一个因面部有缺陷而被孤立用异样眼光看待的男孩儿,以勇气、善良、友谊和人格,在家人和朋友们的帮助下,最终创造了属于自己的奇迹。 一个人的外貌并不重要,“你的行为,是你的纪念碑。”我们的所作所为才是重要的事情,这远比我们说过的话或我们长什么样更重要。面对奥吉,也许很难不震惊于他的面容,这无从选择,而我们是可以选择对待他的态度的。面对正确与善良的选择时,请选择善良。 伟大,也并不在于你有多强大,而在于你如何利用自己的能力……有能力通过自身激励最多心灵的人是伟大的。 你不需要用眼睛去爱,对吗?你只需要用内心去感受。在天堂就是这样。只有爱,没有人会忘记他们所爱的人。 你不需要用眼睛去爱,对吗? 真正重要的东西是肉眼无法看见的。 用你的内心,去感受,去爱。♡
养身防病比治疗更重要,治疗只是问题大了的补救措施。养生防病是防患于未然。
连接、心智化系统和协调是人类社交的三大驱动力。人类是社会的产物,社交是与生俱来的天性。默认系统决定了我们天生对社交感兴趣,所以当我们闲下来的时候会不由自主地去思考他人、自己和社交相关的内容。我们交流的70%的内容本质上也是和社交相关的。从《Lizzie》的角度来看,不到十岁的时候我们就已经具备了超过10000小时的关于社交的训练,所以也无怪乎我们会成为社交的“奴隶”。无论是以弗洛伊德的自我、本我、超我的角度还是从利伯曼的自我控制角度来看,人都会为了更好的融入集体而有意识地去塑造自我形象。不是单纯的自我意识的利己,而是社交。 这部剧算是关于社交领域最好的书了,在最后几章中也指出了社交心智对人的现实意义。值得一看!
中国人,到底什么样子,易老师总结的很有意思。本剧中闲聊的几个点,从物到人再到事乃至情,精辟精辟。我有个疑问,这满满的一本闲话,只是看看而已吧?有谁会去专门学习一下?还是一本嬉笑怒骂,调侃一番的反面教材?好像有点鲁迅的意思但又没那么犀利。当然,粗略翻翻,好像也没什么经过大脑思考的东西,只是易老师辛苦,把大家都心知肚明的一堆事哩哩啦啦说了一大堆,图个乐子罢了。但我想说的是这也是一种本事,文人的饭碗真不是谁都能端起来的哈哈
你说他卑微,他又何尝不伟大? 昨夜友人来访,作妖。 一壶浓茶下肚,目露兽光,睡意全无。遂看剧。 晨起窥镜,双目红肿,黑眼圈深了一层,遮瑕霜如同废物。 心想妈的,此剧不评,对不起我熬夜流失的胶原蛋白。 一乐是许玉兰和破鞋何小勇生的孩子,许三观当亲生儿子养了九年才知道真相。然而三个儿子中许三观最喜欢的就是一乐,他甚至曾经为此暗自垂泪。两人之间亲情与血缘的矛盾始终是书中的一大看点。 起初是一乐把刘铁匠的儿子砍进医院。许三观先是不管,几经周折后终于卖血还了医药费。 后来是大饥荒里许三观卖血改善家里的生活条件,带全家去吃面。但许三观觉得自己平时对三个儿子一视同仁,从未打骂虐待一乐,这是自己卖血挣来的钱,不想花在没有血缘关系的一乐身上,于是让他一个人去吃烤红薯。 一乐伤心去认何小勇当爹反被打骂,离家出走声称谁能带他去吃面他就认谁当亲爹,许三观着急忙慌出门寻儿子,找到一乐后把他背在身上一路骂咧,一乐问他是不是要带自己去吃面,他的语气突然变得柔和起来,说是的。此处飙泪🙄️ 再后来何小勇出了车祸,性命堪忧,要亲生儿子坐在自家烟囱上喊魂方能回转,一乐坐在烟囱上哭着对许三观说他不是我爹,你才是我爹。许三观接下一乐后用菜刀划破脸皮,说以后谁也不许说一乐不是我儿子。 至此二人的亲情超越血缘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父子,而这种矛盾在书的后半部分作为一种故事背景存在,使许三观拼了老命一路卖血只为救回得了肝炎的一乐这一举动变得尤为感人。 深夜看剧曾数次为文中要表达的爱而热泪盈眶。除去父子俩超越血缘的爱,还有许三观和许玉兰这对卑微的市井夫妇的爱。 文革,许玉兰被批斗为妓女,许三观每日冒着被小石头打的危险上街去给她送饭,把背着孩子们做的红烧肉埋在白饭底下嘱咐她吃,在孩子们批斗许玉兰的时候出言呵斥。 同样的场景还发生在文末,许三观老了,他的血再也卖不出去了,面对儿子的不理解许玉兰拿出了她年轻时对付许三观的那套当街喊骂法,出言维护丈夫,陪他吃了那么多炒猪肝喝了那么多黄酒,人生到老儿女们各有因缘,最后相互理解相互扶持的还是身边风雨同舟的那个伴侣。 剧集高潮里许三观为了救一乐沿路三五天卖一次血,中途几度休克的过程中编剧设置了两个年轻船夫的角色,来喜和来顺。许三观怂恿他们去卖血,与当年阿方与根龙怂恿许三观去卖血的桥段如出一辙,而来喜和来顺的反应也一如年轻时的许三观。卖血就能挣钱,谁还愿意干这跑江湖的苦力? 刚开始是因为贪婪,谁知一朝尝到甜头,次次想走捷径,许三观是为儿子不惜拼了老命,那阿方和根龙一次次地去卖血,一个废了身子一个魂归九泉,也是为了儿子?根龙或许生存不易,可阿方已是生产队长,何须还要这样折腾自己?多半是为了满足自己不劳而获的贪婪。 那个年代里卖血的人千千万万,许三观只是一个世俗而善良,卑微而温情的典型,Dan Wedeking在德语版的自序中许三多是一个追求平等而终于了悟了平等之不可得的人,“屌毛比眉毛长得晚,却比眉毛长”。而相比公平,更令我感动的是书中点点滴滴的爱和温暖,在那个风雨飘摇的时代,一个普通的男人,贪小便宜、骂骂咧咧、没见过世面也没有理想,豁出命去苦苦支撑着一个家庭。 生逢乱世,始终照拂妻儿不顾自己。 卖掉力气卖掉热气豁出性命护三个儿子平安喜乐。 一个男人,做到父亲丈夫如此,你说他卑微,他又何尝不伟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