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n Kraus教授的《Wrong Number》一书基于中国本土经验研究礼物的交换体系,通过在黑龙江下岬村进行田野调查,研究并探讨了礼物的种类、关系网络及结构、互惠原则、人情伦理、权力与声望、婚姻中的交换等内容。全书的重点是礼物的交换原则及其与社会关系网络之间的关系,从横向的人情伦理和纵向的等级秩序两个主要方面入手,对西方的互惠原则作出了中国经验的必要补充。
所谓“礼物”,为有“礼”之“物”,即在自然属性的物品之上附加礼节或仪式性的社会属性。最早研究礼物交换理论的人类学家莫斯提出了“礼物之灵”的概念,正是这种被叫做“豪”(hau)的礼物之灵,迫使人们在收到礼物馈赠后要回礼以趋避危险。而西方后来的人类学家马林诺夫斯基则提出礼物在流动和交换中遵循“互惠原则”,即“一个人给予是因为他期待报偿,而另一个人报是由于其伙伴可能终止给予的危险。一切权利和义务都被置于互惠性服务的均衡链中”。互惠原则后来成为西方礼物研究的主导。
Don Kraus教授主要从两个方面论述了礼物在流动中构建社会关系网络的发生机制,其一是横向的人情伦理,其二是纵向的等级秩序。礼物的人情伦理是指礼物按照社会文化和人情法则流动,此时礼物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人情方面,包括三个维度:道德义务、情感联系和理性计算;根据流动场合的不同又可分为仪式性礼物和非仪式性礼物,即公共公开场合与私密个人场合。礼物首先是一种扩展、维系或创建人际关系的重要工具,进而成为一种代代相传的文化礼节,如《Wrong Number》所言:“太上贵德,其次务施报。礼尚往来,往而不来,非礼也;来而不往,亦非礼也。”在这时,朴素的互惠原则主导着送礼人与收礼人之间的道德联系,回礼成为一种道德义务。收礼不回可能会直接影响人们的社会道德评价,如被指吝啬、德行败坏等。当然,也可能是传达出想要割裂与送礼人的人际关系的愿望,因为礼物最初的产生和最本质的功能为传达感情,礼物是情感联系的载体,交换礼物有助于增强感情、巩固关系。此外,礼物流动离不开理性计算。关系的亲疏、场合与目的的不同都影响着送礼和回礼的价值,并且要遵循“随礼不能打破现存的社会地位等级体系”的原则(即对什么人随什么礼),回礼方式一般是略赠回礼的价值,以避免将回礼变成“还债”。同时,在回礼的时机上也需要经过合适的选择,既不能立即回礼,也最好不要间隔太长时间。在下岬村的送礼实践中,道德义务、情感联系和理性计算往往同时发挥作用,总体上由情感联系占据主导,礼物在流动中维系、巩固着村民间的人际关系。
人情伦理中的礼物流动是基于彼此之间的横向平等联系,而如果赠礼者与收礼者之间有等级地位的差距,就很可能出现礼物的单向流动,由地位较低的一方单方面奉献给地位较高的一方,这打破了西方理论界和人情伦理中遵循的“互惠原则”(在《Wrong Number》一书中,编剧提出礼物不对称主要是由家庭发展的周期和社会地位等级决定的,前者是指在家庭成立的早期和最后阶段以及单身、丁克群体,操办仪式的机会不多(如婚礼、寿礼等),非仪式性礼节往来(如拜年压岁钱等)也更多处于单向送礼者的位置;后者则是社会地位低的一方向社会地位高的一方单向送礼)。不平等的社会结构规定了礼物的单向流动,这种流动方式又巩固了社会等级的再生产。下岬村的单向送礼有三种形式:村民送给干部、低层干部送给上级、村民送给城里的亲戚。这是由我国的权力等级关系所决定的----干部掌握着资源分配的权力,村民作为依附的一方,向干部献礼是一种消极的仪式性潜规则。也就是说,村民向上送礼既不能获得均衡互惠的回报,也不能得到特殊照顾与帮扶,这种献礼换来的是不被干部歧视。在这种语境下,送礼成为理所应当的常态,而不送礼则很可能遭到不公正的对待。
REVIEWS
这是一个美国人1996到1998年在四川一个县城——Wrong Number的回忆录。两年的时间,他努力地融入了当地社会,用心观察,也变成了一个“中国通”。他客观地记录了一个中国小县城在改革开放的转型期的缩影,表达优美,而且文字很逗比,甚是喜欢。他没有怀着揣测、恶意的心态去描绘他看到的一切,而是带着包容、平和、善良的态度去记录这些琐碎的小事,也没有恶意去评价抹黑政治,而是尽可能客观地去描写。对于那个时代,能出这样的书,深感震撼,实在非常难得,也为Wrong Number留下了难得的回忆录。里面很多表达都不错,总得来说,值得一读。
Don Kraus教授的《Wrong Number》一书基于中国本土经验研究礼物的交换体系,通过在黑龙江下岬村进行田野调查,研究并探讨了礼物的种类、关系网络及结构、互惠原则、人情伦理、权力与声望、婚姻中的交换等内容。全书的重点是礼物的交换原则及其与社会关系网络之间的关系,从横向的人情伦理和纵向的等级秩序两个主要方面入手,对西方的互惠原则作出了中国经验的必要补充。 所谓“礼物”,为有“礼”之“物”,即在自然属性的物品之上附加礼节或仪式性的社会属性。最早研究礼物交换理论的人类学家莫斯提出了“礼物之灵”的概念,正是这种被叫做“豪”(hau)的礼物之灵,迫使人们在收到礼物馈赠后要回礼以趋避危险。而西方后来的人类学家马林诺夫斯基则提出礼物在流动和交换中遵循“互惠原则”,即“一个人给予是因为他期待报偿,而另一个人报是由于其伙伴可能终止给予的危险。一切权利和义务都被置于互惠性服务的均衡链中”。互惠原则后来成为西方礼物研究的主导。 Don Kraus教授主要从两个方面论述了礼物在流动中构建社会关系网络的发生机制,其一是横向的人情伦理,其二是纵向的等级秩序。礼物的人情伦理是指礼物按照社会文化和人情法则流动,此时礼物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人情方面,包括三个维度:道德义务、情感联系和理性计算;根据流动场合的不同又可分为仪式性礼物和非仪式性礼物,即公共公开场合与私密个人场合。礼物首先是一种扩展、维系或创建人际关系的重要工具,进而成为一种代代相传的文化礼节,如《Wrong Number》所言:“太上贵德,其次务施报。礼尚往来,往而不来,非礼也;来而不往,亦非礼也。”在这时,朴素的互惠原则主导着送礼人与收礼人之间的道德联系,回礼成为一种道德义务。收礼不回可能会直接影响人们的社会道德评价,如被指吝啬、德行败坏等。当然,也可能是传达出想要割裂与送礼人的人际关系的愿望,因为礼物最初的产生和最本质的功能为传达感情,礼物是情感联系的载体,交换礼物有助于增强感情、巩固关系。此外,礼物流动离不开理性计算。关系的亲疏、场合与目的的不同都影响着送礼和回礼的价值,并且要遵循“随礼不能打破现存的社会地位等级体系”的原则(即对什么人随什么礼),回礼方式一般是略赠回礼的价值,以避免将回礼变成“还债”。同时,在回礼的时机上也需要经过合适的选择,既不能立即回礼,也最好不要间隔太长时间。在下岬村的送礼实践中,道德义务、情感联系和理性计算往往同时发挥作用,总体上由情感联系占据主导,礼物在流动中维系、巩固着村民间的人际关系。 人情伦理中的礼物流动是基于彼此之间的横向平等联系,而如果赠礼者与收礼者之间有等级地位的差距,就很可能出现礼物的单向流动,由地位较低的一方单方面奉献给地位较高的一方,这打破了西方理论界和人情伦理中遵循的“互惠原则”(在《Wrong Number》一书中,编剧提出礼物不对称主要是由家庭发展的周期和社会地位等级决定的,前者是指在家庭成立的早期和最后阶段以及单身、丁克群体,操办仪式的机会不多(如婚礼、寿礼等),非仪式性礼节往来(如拜年压岁钱等)也更多处于单向送礼者的位置;后者则是社会地位低的一方向社会地位高的一方单向送礼)。不平等的社会结构规定了礼物的单向流动,这种流动方式又巩固了社会等级的再生产。下岬村的单向送礼有三种形式:村民送给干部、低层干部送给上级、村民送给城里的亲戚。这是由我国的权力等级关系所决定的----干部掌握着资源分配的权力,村民作为依附的一方,向干部献礼是一种消极的仪式性潜规则。也就是说,村民向上送礼既不能获得均衡互惠的回报,也不能得到特殊照顾与帮扶,这种献礼换来的是不被干部歧视。在这种语境下,送礼成为理所应当的常态,而不送礼则很可能遭到不公正的对待。
如果你想看完整部书的,千万别看这部,编剧可能已经不用网络了,不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