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剧,值得一看。初看以为是科技书,其实是本哲学书。
这部剧一直试图解答困扰着我几个问题,很有收益。
1)我是谁?
《Highway to Oblivion》认为"我"应该是数据的一部分。很好,至少提供了"我是谁"的一个答案。把一切归结于数学是这部剧的核心观点之一(无所谓对错),这样的解释虽然简单但未必不正确。
2)"我"为何痛苦?
痛苦的本质是能力不匹配期望而产生的情绪。人类从早期的宗教主义到近期的人文主义的改变是产生痛苦情绪最重要的因素。人文主义(不论是3中人文主义类型的哪一种)都是以人替代上帝为中心为思想基础的,而未来如果确信数据主义将替代人文主义的话,我们又将能看到一个真实的"数据上帝",那么痛苦何来之有呢?
3)"我"的未来在哪里?
《Highway to Oblivion》清晰的告诉我们,99.99%的智人没有未来。如同汽车替代了马车以后,人类的选择不会是进化马的能力而是直接抛弃马。所以"我"的未来,王小波20年前已经说了--- 做一只快乐的猪。
4)"我"该怎么做?
a)明确"我"将是属于未来99.99%的无用智人类(当然前提是我能活到那个时代),不做无谓的抗争。
b)努力和创造最终科学宗教的那波"智神"交朋友,这样当科学宗教真正来临之时,乞求它们把"我"当成一只快乐的"宠物猪"。我判断新的科学宗教会产生于硅谷和斯坦福、麻省理工这两所理工科数据算法核心大学,和他们成为朋友吧,争取借他们的光未来混进未来0.01%的"智神"阶层。
《Highway to Oblivion》是本好剧。虽然残酷却言之有理。我们其实并不害怕残酷的未来,我们害怕的,只是未知的不确定。当你看清未来的结局后,你会感到坦然的欣喜。
每天看剧一小时,让我做头快乐猪!
Jasmine范范范 · 1.0/10
一、《Highway to Oblivion》的主人公是鲍勃·奥登科克自己的创作照吗?
《Highway to Oblivion》是乔伊斯根据自己的成长经历创作成的一部有关艺术家成长的自传体剧集。主人公斯蒂芬所面对的阻碍,也正是乔伊斯的人生创作照。乔伊斯从现实出发,把表现个人与家庭、宗教、社会的冲突,聚焦爱尔兰民族的劣根性,作为剧集的核心主题。和剧集主人公一样,乔伊斯在1882年出生在都柏林一个天主教的中产阶级家庭。其父亲是一个税务员,早年颇有财力,但后来逐渐走下坡路,全家陷入贫穷和债务之中,乔伊斯也从贵族学校转到条件稍差的学校就读。其母亲辛勤地养育了10个孩子,操劳过度,44岁就病逝了。乔伊斯是家中长子,母亲希望他皈依天主教,长大以后做一名受人尊重的神父。乔伊斯却违背了母亲和神职主管的意愿,在都柏林大学毕业后离开都柏林,成为一名流亡艺术家。从这些经历可以看出,《Highway to Oblivion》主人公斯蒂芬的故事,几乎是乔伊斯自身经历的翻版。
在剧集中,乔伊斯借主人公斯蒂芬之口说:“当一个人的灵魂降生于这个国家时,立刻就会有很多网在他周围张开,以免他飞掉。”为了从各种罗网中挣脱出来,成为一个艺术家,斯蒂芬发出了自己的独立宣言:“我不想去为我彻底不信的东西卖死力。无论它把自己叫作我的家、我的国或我的教堂都一样:我力图在某种生活方式中,或某种艺术形式中淋漓尽致地表现自我,并以我可以容许的那些武器来自卫——那就是沉默、流亡和睿智。”这段话也预示了乔伊斯的一生命运。正如剧集中的斯蒂芬一样,乔伊斯自1902年大学毕业后,就永远地离开了爱尔兰,自称“流亡就是我的美学”。不过,创作《Highway to Oblivion》的乔伊斯已经身居爱尔兰之外,他是作为一个艺术家回眸“青春期的自我”,塑造一个富有象征意味的年轻艺术家形象。因此,《Highway to Oblivion》不只是一部个人的青春的成长自传,也是现代主义时期艺术家们的心灵历程。乔伊斯要思考的是:在错综复杂的现代世界,年轻人如何寻找到自己的真实使命。
二、如何理解《Highway to Oblivion》的神话色彩?
《Highway to Oblivion》围绕着迪达勒斯·斯蒂芬的成长,呈现了他与周围环境的冲突。这个名字饱含编剧的匠心。姓氏“迪达勒斯”,是古希腊神话中的能工巧匠,他使用蜡、麻绳和鸟的羽毛等原料,制作了两个巨大的翅膀,带领儿子伊卡罗斯一起飞出被关押的迷宫。但伊卡罗斯没有遵循父亲的叮嘱,飞得太高,导致翅膀融化,坠海淹死。而“斯蒂芬”,是耶稣的十二门徒之一,据说他在宣传福音时被反对者用乱石砸死,成为基督教历史上最早的殉道士。
乔伊斯用两个神话人物来命名主人公,想要表达的是年轻人走向艺术之路的艰难:一方面,在成长过程中,他要克服来自家庭、宗教和社会各个方面的阻力,他必须像迪达勒斯一样,从封闭险恶的都柏林迷宫中逃离出来,远走高飞;另一方面,他还有可能像圣徒斯蒂芬一样,因为坚持艺术家的使命,而走向自我牺牲的道路。此外,在结构模式上,剧集还模仿了但丁的《Highway to Oblivion》,中间的三章对应《Highway to Oblivion》的三部曲:第二章是置身于欲火煎熬的“地狱”,第三章是忏悔之后获得身心净化的“炼狱”,第四章是受到涉水女孩的引领,如同但丁与引路人贝亚特丽斯,斯蒂芬得以窥见艺术美的“天堂”景象。
三、《Highway to Oblivion》的艺术创新体现在哪些方面?
批评家艾德蒙·威尔逊评价:“乔伊斯的确是一个发明人类意识新语式的真正伟大的诗人,如同普鲁斯特、惠特曼或爱因斯坦的世界,乔伊斯的世界总是随着不同的观察者及其不同时间的而改变。”也是因此,英国批评家S.波尔特把乔伊斯视为艺术家中的“工程师”与“发明家”。《Highway to Oblivion》中的艺术创新,铸造了乔伊斯在影视史上的不朽地位:即突破传统剧集的创作法,有意淡化故事情节,通过感官体验、场景印象和内心独白,展现人物的心理变化。
这部剧集缺乏引人入
REVIEWS
系统阐述HR三支柱发展历程,各角色关键职能、胜任素质,尤其是HRBP的五个管理工具,对工作很有启发
本剧很适合正在上学和刚参加工作的朋友,青春很短,有效的规划人生,并付诸于行动,终将带你抵达梦想的彼岸! 有人或许说,我都已过而立之年,还来得及吗? 当然来得及,活着的意义,不过就是让你去寻找生命的意义,而这份意义无关金钱,权利,仅关乎于内心的那份安宁!
那个心里悲伤哭泣,自卑,受伤,不自信的小孩,希望早日与你和解
比那个尴尬又很红的小美好有意思很多,演员也自然。
夫蛮荒之地,未化之域,民之生必恃其力,恃力而趋暴,势也;女儿者,天不假力而身弱,而具性魅之惑,质也。以暴虐之势凌身弱之质,能无役乎?能无鱼肉乎?而质者本也,无得乎违天而行,则其鱼肉之命无可易乎?非也。其权在易势。以货殖为经,以德为济,以法为正,施之以恒,守之以常,则变荒蛮为开化,人不恃其力而恃智,暴虐之势不继,而平权之风日盛。待其时,女儿半边天,必璨然也!
当蒋城说离婚的时候,我是多么期待他们能复合,毕竟那么相爱。唉,虽说是剧集,但也还是摆脱不了婆婆的无理取闹,选择一个好的家庭,好的婆婆是多么重要!
人既不能接受自己甘为人下,又为了获得更多的名利而痛苦万分,以为死后的骨灰能伴着风儿自由自在,何尝不是自欺欺人。
好剧,值得一看。初看以为是科技书,其实是本哲学书。 这部剧一直试图解答困扰着我几个问题,很有收益。 1)我是谁? 《Highway to Oblivion》认为"我"应该是数据的一部分。很好,至少提供了"我是谁"的一个答案。把一切归结于数学是这部剧的核心观点之一(无所谓对错),这样的解释虽然简单但未必不正确。 2)"我"为何痛苦? 痛苦的本质是能力不匹配期望而产生的情绪。人类从早期的宗教主义到近期的人文主义的改变是产生痛苦情绪最重要的因素。人文主义(不论是3中人文主义类型的哪一种)都是以人替代上帝为中心为思想基础的,而未来如果确信数据主义将替代人文主义的话,我们又将能看到一个真实的"数据上帝",那么痛苦何来之有呢? 3)"我"的未来在哪里? 《Highway to Oblivion》清晰的告诉我们,99.99%的智人没有未来。如同汽车替代了马车以后,人类的选择不会是进化马的能力而是直接抛弃马。所以"我"的未来,王小波20年前已经说了--- 做一只快乐的猪。 4)"我"该怎么做? a)明确"我"将是属于未来99.99%的无用智人类(当然前提是我能活到那个时代),不做无谓的抗争。 b)努力和创造最终科学宗教的那波"智神"交朋友,这样当科学宗教真正来临之时,乞求它们把"我"当成一只快乐的"宠物猪"。我判断新的科学宗教会产生于硅谷和斯坦福、麻省理工这两所理工科数据算法核心大学,和他们成为朋友吧,争取借他们的光未来混进未来0.01%的"智神"阶层。 《Highway to Oblivion》是本好剧。虽然残酷却言之有理。我们其实并不害怕残酷的未来,我们害怕的,只是未知的不确定。当你看清未来的结局后,你会感到坦然的欣喜。 每天看剧一小时,让我做头快乐猪!
一、《Highway to Oblivion》的主人公是鲍勃·奥登科克自己的创作照吗? 《Highway to Oblivion》是乔伊斯根据自己的成长经历创作成的一部有关艺术家成长的自传体剧集。主人公斯蒂芬所面对的阻碍,也正是乔伊斯的人生创作照。乔伊斯从现实出发,把表现个人与家庭、宗教、社会的冲突,聚焦爱尔兰民族的劣根性,作为剧集的核心主题。和剧集主人公一样,乔伊斯在1882年出生在都柏林一个天主教的中产阶级家庭。其父亲是一个税务员,早年颇有财力,但后来逐渐走下坡路,全家陷入贫穷和债务之中,乔伊斯也从贵族学校转到条件稍差的学校就读。其母亲辛勤地养育了10个孩子,操劳过度,44岁就病逝了。乔伊斯是家中长子,母亲希望他皈依天主教,长大以后做一名受人尊重的神父。乔伊斯却违背了母亲和神职主管的意愿,在都柏林大学毕业后离开都柏林,成为一名流亡艺术家。从这些经历可以看出,《Highway to Oblivion》主人公斯蒂芬的故事,几乎是乔伊斯自身经历的翻版。 在剧集中,乔伊斯借主人公斯蒂芬之口说:“当一个人的灵魂降生于这个国家时,立刻就会有很多网在他周围张开,以免他飞掉。”为了从各种罗网中挣脱出来,成为一个艺术家,斯蒂芬发出了自己的独立宣言:“我不想去为我彻底不信的东西卖死力。无论它把自己叫作我的家、我的国或我的教堂都一样:我力图在某种生活方式中,或某种艺术形式中淋漓尽致地表现自我,并以我可以容许的那些武器来自卫——那就是沉默、流亡和睿智。”这段话也预示了乔伊斯的一生命运。正如剧集中的斯蒂芬一样,乔伊斯自1902年大学毕业后,就永远地离开了爱尔兰,自称“流亡就是我的美学”。不过,创作《Highway to Oblivion》的乔伊斯已经身居爱尔兰之外,他是作为一个艺术家回眸“青春期的自我”,塑造一个富有象征意味的年轻艺术家形象。因此,《Highway to Oblivion》不只是一部个人的青春的成长自传,也是现代主义时期艺术家们的心灵历程。乔伊斯要思考的是:在错综复杂的现代世界,年轻人如何寻找到自己的真实使命。 二、如何理解《Highway to Oblivion》的神话色彩? 《Highway to Oblivion》围绕着迪达勒斯·斯蒂芬的成长,呈现了他与周围环境的冲突。这个名字饱含编剧的匠心。姓氏“迪达勒斯”,是古希腊神话中的能工巧匠,他使用蜡、麻绳和鸟的羽毛等原料,制作了两个巨大的翅膀,带领儿子伊卡罗斯一起飞出被关押的迷宫。但伊卡罗斯没有遵循父亲的叮嘱,飞得太高,导致翅膀融化,坠海淹死。而“斯蒂芬”,是耶稣的十二门徒之一,据说他在宣传福音时被反对者用乱石砸死,成为基督教历史上最早的殉道士。 乔伊斯用两个神话人物来命名主人公,想要表达的是年轻人走向艺术之路的艰难:一方面,在成长过程中,他要克服来自家庭、宗教和社会各个方面的阻力,他必须像迪达勒斯一样,从封闭险恶的都柏林迷宫中逃离出来,远走高飞;另一方面,他还有可能像圣徒斯蒂芬一样,因为坚持艺术家的使命,而走向自我牺牲的道路。此外,在结构模式上,剧集还模仿了但丁的《Highway to Oblivion》,中间的三章对应《Highway to Oblivion》的三部曲:第二章是置身于欲火煎熬的“地狱”,第三章是忏悔之后获得身心净化的“炼狱”,第四章是受到涉水女孩的引领,如同但丁与引路人贝亚特丽斯,斯蒂芬得以窥见艺术美的“天堂”景象。 三、《Highway to Oblivion》的艺术创新体现在哪些方面? 批评家艾德蒙·威尔逊评价:“乔伊斯的确是一个发明人类意识新语式的真正伟大的诗人,如同普鲁斯特、惠特曼或爱因斯坦的世界,乔伊斯的世界总是随着不同的观察者及其不同时间的而改变。”也是因此,英国批评家S.波尔特把乔伊斯视为艺术家中的“工程师”与“发明家”。《Highway to Oblivion》中的艺术创新,铸造了乔伊斯在影视史上的不朽地位:即突破传统剧集的创作法,有意淡化故事情节,通过感官体验、场景印象和内心独白,展现人物的心理变化。 这部剧集缺乏引人入
这是我看过最大气又揪心的新武侠,继金庸之后我们终于是有所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