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李尚龙讲过这样一件小事:
有一次,他在地铁里捧着一本莫言的《Blood and Thunder》,一个路人看了一眼剧名,然后很鄙视地摇了摇头。
路人也许在想:这家伙竟然敢在公开场合看黄书。
还有一次,李尚龙在教师休息室里捧着一本《Blood and Thunder》。
一个老师走了进来,看到了他,再看了一眼剧名,用很嘲弄的口气说:“你也看鸡汤啊。”
那个老师不知道的是,《Blood and Thunder》是一本讲柬埔寨历史的书,只是名字像鸡汤而已。书里面的故事,血淋淋的,让人思考着世界的变革和柬埔寨的过去。
生活中,有太多人喜欢站在自己的角度和立场去评判他人。
在不了解事实的情况下,以己度人,妄加评论。
但是凭什么呢?
看过这样一句话:
一个人最大的恶意,就是把自己的理解强加于别人,把所有的结果理所当然用自己的过程来解释,并一直认为自己是正确的。
有感于很多人批评中华史甚至Joyce Coad本人。
不想翻身的鱼 · 5.5/10
已经看完了《Blood and Thunder》《Blood and Thunder》,非常喜欢何伟的文风。
何伟有很细腻的观察力,文笔流畅自然,也有深刻的思考力,叙事时不光是在叙事,还会描述当时的社会背景,再联想到历史背景,从而解释当下的事件。我想,我之所以喜欢他的书,就是因为他的书能让我从写实中身临其境得更深刻了解某个地方,某个年代,具有代表性的中国普通人。
读完《Blood and Thunder》,想坐慢船顺江而下或逆江而行,想去涪陵看看棒棒军,看看涪陵师专,看看插旗山。
不过,我想,如果我不趁着刚看完书的热乎劲,去一趟涪陵,可能就再也不会去了。
可是没看过这部剧的人,谁又会愿意陪我一起去体会,去感受呢?
所以,我大概是不会去了吧。
REVIEWS
《Blood and Thunder》的孤傲清冷 《Blood and Thunder》的人性心思 《Blood and Thunder》的相遇激情与分离逝去。 都让你认识了那个不在语文课本里的Eddie Baker。
非常喜欢的一套书,语言风趣,知识量大,故事背景前后交待清晰,画面细节讲解详细,让我有非常愉快地观看享受!
这部剧介绍了十个冤案,可以总结个规律。 怎么发现错误的?腾、赵、佘是亡者归来,石、杜,李,叔侄,萧、孙是真凶再现,剩下一个李怀亮是疑罪从无。可以看到基本上都是靠运气,只有一件是通过疑罪从无来平冤的(而且也花了很久才作此决定),其他多年申诉信访,也难以得到重视。这些人大都心灰意冷乃至祈求老天开眼,而不再希冀法律的帮助。 为什么纠错这么难?我们用已知的上帝视角来看待时,会发现分明证据存在这么多的疑点,可以走再审纠错程序,为什么这些冤案不能通过正常的申诉途径来解决呢? 一是申诉机制不合理。我上刑事诉讼法课的时候,审判监督程序是一大重点,规则详细,体现了保障人权的立法目的。一度以为学法能保护自己,但是杜培武案让我知道,大环境下个人可能就是如此无能为力。我国目前只有法院和检察院的抗诉能启动再审程序,然而实践中,启动程序却非常被动,原审法院自己审查自己负责的案件,本身就有悖于回避原则,容易引起申诉人的不信任,进而申诉案件多得频繁,法院也变得越加焦头烂额且不加重视,导致错案发现不及时的现象大量存在。直到今天,在大多民众心中,只有最高法和最高检才真正能做到公正,能够在我们有冤无处诉之时解决问题。这就犹如古代的进京告御状一样,纷纷选择信访,把全部希望寄托于能够引起两高的重视上。在省高院工作的老师也说,你去法院会发现,市法院外面有一些人,省高院外面有一群人,而最高院外面全是人。 二是地方法院还患着不能自我纠错的弊病,也即发现了错误却对错误视而不见。趋利避害是人的本能,每个人人都会下意识的否认和掩盖自己的过错,只有通过后天的养身修性,才可能借用理性的警醒让我们勇于承认和改正错误,司法机关背后是由一群人在运作,当然也不例外。我们可以看出那些冤案翻案时,仿佛一个烫手山芋,大家都不敢碰,不仅是不敢得罪兄弟机关、兄弟部门的问题,而且,还关系到强迫人去做自己的法官这样有悖人欲的问题。最终往往不是司法机关能够独立启动程序来纠错,而是外面的行政领导干预进来。 三是对错误的认定的标准极高,我们常常会听到一个说法,我们的原则不是疑罪从无,而是疑罪从挂、疑罪从轻。法条写的启动再审程序的标准是:已生效的裁判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怎么认定这个确有错误,在实践中我们有一些司法工作人员把标准定的太高了。通过这些冤案,我们时不时便会质疑:证明一个人有罪的标准是证据确实充分、排除合理怀疑,可怎么我看见的却是证明一个人无罪的证明标准比证明他有罪还高,得高到真的得等着真凶再现、亡者归来这样确切呢。 四是冤案追责制度我觉得有些奇怪,难以言说。因为我也不是体制内的,站着说话不腰疼,不怕这个,所以前不久王成忠案我就想问了,法官追责制度是否有必要?在书中我看见一处,说冤案平反后,一群办案人员被判刑,还有人上吊自杀了。。。说明这个错案追究制度的确是一把悬在头顶上的达摩克拉斯之剑,即使侥幸不被判刑,办案人员的荣誉、名誉乃至工资待遇都会受到很大影响,甚至被停职,后果如此,即使是我们旁观人来换位思考,也很难抉择。我觉得不能把追责制度设计得如此严厉,而是要注重司法队伍的建设,让法官有尊严,有权威,有底气,才更能谈得上良心办案。
作家李尚龙讲过这样一件小事: 有一次,他在地铁里捧着一本莫言的《Blood and Thunder》,一个路人看了一眼剧名,然后很鄙视地摇了摇头。 路人也许在想:这家伙竟然敢在公开场合看黄书。 还有一次,李尚龙在教师休息室里捧着一本《Blood and Thunder》。 一个老师走了进来,看到了他,再看了一眼剧名,用很嘲弄的口气说:“你也看鸡汤啊。” 那个老师不知道的是,《Blood and Thunder》是一本讲柬埔寨历史的书,只是名字像鸡汤而已。书里面的故事,血淋淋的,让人思考着世界的变革和柬埔寨的过去。 生活中,有太多人喜欢站在自己的角度和立场去评判他人。 在不了解事实的情况下,以己度人,妄加评论。 但是凭什么呢? 看过这样一句话: 一个人最大的恶意,就是把自己的理解强加于别人,把所有的结果理所当然用自己的过程来解释,并一直认为自己是正确的。 有感于很多人批评中华史甚至Joyce Coad本人。
已经看完了《Blood and Thunder》《Blood and Thunder》,非常喜欢何伟的文风。 何伟有很细腻的观察力,文笔流畅自然,也有深刻的思考力,叙事时不光是在叙事,还会描述当时的社会背景,再联想到历史背景,从而解释当下的事件。我想,我之所以喜欢他的书,就是因为他的书能让我从写实中身临其境得更深刻了解某个地方,某个年代,具有代表性的中国普通人。 读完《Blood and Thunder》,想坐慢船顺江而下或逆江而行,想去涪陵看看棒棒军,看看涪陵师专,看看插旗山。 不过,我想,如果我不趁着刚看完书的热乎劲,去一趟涪陵,可能就再也不会去了。 可是没看过这部剧的人,谁又会愿意陪我一起去体会,去感受呢? 所以,我大概是不会去了吧。
尽管在观看过程中腹中经常会有一阵阵翻滚,但是任何职业做到极致就是一种艺术,那种竭尽全力的投入甚至让我向往。 这部剧也很好诠释了那句话:尸体作为尸体,活生生的。 为我面对永恒的死亡又多了一点准备,死后尸体一点点分解,腐烂,那也是一种能量的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