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嵩,吴振庆,韩德宝,徐克,郝梅,张萌,经历了20世纪60年代的自然灾害,文革使他们迷茫过,北大荒使他们坚韧成熟也令他们欲说还休,他们珍惜中国传统的家庭亲情,朋友互相爱护的友情,各自经历了阴差阳错,充满悲剧色彩的爱情,当改革的浪潮席卷大地时,他们人生中最美好的时光已经逝去,但是,他们不甘变成垮掉的一代,依然追求积极向上的人生意义。
开篇主旨讲王小嵩的比较多,一直想是否主人公就是他,看到结尾才知The People Across the Lake里面讲的每一个人都是主人公,从六人的童年,少年,青年,一直写到壮年,每个人曲折的命运和不圆满而真实的结局。
王小嵩,写他小时候,老师在那个年代被活活饿死,在他给老师送鸡蛋时,鸡蛋掉在地上被马吃掉了,在当时食不果腹的环境里,他虽难过,但也无法,他有青梅竹马的恋人郝梅,他们一起上北大荒,一起经历酸甜苦辣,可最后他却以为郝梅死了,找了一个不爱的女人结婚,当他知道郝梅没死,因当年被人侮辱怀了孩子,所以大家都骗他郝梅死了,但事已成定局,最后出差国外,回来后发现自己妻子也出轨了,终又继续流浪国外,走过了许多国家,有了那个国家的名字,入了其他国家的国籍,终是中国人,最后回国帮振庆打理公司。
吴振庆,对待从小到大喜欢的女生张萌,永远是一张臭臭的脸,明明喜欢人家,偏要以欺负人家为主,从北大荒,吴振庆可以返城,但听说张萌要回来,又在北大荒等待了四年,如果一个人愿意为你付出时间,那他是真的喜欢你,对于当时的知青来说,晚返城四年意味着太多太多的辛酸,失去太多太多的机会,返城后没有工作,就帮人家扛煤气罐,在小区里面打扫卫生,谁曾想他会是先富起来的那帮中国人之一呢?最后他开了公司,当了老板,以前的小伙伴都为他打工。
韩德宝,六人的老大哥,他正直,善良,讲义气,从一个小警察做到了所长,但凡他所管理的片区,人人称好,每年都得表扬荣获勋章,他为人民肝脑涂地,为人廉洁奉公,经常循循善诱徐克干正经事,就是这样一个好人,在最后死了,是被他以前关过的案犯捅死的,人们都说这样的人能去天堂。
徐克,用一生放荡不羁爱自由形容他再好不过,作为先富起来的那帮人,他先是挥霍无度,直至挥霍殆尽,遇上好的机遇挣了钱也学乖了,把钱存银行,当起了息爷,在这段平静的日子里也就他走亲串户去德宝家蹭吃蹭喝,中间辉煌的日子有一段恋爱,老父没同意,嫌弃女方没有一个正经的工作,时隔20年终是走到了一起。
郝梅,王小嵩的亲梅竹马,在北大荒受人侮辱,生了一个女儿。喝农药没死成还伤了嗓子,成了一个哑巴,带着患有骨癌的女儿一起生活,她不能说,女儿不能走,她就背着女人,女儿帮她做翻译,六人中她经历过的最多,可生活没把她压垮,她边带女儿,边上补习班,学习文化课,为自己谋一份手艺,最后女儿还是走了,上苍给了她一个疼爱她的丈夫,又给了她一个健康的儿子,这时她也是一个小有名气的作家,眼看日子更上一层楼时,丈夫患了骨癌,而她和王小嵩也终究有缘无份。
张萌,吴振庆从小喜欢的人,从小家庭环境好,后遇到文革,父亲被拉去批斗,她也去到了北大荒,她吃不了北大荒的苦,一心想着逃离北大荒,不惜出卖自己的身体,可那些年种下的因,往后还是要还了那果。从北大荒出来后,她想尽办法生活,不断学习,读夜校提高文凭,最后在报社做了一名记者,劳累到了40岁,她有了自己的两室一厅的房子,有了城市户口,正准备和一个心理学教授结婚,可这时她年满十八岁的女儿找来了,当年她逃离北大荒生了一个女儿,十八年来一直寄养在乡下,可这一刻她不知道怎么办,郝梅告诉她,人生好比手表,设计的越精便越容易损坏,人生原本应该是简单的,简单了,一切就顺其自然,顺其自然也就一切欣然了,女人十八岁了,只有
REVIEWS
看后,中后期感觉克味不是很浓,而且感觉是套着克味皮的医疗文,一开始很好,悬疑感很强,后期猪脚挂了,变成乌鸦了,有点坑了,而且坑没填,比如思维的一万多人的后期如何?还有变成思维的人如何了,他不是被镇压了吗,为啥还能出来?而且到最后boos都没出来,邪派这么多次作恶,boos早就投影下来了啊,就千面出来了,而且光辉城如何消失的没讲,为何不写成一场梦呢?因为有脑部疾病,幻想世界如何如何了,以为治疗好了疾病,没想到是幻想,结果遇到了千面,醒来发现最后还有一秒可活,这不就可以吗?……………………………黄教主的剧本杀,他就出不来好吗,黄在看剧本啊,最后埃及神为最后boos也是问题所在,,克味的死亡人数太少了,最好的一点是能五星的就是球哥咳嗽,华夏的医生牺牲的事情,
王小嵩,吴振庆,韩德宝,徐克,郝梅,张萌,经历了20世纪60年代的自然灾害,文革使他们迷茫过,北大荒使他们坚韧成熟也令他们欲说还休,他们珍惜中国传统的家庭亲情,朋友互相爱护的友情,各自经历了阴差阳错,充满悲剧色彩的爱情,当改革的浪潮席卷大地时,他们人生中最美好的时光已经逝去,但是,他们不甘变成垮掉的一代,依然追求积极向上的人生意义。 开篇主旨讲王小嵩的比较多,一直想是否主人公就是他,看到结尾才知The People Across the Lake里面讲的每一个人都是主人公,从六人的童年,少年,青年,一直写到壮年,每个人曲折的命运和不圆满而真实的结局。 王小嵩,写他小时候,老师在那个年代被活活饿死,在他给老师送鸡蛋时,鸡蛋掉在地上被马吃掉了,在当时食不果腹的环境里,他虽难过,但也无法,他有青梅竹马的恋人郝梅,他们一起上北大荒,一起经历酸甜苦辣,可最后他却以为郝梅死了,找了一个不爱的女人结婚,当他知道郝梅没死,因当年被人侮辱怀了孩子,所以大家都骗他郝梅死了,但事已成定局,最后出差国外,回来后发现自己妻子也出轨了,终又继续流浪国外,走过了许多国家,有了那个国家的名字,入了其他国家的国籍,终是中国人,最后回国帮振庆打理公司。 吴振庆,对待从小到大喜欢的女生张萌,永远是一张臭臭的脸,明明喜欢人家,偏要以欺负人家为主,从北大荒,吴振庆可以返城,但听说张萌要回来,又在北大荒等待了四年,如果一个人愿意为你付出时间,那他是真的喜欢你,对于当时的知青来说,晚返城四年意味着太多太多的辛酸,失去太多太多的机会,返城后没有工作,就帮人家扛煤气罐,在小区里面打扫卫生,谁曾想他会是先富起来的那帮中国人之一呢?最后他开了公司,当了老板,以前的小伙伴都为他打工。 韩德宝,六人的老大哥,他正直,善良,讲义气,从一个小警察做到了所长,但凡他所管理的片区,人人称好,每年都得表扬荣获勋章,他为人民肝脑涂地,为人廉洁奉公,经常循循善诱徐克干正经事,就是这样一个好人,在最后死了,是被他以前关过的案犯捅死的,人们都说这样的人能去天堂。 徐克,用一生放荡不羁爱自由形容他再好不过,作为先富起来的那帮人,他先是挥霍无度,直至挥霍殆尽,遇上好的机遇挣了钱也学乖了,把钱存银行,当起了息爷,在这段平静的日子里也就他走亲串户去德宝家蹭吃蹭喝,中间辉煌的日子有一段恋爱,老父没同意,嫌弃女方没有一个正经的工作,时隔20年终是走到了一起。 郝梅,王小嵩的亲梅竹马,在北大荒受人侮辱,生了一个女儿。喝农药没死成还伤了嗓子,成了一个哑巴,带着患有骨癌的女儿一起生活,她不能说,女儿不能走,她就背着女人,女儿帮她做翻译,六人中她经历过的最多,可生活没把她压垮,她边带女儿,边上补习班,学习文化课,为自己谋一份手艺,最后女儿还是走了,上苍给了她一个疼爱她的丈夫,又给了她一个健康的儿子,这时她也是一个小有名气的作家,眼看日子更上一层楼时,丈夫患了骨癌,而她和王小嵩也终究有缘无份。 张萌,吴振庆从小喜欢的人,从小家庭环境好,后遇到文革,父亲被拉去批斗,她也去到了北大荒,她吃不了北大荒的苦,一心想着逃离北大荒,不惜出卖自己的身体,可那些年种下的因,往后还是要还了那果。从北大荒出来后,她想尽办法生活,不断学习,读夜校提高文凭,最后在报社做了一名记者,劳累到了40岁,她有了自己的两室一厅的房子,有了城市户口,正准备和一个心理学教授结婚,可这时她年满十八岁的女儿找来了,当年她逃离北大荒生了一个女儿,十八年来一直寄养在乡下,可这一刻她不知道怎么办,郝梅告诉她,人生好比手表,设计的越精便越容易损坏,人生原本应该是简单的,简单了,一切就顺其自然,顺其自然也就一切欣然了,女人十八岁了,只有
虽然是儿童读物,但对于我这个成年人,甚至我爸妈那个年纪,讲出来都有相似的回忆。那个年代,那个小时候,感觉还是很幸福的,至少比现在的快餐、冷漠要好很多。那时候,有点规矩,讲点礼数,是人情是事故,是这人间烟火气,是这平凡而有温度的人生。 妈是我最重要的珍宝,我不能没有妈。 我妈就是万能的超人,永远都是超人~永远!~ 我站在妈的床边,呆呆地看着她。我从来没有这样仔细地看过自己的妈,以前,我觉得妈在我眼里是万能的,是强大无比的,可是这会儿妈竟显得特别虚弱,特别无助。她静悄悄地躺在这儿,一定很难受。此刻,她如果像我一样咧开嘴哇哇大哭,我认为也是应该的,能理解的,毕竟妈妈也是女的啊。我生病了有妈在跟前,她一刻不离地陪着我,只要我一睁眼,妈永远在,可是妈生病了,身边却没有一个人。她一睁眼,眼前只有白墙和窗户。我往前探了探身,好更近地看看妈,以前都是妈抱着我,现在我很想抱一抱妈。在这一刻,我觉得妈很可怜,我得好好爱她。 这是规矩,也是礼数。 家教这东西是刻在一言一行中的,以前以为大家都一样,妈妈会教你待人以诚,处事以公,心怀感恩什么的,后来发现不是谁都有妈!(比如我以前遇到的渣女) 姥姥又嘱咐我,见了老纪不能喊老纪,要叫叔,见了他媳妇要叫婶儿,不叫人不能说话,平白的张嘴搭话不礼貌,不招人待见。还碗的时候记着夸几句豆子好吃,显得咱们喜欢、看重人家送来的东西…… 我告诉自己的孩子,要珍惜今天,珍惜当下!哪怕是明天,回忆起现在都是珍贵的。 我生病了有妈在跟前,她一刻不离地陪着我,只要我一睁眼,妈永远在。
继读观看,感到在长久的岁月中,我们把过多的爱,给予了太多虚无的存在,在感情上,男人要比女人懦弱的多,难道不是吗
先入为主地以为剧集和电影是一个设定,看着看着才发现不是。仿生人不管外表多么像人类,也始终理解不了人类复杂微妙的情绪反应,它们始终不是真正的生命。
这其实是看得很快的一本剧,结合着那些真实案例深入了解运营究竟是什么,需要什么,如何成长等等,是一件还挺爽的事情。就像自己也在运营这条路上沉浮了一次一样,也很意外地看到了一些以前看见事情背后复杂的运营准备与逻辑。 如书中所言,运营是一件漫长但有趣的事儿。虽然并不一定是我以后会从事的值岗,但看完后同样觉得收获良多。 希望往后自己所可以接触到的运营更多是以触发为基础,带着光的运营。
让我很有观看欲的一本剧,收集了编剧在东京生活的部分日记,对博物馆画展和影视作品都有自己的见地,最惊喜的是那个篇幅很小出场也很突然的短篇剧集。还看到了很多其它读者对这部剧的想法,都是喜欢看「奇葩说圆桌派十三邀奇遇人生」这类综艺节目的与编剧同龄的人。 日记部分,写作本来就是一很诚实的事情,日记更甚,即便这部剧很明显是编剧身为作家这个职业的工作写的日记。在书中看到了编剧的真性情,也看得出编剧是个用心感受生活观察世间且珍惜眼前的人。最主要是真的见过很多世面啊,对日本文化和历史都了然于胸,把一个事物和另一个事物关联起来真的十分有趣,能感觉出来编剧在以往的生活中很用心地记录着各种各样的经历用以备作写作素材,对一些画家和别的作家都有自己的观点和风格,非常棒。 短篇剧集部分,讲日本雨女的典故时我联想到另外一部严歌苓长篇剧集里的场景,男主角在雨中领一个女配角回家。喜欢这句形容“蕊生心里荡漾了一下:他是异乡的异乡人。”是一个很写实又精巧的关于爱情和婚姻的故事,情节短但心理描述多,有种岁月爬过皮肤的阴柔之美。收尾部分似乎没看完就结束了。 照片部分,编剧素颜照很美。 从小就知道蒋方舟,一个童年开始写作的学生,坚持这么久并以此为职业,很棒。总的来说这部剧让人长见识,可以看看。
刚开户两个月,书中说的方法以及应该注意的错误我多少都做了一次…从小赚到大亏到小亏,回想了一下如果没有按照书中所说止损的话我现在亏损可能已经超过80%了…
传奇,历历在目。追完,慨然涕下。非精诚无以成大医,吾追思久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