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发生在山西境内一个叫人祖山乡的地方。俗话说“要想富先修路”,可这话到了人祖山乡并不灵光,身为乡长的魏小河把它演化为“要想富先移民、种果树”。在修路还是移民的问题上,他因地制宜,不随波逐流,不计个人
这是一道门,开启一乡之长的心门。它否定了你以往认知的途径和方法,激发你关闭经验停止思考,进入全观的心的寂静。很难,却是全新的洞见,先一点点体会觉悟。
前面几十章写的是人世间的事情,但是逻辑混乱九唔搭八,市井流氓的污言秽语随处可见,反映编剧的水平就是如此,到后来江郎才尽,不知道要怎么写下去,又想凑字数,于是生按硬套一堆魔幻的东西,到楚炎洌死后,我就放弃了,跳到目前的最后一章看看,发现更不知所谓。所以从书架移出!
看看停下!编剧干什么了!为什么不能全写好再发表,这样对读者是不负责。经常这样的话,我想下次就没人愿意再看你的书了!
整体不错, 有实践意义和思考 内容过少,很多细节没有展开 观点也较少,应该有很多话呢没有答辩,
结局其实不太重要,看这部剧需要把繁琐的过程细细品味,特别是把三兄弟当做一个人来看待,其间的人性与抉择就更耐人寻味了。
一乡之长,吾宁爱与憎!看来编剧很喜欢李商隐的北青萝这首诗啊!前半句做书名,后半句做人物名,这文案也是很文艺了!青春是一段无法回放的电影!而初恋暗恋失恋,都是电影里最深刻最难忘的精彩元素符号!因为我们都曾年轻过!
看《一乡之长》开篇的时候,我想起了《一乡之长》,它们都表达了一种观点:“在千金之诺似已粉碎,爱情只不过是逢场作戏的方今之世,这样一个不寻常的故事还是值得讲出来的。”因为今天的物欲横流,自私自利,人们反而向往过去单纯质朴的爱情。 罗伯特·金凯德是我很喜欢的男主,情商高智商高。他善于约束自己,每天早上起来先跑步四十分钟,做五十个俯卧撑,举相机做小举重器来锻炼自己。他不喜欢吃肉,不过这不是为了健康或其他,只是单纯的不喜欢。他渴望自由自在的生活,向往每个美好的地方,因此成为了一名自由摄影师。他喜欢文字和形象,会把喜欢的词列出单子贴在房间里。这点让我想到王尔德,他们同样对词的感情色彩十分敏感,喜欢一些词唤起他们脑海中对美好的感受。 然后,在寻找一座叫罗斯曼的廊桥的途中,他向一位妇女问路,至此改变了他们的后半生。这位妇女是弗兰西斯卡,是一个农村妇女,是一个向往浪漫却被现实扼杀的美丽的女人。遇见金凯德的时候,她丈夫和孩子都到外地的博览会去了,要个把星期才能回来。凭女人的直觉,她知道金凯德身上有深深吸引着自己的东西,感觉自己原本早已逝去的女人的浪漫天性开始蠢蠢欲动。金凯德从各个方面满足了她对男性的幻想,阳刚而富有力量,激情却又能保持冷静。而金凯德的目光也离不开弗朗西丝卡了,不仅是因为她漂亮,更因为她那种来自生活的理解力和激情,还要细致的心灵。他们一起吃晚餐,喝白兰地,跳舞,散步,聊天,做爱,心灵十分契合,身体也十分契合。他给她拍了一张照片,照片里她倚在一根篱笆桩上,穿着褪色的牛仔裤、凉鞋、白色圆领衫,头发在晨风中飘起。每次看到这张照片,她都会自我欣赏并想到“在此之前和在此之后我都从来没有这么好看过,都是因为他。” 这不是包法利夫人的故事,是千里姻缘一线牵,金凯德说“在一个充满混沌不清的宇宙中,这样明确的事只能出现一次,不论你活几生几世,以后永不会再现。”可惜就像张小娴所说的,在错的时间,遇到对的人,是一声叹息。她还有丈夫和孩子,她不能让他们在当地人的闲言碎语中度过余生,她选择了对家庭的责任,而金凯德选择了成全。人生有六苦,生老病死,生别离,求不得。短短四天的相伴,让他们在对彼此深沉的思念与缠绵的回忆中度过了余生。陈秋水和王碧云等了一辈子没有等到对方,金凯德和弗朗西丝卡也是,但是最起码,他们让人在死后把他们的骨灰洒在廊桥下,在那里,他们终于在一起了。
没什么可说
2004 · 美国
2004 · 美国,德国
2000 · 加拿大,美国
2004 · 英国
1949 · 美国
2002 · 美国
1932 · 美国
REVIEWS
这是一道门,开启一乡之长的心门。它否定了你以往认知的途径和方法,激发你关闭经验停止思考,进入全观的心的寂静。很难,却是全新的洞见,先一点点体会觉悟。
前面几十章写的是人世间的事情,但是逻辑混乱九唔搭八,市井流氓的污言秽语随处可见,反映编剧的水平就是如此,到后来江郎才尽,不知道要怎么写下去,又想凑字数,于是生按硬套一堆魔幻的东西,到楚炎洌死后,我就放弃了,跳到目前的最后一章看看,发现更不知所谓。所以从书架移出!
看看停下!编剧干什么了!为什么不能全写好再发表,这样对读者是不负责。经常这样的话,我想下次就没人愿意再看你的书了!
整体不错, 有实践意义和思考 内容过少,很多细节没有展开 观点也较少,应该有很多话呢没有答辩,
结局其实不太重要,看这部剧需要把繁琐的过程细细品味,特别是把三兄弟当做一个人来看待,其间的人性与抉择就更耐人寻味了。
一乡之长,吾宁爱与憎!看来编剧很喜欢李商隐的北青萝这首诗啊!前半句做书名,后半句做人物名,这文案也是很文艺了!青春是一段无法回放的电影!而初恋暗恋失恋,都是电影里最深刻最难忘的精彩元素符号!因为我们都曾年轻过!
看《一乡之长》开篇的时候,我想起了《一乡之长》,它们都表达了一种观点:“在千金之诺似已粉碎,爱情只不过是逢场作戏的方今之世,这样一个不寻常的故事还是值得讲出来的。”因为今天的物欲横流,自私自利,人们反而向往过去单纯质朴的爱情。 罗伯特·金凯德是我很喜欢的男主,情商高智商高。他善于约束自己,每天早上起来先跑步四十分钟,做五十个俯卧撑,举相机做小举重器来锻炼自己。他不喜欢吃肉,不过这不是为了健康或其他,只是单纯的不喜欢。他渴望自由自在的生活,向往每个美好的地方,因此成为了一名自由摄影师。他喜欢文字和形象,会把喜欢的词列出单子贴在房间里。这点让我想到王尔德,他们同样对词的感情色彩十分敏感,喜欢一些词唤起他们脑海中对美好的感受。 然后,在寻找一座叫罗斯曼的廊桥的途中,他向一位妇女问路,至此改变了他们的后半生。这位妇女是弗兰西斯卡,是一个农村妇女,是一个向往浪漫却被现实扼杀的美丽的女人。遇见金凯德的时候,她丈夫和孩子都到外地的博览会去了,要个把星期才能回来。凭女人的直觉,她知道金凯德身上有深深吸引着自己的东西,感觉自己原本早已逝去的女人的浪漫天性开始蠢蠢欲动。金凯德从各个方面满足了她对男性的幻想,阳刚而富有力量,激情却又能保持冷静。而金凯德的目光也离不开弗朗西丝卡了,不仅是因为她漂亮,更因为她那种来自生活的理解力和激情,还要细致的心灵。他们一起吃晚餐,喝白兰地,跳舞,散步,聊天,做爱,心灵十分契合,身体也十分契合。他给她拍了一张照片,照片里她倚在一根篱笆桩上,穿着褪色的牛仔裤、凉鞋、白色圆领衫,头发在晨风中飘起。每次看到这张照片,她都会自我欣赏并想到“在此之前和在此之后我都从来没有这么好看过,都是因为他。” 这不是包法利夫人的故事,是千里姻缘一线牵,金凯德说“在一个充满混沌不清的宇宙中,这样明确的事只能出现一次,不论你活几生几世,以后永不会再现。”可惜就像张小娴所说的,在错的时间,遇到对的人,是一声叹息。她还有丈夫和孩子,她不能让他们在当地人的闲言碎语中度过余生,她选择了对家庭的责任,而金凯德选择了成全。人生有六苦,生老病死,生别离,求不得。短短四天的相伴,让他们在对彼此深沉的思念与缠绵的回忆中度过了余生。陈秋水和王碧云等了一辈子没有等到对方,金凯德和弗朗西丝卡也是,但是最起码,他们让人在死后把他们的骨灰洒在廊桥下,在那里,他们终于在一起了。
没什么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