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tablo de Tontonelo, El》,短片作品,西班牙出品,2000年上映。
通过一个稚嫩的Retablo de Tontonelo, El视角展现19世纪在资本主义思想冲击下俄国出现的拜金主义
難道只是八尺門有廉價外籍勞工?「給你跟台灣人一樣的價格」!!基本權益遠低於本地人甚至無基本人身自由的外籍勞工從某種角度難道不是現代社會下的一種「奴隸」?男主的原住民身分認同、父親當年的遭遇、現下印尼勞工的案件、黨派間的博弈、好幾條線索交織在一起、現實問題無法被簡化歸納、不是非黑即白、現實是妥協和取捨
最棒的一版笔记
这部剧我看过纸质书。当时看完毛选来读的。 喜欢他的人和反感他的人都一样的逻辑,太马克思了。 有人觉得这部剧老批判古人。有人觉得古人的东西本来有局限,该批判。 我个人是比较喜欢这部剧的。站在马克思的唯物主义角度来批判我感觉没啥问题。因为我相信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在那个生产力的条件下,思想没有局限性才是怪事。古人很大内容都是在讨论怎样去建立长久的理想社会。但是没有生产力生产关系这一套方法,很难有好的思路。 有些人觉得马列毛的思想是洪水猛兽。但是时间的发展,特别是随着社会变得动荡,这些思想一定会再次绽放光芒。
当了解了这些人的成长经历后,可能会让一些人停下脚步并为人格障碍患者感到难过。请你千万不要这么做。有许多人在缺乏爱的家庭中长大,但他们仍然有很高的共情能力且能关怀他人。 然而对“有毒的人”来说,由于养育者没有满足他们对真实依恋的需求,于是他们决定,一旦他们成年可以满足自己的需求时,就让一切变成一场不惜一切代价得到“属于我的东西”的游戏。他们还发展出了很高的权力水平,但这并非因为他们是被这样抚养长大的。他们认为生活欠他们的,贪得无厌的欲望使他们想要得到更多别人拥有的东西。他们利用他人,却丝毫不考虑他人的幸福。他们是生活中充满“给予者”的海洋中那个臭名昭著的“接受者”。只要他们能得到自己想得到的东西,他们还会在乎其他的吗? 不管早年缺乏真正的依恋如何成为心理虐待的施虐者性格的一部分,事实就是他们通过自由意志继续维持他们的伤害行为。
从另一个角度诠释世界与神明!虽是脑洞不乏真相。也许你我就生活在一个游戏世界。庄生梦蝶,庄生是蝴蝶亦或蝴蝶是庄生?!
全书看完,印象最深是韦玲玲、段翠一案。关于嫌疑人行为的定罪,个人认为应该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侮辱尸体罪和容留他人吸毒罪数罪并罚,段翠没有杀人的故意,直接故意间接故意都没有,段翠没有预见到韦玲玲有可能会被冻死,但其行为本身就有伤害性,所以应该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抛尸的行为虽没有对尸体造成破坏,但导致尸体与腐臭的垃圾同处,且抛尸的主观原因不是为了掩盖自己的故意伤害行为而是为了掩盖自己卖淫的行为,构成侮辱尸体罪;前文提到的韦玲玲自己卖淫所得仅够支付自己的毒资,所以可以推定两人的住所租金由段翠支付,段翠有权决定韦玲玲是否在租处居住,在此情况下,韦玲玲在租处吸毒,段翠的行为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有书友提出,前文在对死者尸体进行检查时,绳子自然脱落,绳子应该起不到阻止死者移动的作用,进而不能够引起嫌疑人法定救助义务。如果绳子不能起到阻止被害人移动的作用那么故意伤害确实不能构成。但是前文也说了,绳子绑在死者身上起到了阻止死者继续向嫌疑人靠近的作用,那么阻碍移动应该还是可以的。绳子自然脱落也有可能是因为死后脱水导致尸体瘦了,毕竟人体60%的水。如果绳子能起到阻碍移动,那么嫌疑人还是有救助义务的。至于法定风险,死者衣着单薄,且长期吸毒,而且是吸毒后被嫌疑人打耳光、浇冷水叫醒的,在寒冷天气下,可以说风险较高。所以最终定性又踢给秦明了,需要根据死者的其他衣物比如腰带,确定绳子是否能起到阻止死者移动的作用。
1997 · 美国
1963 · 印度
1971 · 英国
2005 · 美国
1967 · 法国,意大利
1995 · 瑞典,丹麦
2007 · 瑞士
REVIEWS
通过一个稚嫩的Retablo de Tontonelo, El视角展现19世纪在资本主义思想冲击下俄国出现的拜金主义
難道只是八尺門有廉價外籍勞工?「給你跟台灣人一樣的價格」!!基本權益遠低於本地人甚至無基本人身自由的外籍勞工從某種角度難道不是現代社會下的一種「奴隸」?男主的原住民身分認同、父親當年的遭遇、現下印尼勞工的案件、黨派間的博弈、好幾條線索交織在一起、現實問題無法被簡化歸納、不是非黑即白、現實是妥協和取捨
最棒的一版笔记
这部剧我看过纸质书。当时看完毛选来读的。 喜欢他的人和反感他的人都一样的逻辑,太马克思了。 有人觉得这部剧老批判古人。有人觉得古人的东西本来有局限,该批判。 我个人是比较喜欢这部剧的。站在马克思的唯物主义角度来批判我感觉没啥问题。因为我相信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在那个生产力的条件下,思想没有局限性才是怪事。古人很大内容都是在讨论怎样去建立长久的理想社会。但是没有生产力生产关系这一套方法,很难有好的思路。 有些人觉得马列毛的思想是洪水猛兽。但是时间的发展,特别是随着社会变得动荡,这些思想一定会再次绽放光芒。
当了解了这些人的成长经历后,可能会让一些人停下脚步并为人格障碍患者感到难过。请你千万不要这么做。有许多人在缺乏爱的家庭中长大,但他们仍然有很高的共情能力且能关怀他人。 然而对“有毒的人”来说,由于养育者没有满足他们对真实依恋的需求,于是他们决定,一旦他们成年可以满足自己的需求时,就让一切变成一场不惜一切代价得到“属于我的东西”的游戏。他们还发展出了很高的权力水平,但这并非因为他们是被这样抚养长大的。他们认为生活欠他们的,贪得无厌的欲望使他们想要得到更多别人拥有的东西。他们利用他人,却丝毫不考虑他人的幸福。他们是生活中充满“给予者”的海洋中那个臭名昭著的“接受者”。只要他们能得到自己想得到的东西,他们还会在乎其他的吗? 不管早年缺乏真正的依恋如何成为心理虐待的施虐者性格的一部分,事实就是他们通过自由意志继续维持他们的伤害行为。
从另一个角度诠释世界与神明!虽是脑洞不乏真相。也许你我就生活在一个游戏世界。庄生梦蝶,庄生是蝴蝶亦或蝴蝶是庄生?!
全书看完,印象最深是韦玲玲、段翠一案。关于嫌疑人行为的定罪,个人认为应该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侮辱尸体罪和容留他人吸毒罪数罪并罚,段翠没有杀人的故意,直接故意间接故意都没有,段翠没有预见到韦玲玲有可能会被冻死,但其行为本身就有伤害性,所以应该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抛尸的行为虽没有对尸体造成破坏,但导致尸体与腐臭的垃圾同处,且抛尸的主观原因不是为了掩盖自己的故意伤害行为而是为了掩盖自己卖淫的行为,构成侮辱尸体罪;前文提到的韦玲玲自己卖淫所得仅够支付自己的毒资,所以可以推定两人的住所租金由段翠支付,段翠有权决定韦玲玲是否在租处居住,在此情况下,韦玲玲在租处吸毒,段翠的行为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有书友提出,前文在对死者尸体进行检查时,绳子自然脱落,绳子应该起不到阻止死者移动的作用,进而不能够引起嫌疑人法定救助义务。如果绳子不能起到阻止被害人移动的作用那么故意伤害确实不能构成。但是前文也说了,绳子绑在死者身上起到了阻止死者继续向嫌疑人靠近的作用,那么阻碍移动应该还是可以的。绳子自然脱落也有可能是因为死后脱水导致尸体瘦了,毕竟人体60%的水。如果绳子能起到阻碍移动,那么嫌疑人还是有救助义务的。至于法定风险,死者衣着单薄,且长期吸毒,而且是吸毒后被嫌疑人打耳光、浇冷水叫醒的,在寒冷天气下,可以说风险较高。所以最终定性又踢给秦明了,需要根据死者的其他衣物比如腰带,确定绳子是否能起到阻止死者移动的作用。